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警务网站与微博工作初探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日新月异,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它的发展和应用,极大地改变了网上信息传播方式,具有强大的人际互动能力、社会传播能力、民意聚合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利用公安警务网站与官方微博发布警务信息、宣传公安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警民沟通、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更好地发挥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在创新工作机制、改善警民关系、提升警务工作效率、应对网络舆情热点和开辟便民利民新渠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公安警务网站与微博的健康发展,笔者谈几点看法。
一、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职能定位和主要任务
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开展沟通互动的新平台,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畅通、平等、便捷、开放的警民联系新渠道,是公安机关开展网上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是开放社会条件下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新阵地。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包括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所属机构开设的网站与政务微博,以及由公安民警以公开职业身份开设、用于与辖区群众、广大网民互动的个人工作微博。
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承担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发布警务信息。及时发布公安机关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政策法规、交通管理、警情通报、线索征集、火灾隐患、安全防范提示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警务信息,展示公安机关的工作成效,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现涉警舆情,用真实、准确、权威、生动的声音占领舆论制高点,赢得话语权,掌握主动权,挤压炒作和谣言传播空间。主动设置议题,精心策划主题,展示和宣传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警民沟通。通过回复留言、热点解答、警务咨询、警务要闻、法制在线、警方提示、警民互动、办事指南、在线访谈、举报受理等等方式,及时、真诚、平等、务实地开展与网民的沟通互动,主动解疑释惑,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评议,满足群众需要,争取群众支持。
(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社会动态和群众意愿,密切关注网上民意和群众诉求,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利用公安微博平台汲取群众智慧,有效集中民智,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五)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公安警务网站与微博这一新手段,积极开辟互联网上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战线,加强对微博舆情和微博情报的监测、分析和研判,探索建立群体性事件微博发布机制,积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掌握网上斗争主动权。
二、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运行应坚持的原则
公安部《公安微博管理工作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微博建设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先、服务为本,坚持尊重群众、顺应民意,坚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公安警务网站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也不能离开这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也必须在这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下开展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拓宽新形式下群众工作渠道,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以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作为反映警情、沟通民意的主要桥梁,作为对外发布信息的重要窗口和平台,要通过此平台切实达到为民办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工具。
(二)公开为先、服务为本。扩大警务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方便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速、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着力创新社会管理。
(三)尊重群众、顺应民意。坚持把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公安微博工作的第一追求,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尊重和满足群众的表述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积极利用、趋利避害。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和新传播格局的变化,积极利用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因地制宜、勇于探索、加强管理、为我所用,积极稳妥地推动公安微博健康发展。
(五)及时高效、真诚互动。以开放、包容、负责的态度,及时恢复群众留言,高效解决群众诉求,去官腔、说网语,听批评、办实事,立求内容丰富,表达亲切,服务贴心,不断增强公安警务网站和微博的吸引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三、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及管理现状
一是认识不到位。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着为一项新事物,它所被人们的接受和认知还需要一个过程,导致有的领导认识不到位。就毕节市公安机关而言,目前,市、县(区)公安(分)局还没有将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公安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将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与管理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除市公安局有一个临时的网主办外,各县(区)公安(分)局都没有组建专门的机构,管理部门都是随意指定相关部门代管。甚至有的领导只有在发生重大舆情,网上已经炒作起来造成负面影响形势变得复杂了,才去找政工宣传的同志来处理,政工宣传的同志一边应对媒体,一边还要去协调管理部门正确引导媒体,使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的管理变得复杂化。
二是管理混乱。就毕节市而言,有的县(区)公安(分)局公安警务网站在政工监督室,有的在网监部门,有的在办公室,有的县(区)公安局甚至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的管理部门是分开的,没有形成合力。特别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市局机关及县、区局机关所属部门、警种或民警开设公安微博,没有向本级公安机关公安微博主管部门报备。
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就毕节市而言,很多县(区)公安(分)局及局机关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负责的民警不去积极创新工作,遇到问题相互推诿。如公安警务网站中局长信箱、网上举报、网上咨询等栏目中反映的问题,经常没有人去回复,市局网主办看到要越期了,电话几次督办才去办理,有的还找不到具体的办理人,甚至有的单位还回答不知道。
四是工作不积极主动。在毕节市为了加强全市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的管理与建设,市局出台了一系列的建设、管理及考核机制,将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与其他政治工作目标同管理、同考核。但由于有的县(区)公安(分)局负责部门不在政工监督室,使管理、建设脱节,有的甚至脱钩。这样造成很多县(区)公安(分)局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只是应付市局的考核,没有及时维护,及时更新,没有真正发挥公安警务网站与官方微博及时发布警务信息、宣传公安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警民沟通、维护社会稳定、改善警民关系、提升警务工作效率的作用。
五是落实责任不到位。由于没有成立专门的机构,责任就没有落实专门的部门、专门的人,导致没有专门的人去管理、去建设、去维护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有的县(区)公安(分)局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长时间不上网、不更新、不管理,只是要考核了,才复乱抄袭复乱转发。而公安警务网站中的《警务动态》、《警务公开》、《治安播报》、《法治在线》、《线索征集》、《办事指南》、《警民互动》等栏目中却是一片空白,浪费了信息化时代、网络时代公安有力的宣传阵地。
四、建立健全公安警务网站群与公安官方微博工作机制
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我市公安警务网站群及公安官方微博工作,如何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呢?
