公安分局五举措强力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
为有效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分局从“健全责任体系、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监督、纯洁执法队伍”五个方面入手,有效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真正实现公正、廉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健全执法责任体系,确保执法社会效果 (一)构建执法领导责任体系。公安机关能否做到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关键在于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基层所队正副职。公安机关各级领导是执法责任体系的脊梁,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分局以“警民亲”活动为抓手,健全和完善领导执法责任体系,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肩负起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在掌控重大案事件时,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在审批案件时坚持按法律程序,依法严格审批;带头拒绝人情案、关系案,带头抵制说情风、吃请风;带头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做、不参与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事,以确保公安机关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真正成为本单位公正廉洁规范执法责任体系的排头兵、领头羊。 (二)落实基层法制员责任制。公正廉洁规范执法的责任主体在基层,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基层所队建立法制员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法制员案件审核把关的职能作用。基层所队法制员对本单位办案民警所经办案件的执法流程负有监督和指导职责,对已办结和未办结的各类案事件,要进行质量考评,对不合规范的案事件,要敢于拒绝签报,从而把住案事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 (三)推行执法责任首问和倒究制。凡民警执法包括处置刑事案件、行政治安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窗口服务等五大种类和***接警、处警所队、现场处置、案事件录入、案事件呈报、案事件审批等六大环节,全部推行责任首问和责任倒究制。即每个环节的第一个接受处警任务的民警包括相关领导在内,为该次处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事态控制、处警效果和执法质量负首要责任。在处警中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实行倒查责任追究制,既在出现问题环节查找责任,又在该环节的上一环节开始依次核查和寻找责任根源,使之形成上下环节责任紧扣,从而使执法执勤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随时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案事件,以确保执法公正廉洁规范和人民较为满意的执法效果。 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重塑公安良好形象 (一)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分局领导班子自觉坚持开展每月一次中心学习组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的学习活动;各基层所队党支部坚持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三个必训”以及执法程序理论学习,从而使公安民警包括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个人素质、道德修养和法律水平得到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二)加大民警执法知识培训。分局各所队、各警种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制培训班,使执法民警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得到不断巩固、更新和提高,包括与各警种、各岗位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警务处置规定和执法程序。各基层公安机关要系统收集整理更新《执法民警应知应会手册》,供民警自学和在警务工作中掌握运用。 (三)典型引路提升执法技能。为有效提升执法民警的执法技能,该局不断借鉴外地的规范执法经验和利用本单位不规范案例,从处置时效、处置程序、证据收集、性质确定、适用法律等重点环节开展案例剖析点评;适时组织执法民警参加旁听法院疑难、重大案件审理;利用成功处置的较为复杂的群体性事件和调处的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事件,从中总结处置、调解的经验和方法,让执法民警从中受到有益启发,为执法实践积累丰富经验。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一)用警务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流程。一是规范接处警程序。在处警的同时必须将警情及时录入警综平台,并由值守民警在值班登记薄上详细记录,出警民警在处警结束后据实填写出警、处警情况工作日志。对不构成立案的应在处警登记薄上予以说明,并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对构成案件要素的,及时将警情流转至警综执法办案平台,确保件件警情有据可查。二是办案单位受立的案件,应确定一名主办民警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承办,从源头上杜绝处警民警责任不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三是出警民警应按处警规范出警,佩带必要的单警装备,携带现场摄录仪、数码相机、录音笔、警务通等必要的电子设备,对处警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案件现场具备勘验、检查条件的,出警民警应按照现场勘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勘验和检查,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绘制现场图,搜集现场人证、物证,同时对现场相关情况及被害人伤情进行录像、拍照,从而确保现场执法过程公正规范。 (二)把握三大要点规范处置程序。一是把握鉴定时效。