(一)、加强对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警务网站及公安官方微博建设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研究,把握规律特点,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机构(市、州正科级单位,县区正股级单位),强化建设管理,既要积极利用,又要趋利避害,确保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稳步健康发展。同时,各级公安机关明确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逐步统一和规范本地公安政务微博名称,加强对公安微博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警种的责任,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公安政务微博有效运转。要切实保证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正常、高效运转,配备所需的人员、装备和经费,及时解决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在建设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的健康发展和发挥应用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二)、拓宽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建设管理的思路和渠道。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人民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把宣传公安工作于通达社情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把回应社会关切与加强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以省级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为龙头、以省、市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为主干、区县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优势互补,政务微博与民警个人工作微博互相补充,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安微博群,着力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网上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市县区公安微博报备认证监管制度。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开设的政务微博,目前已经报备认证,但市局机关及县、区局机关所属部门、警种或民警开设公安微博,没有向本级公安机关公安微博主管部门报备。各级及以下公安机关公安微博主管部门要定期掌握本级公安机关所属部门、警种和民警开设公安微博情况,及时向市、州公安机关微博管理部门报备,并加入市、州公安机关微博群,加强公安微博认证工作,防止他们冒用公安微博名义引发不良影响。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公安政务微博和民警个人工作微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严禁发布和传播、转发不良信息,严禁发布、转发不当言论和不实信息。民警个人微博要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非职务行为,以民警身份开设的个人工作微博,必须经过报备、认证;非以民警身份开设、不涉及工作的个人微博也要公私分明、严格自律,不得使用公安标志与符号,不得发布转载不当言论、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损害公安民警形象。民警个人工作微博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发布重要警务信息、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涉及民族宗教的案(事)件、恶意报复社会和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涉外案件以及灾情疫情、统计数据等敏感信息。禁止国保、行动技术、反恐怖等部门、警种及其民警以工作身份开设微博,禁止重点涉密岗位民警开设微博。禁止公安微博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
(四)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各级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原则上只发布与本地区、本部门(警种)警务信息公开有关的内容,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先审后发的要求。要积极探索和掌握适应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特点和信息发布内容和表达方式,规范发布流程,对涉及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信息发布,要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对于政策法规解答、安全防范提示、警务咨询回复、群众办事指引类信息,要建立回复口径库,适度授权,规范发布。对于生活服务类信息,要丰富信息内容,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风尚。增强保密观念,严格各项保密规定,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政务微博群众诉求类信息受理反馈制度。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写作沟通,建立、完善和规范内部处置工作流程,明确对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类信息的受理、流转、处置、反馈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办结标准。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诉求,要及时回应;不能及时答复的,可先行告知交办情况,尽快办结并回复。对于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诉求,要及时告知群众依法反应诉求的渠道。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参与公安警务完整特别是公安微博工作,由公安警务网站与微博主管部门折报的信息,相关警种要积极配合、答复。对于网民一般性留言、评论、意见、建议,要态度坦诚,及时回应,加强互动。定期对群众诉求类信息进行梳理分析,供领导与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六)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政务微博工作团队值守培训制度。组建专门微博工作团队,即专职部门或人员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政务微博值守维护制度。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等形式,加强对警务网站和微博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知识、保密观念、沟通技巧、文字能力、网络运用等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微博工作团队应对实际问题和与网民沟通交流的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公安微博“博主”和意见领袖,更多、更好地推出一批具有全省乃至于全国影响的公安网络信息和公安微博。
(七)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联动协作制度。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精心策划组织警民互动活动,加强警务网站和公安政务微博、民警个人工作微博的联动协作,形成规模效应,放大主流声音,在相互支持中共同获益,在相互合作中共同发展。建立公安微博与公安机关网站的政务公开平台、互动平台和办事平台衔接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整体联动。
(八)建立专人值守管理微博制度,及时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博文,提高微博关注度(粉丝数)、评论数。
(九)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政务微博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要以信息更新量、发稿量、转载量、评论数、“粉丝”数、活跃度、影响力以及微博内容质量、回复网民情况、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情况、开展警民互动交流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保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政务微博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对公安警务网站与政务微博工作的实际成效及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和指导,奖优惩劣,不断提升公安警务网站和公安官方微博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运行质量。
(十)充分发挥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作用,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处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及所属各部门须充分利用公安警务网站与公安官方微博这一有效平台对外发布各类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对微博上网民热议的涉警信息进行及时、准确、权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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