在处置伤害案件过程中,办案民警应当在受理伤害案件后的**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带当事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当事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民警应详实记录在案。二是把握督办环节。法医在作出鉴定结论之前,应事先告知办案单位领导和办案民警,办案单位和法医不得在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前随意泄露鉴定结论,伤情鉴定结论也不得直接交由当事人,应交给委托单位的办案民警。三是对于可能达到轻伤(含轻伤)以上的伤害案件,办案民警必须在受理案件后坚持每周填写《执法跟踪表》,将案件办理情况呈报法制员、所队领导,并由所队及时呈报上一级法制、纪检、督察和相关领导。 (三)坚持规范运用现代执法手段。办案民警在审查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应通过公安信息网“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四川省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准确核实上网追逃人员的身份信息,收集掌控嫌疑人违法犯罪线索,查明是否有违法犯罪前科,是否在逃人员,防止出现人为差错,造成新的冤假错案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四、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一)构建“大法制”考评队伍。为有效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分局实行“大法制”考评机制。即在充分发挥法制部门案事件审核把关的同时,吸纳纪检、监察、督察、政工、信访和聘请社会法制监督员,形成多部门、多渠道、多层面参与的执法运作、考评、审核、监督的“大法制”考评队伍,做到阳光评案、开门评案,不断提升案事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实行多层面执法考评机制。一是执法考评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考评,从完成案件任务质量和执法办案出现问题的多少、频率和程度进行相应的奖扣分,分别记入个人执法档案,纳入季度、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二是对基层法制员进行履职和质量考评,重点是履行日常案件审核把关、建立台帐、收集案卷、统计上报等职责,逐项细化评分,分值达到优秀等次的,在季度和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相应奖励;三是对办案单位负责人考评,重点是本单位接处警程序是否规范以及案件审核履职情况。 (三)实行法制部门预警考评机制。法制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警综执法办案平台,将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坚持每日、每周、每月不间断地对全局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网上巡查,对发现的执法问题采取下发《案件督办通知书》、《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责令限期整改,尤其对群众投诉、涉法信访的案件做到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确保案事件处置公正。对考评和检查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执法问题,及时发布执法预警,防止同类问题蔓延扩展,确保执法问题发现在早,预警在先,处置在小。 五、从严治警纯洁队伍,让党放心群众满意 (一)坚持案事件全程追责机制。一是各所队办理的刑事案件因办案单位和责任民警责任心不强造成证据收集不全、事实不清而报捕,导致检察机关无法批捕、漏捕、漏诉的,一律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做到不放任,不迁就。二是由于收集证据不及时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久拖未决无法处理的案件,引发当事人上访上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执法办案责任人和相关执法单位领导,除由法制部门予以通报外,还应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三是对在执法考评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办案单位领导和主办民警的执法责任,给予诫免谈话、警告和停职检查等相应处分。 (二)破解涉案财物管理“瓶颈”。办案单位在处置案事件中,应指定两人以上的责任民警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涉案财物进行清理,以纸质形式记录涉案财物性质、数量、形状、名称,同时录入《涉案财物登记、保管台帐》信息系统,并移交物证室集中统一保管;对于无法存入物证室的车辆、大型物品等涉案财物,及时录像、拍照并在涉案实物上加贴明显标志,确定专门场地存放,专人保管。纪检监察、督查、法制、警务保障室对扣押、收缴、追缴、罚没的款物及保证金开展定期核查,对因未按规定履行涉案财物管理职责和因管理不当造成被保管涉案财物遗失、损坏、挪用和侵占的,在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渎职责任的同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按贪污性质追究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 (三)铁拳治警确保队伍纯洁。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有生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因而党和国家对警察职业要求高,纪律严,而人民群众也对警察抱有无限期盼和信赖。因此,我们必须令行禁止,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警察队伍中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既不能迁就,更不能姑息,甚至养虎为患,必须以铁拳手段整治,才能重塑警队良好群体形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一是对一般民警违反警务禁令的,一律按令查处;二是领导干部违反警务禁令的,先停止其工作,再按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处置;三是严禁公安机关干警经商办企业、入干股,或在执法执纪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贪污索贿、受贿,一经查实,情节轻为的,及时清除公安队伍;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从而确保警察队伍公正廉洁、精干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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