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改革创新消防监管模式
*年**月**日至**日,中国共产党*届中央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在*召开。此次全会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一次全会,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全会明确了实现依法治国总体目标的六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消防部门理应主动加强对*届*中全会重要精神的学习和解读,全面理解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将依法治国这一治国理政的总方略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切实推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一、切实把握好“五种关系”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会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政府。全面理解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必须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切实把握好“五种关系”。 一是切实把握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二是切实把握好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的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同时,我国法治建设还存在着立法不科学、执法不严格、司法不公正等问题。这些问题,应当且必须在深化改革的洪流中去思考、去探索、去解决。习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通过法律手段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三是切实把握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我们知道,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对于国家与社会而言,法律与道德都有引导规范惩治和教育作用,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两个最为核心的手段和方式。依法治国对以德治国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因此,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是切实把握好严格执法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法治建设的总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必须坚持执法必严的基本要求。同时,在以人为本的时代呼唤下,我们如何处理与把握两者关系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五是切实把握好依法行政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关系。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石,推行塑造正义社会首先必须做到公平,不公平必然造成不公正。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可见,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充分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 二、执法实践坚持“*个结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实践肩负着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为了确保依法治国得到贯彻落实,执法实践必须坚持“*个结合”。 一是坚持维护法律权威与保障公平正义相结合。马克思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树立法律权威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而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价值追求。可见,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公平正义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涵,维护法律权威就是为了保障公平正义,保障公平正义就维护了法律权威。因此,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徇私情、不畏权贵、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在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许可中始终做到一视同仁,坚持标准,不搞区别对待,努力实现消防执法工作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很多人认为,严格执法与以人为本相悖。其实,严格执法与以人为本都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二者是协调和统一的。以人为本是严格执法的目的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前提。在执法中,消防监督人员要具备为民意识和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正确方向和工作动力,坚决杜绝搞特权、耍威风,确保执法效果良好,真正做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执法是以人为本的保证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每一名执法干部必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如果以情代法,擅自降低相关标准,势必降低执法质量,甚至从源头上形成新的隐患,消防安全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这就要求必须努力做到在严格执法中体现以人为本,在以人为本中强化严格执法,将严格执法与以人为本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与管理创新相结合。从**78年开始,从“十年动乱浩劫”中苏醒过来的中国踏上了改革开放的复兴之路,人民群众的物质财富急剧增加、文化素质显著提高、消防安全需求愈发强烈,社会面临的最大管理问题就是如何实现社会核心价值与公平正义。然而,传统的消防监管模式越来越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力探索管理创新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当然,大力创新消防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只有这样管理创新才能有利于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宪法和法律的严格实施,有利于防止执法随意性。因此,消防监督管理创新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必须严格依法管理,否着管理创新就会像脱缰的骏马,呈现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使得消防监督管理秩序更加混乱。 *是坚持监督执法与预防腐败相结合。消防机构不仅承担着灭火战斗、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等职责。当前,消防监督执法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着执法腐败问题和权力寻租现象,执法权力与商业资本相勾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问题较为突出。如何规范消防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做到依法用权、科学用权、为民用权,加强权力监督,是亟需解决的课题。为此,必须将预防腐败与权力行使相结合,出重拳下猛药,将权力关在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否则,执法人员就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执法工作就不能真正体现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三、深化改革抓好“*项创新” 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号召下,消防机构应该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步伐,正确理解和全面认识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消防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消防监管新模式,争做依法治国的积极践行者和忠诚捍卫者。 (一)创新行政许可模式。创新行政许可受理模式。将消防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入驻政务中心,指定经验丰富的监督执法干部专门负责,实行统一受理,压缩办案时限,减少暗箱操作。在消防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实现权力型向责任型转变、监管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审查型向指导型的转变,努力做到窗口的受理材料一次性告知、现场审查标准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一次性告知,切实提升受理服务效能。加强行政许可全程监管。加强对建筑工程消防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改变过去只注重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的局面,关口前移,将对建筑工程行政许可事项扩大到从图纸审核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建筑工程严格按图施工,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验收。规范政府工程消防许可。针对政府性一揽子重点工程项目消防手续办理,可以借鉴我支队关于西昌市重点项目办理消防手续的做法,提前介入,主动与政府做好沟通和对接,指出工程在消防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赢得党委政府的理解和认可。大力推进审验制度改革。及时修改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探索推进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制度,全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技术审核的责任主体,由中介机构对建审验收进行实体审查,消防机构只对审查流程和申报资料等进行复核,改变过去由消防机构“包办天下”的体制。 (二)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常态化机制。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形成一套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认定科学、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常态化机制,实行“有案必立”,提请各级政府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 “社会稳定工程”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力度。实行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督办机制。逐步将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老城区和景区等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督办,并提请各级政府督办居民自建房改建为公众聚集场所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按照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和“*个能力”建设标准,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监管机构每年在辖区内建立*到*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场所),进行重点挂牌报道,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注重实时动态管控,并组织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坚持分等级分类别监管模式。将监管对象按照规模大小、特性、火灾发生的频率等,由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等实施分等级管理,再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中的评定方法,对各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定结果分类别进行监管,以确定对各建筑设施的检查次数。 (三)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加强推优树典工作。每年评选“消防宣传形象大使”、“***模范公民”和“***消防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参与消防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浓厚舆论氛围。创新主流媒体宣传。每季度在州县电视台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曝光,每月播出一期*分钟的消防新闻专题,每天在州县电视台公共、新闻、彝文频道滚动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每周在州县广播电台播出一期5分钟专题节目。推进队站开放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站开放活动,演示相关消防技能项目,组织观看消防知识图片,组织参观人员进行现场演练,体验灭火器材、个人防护装备、报警器的使用操作,使群众能够熟知各种装备器材和消防法律法规。开拓道路宣传阵地。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人流量较大的特点,在道路沿线和主要干道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悬挂大型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让乘客在疲惫之余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感受消防人文关怀。建立农村“多触角”宣传模式。为切实改变农村成为消防宣传“死角”的现状,可以通过指导村(居)委会设置消防宣传栏,建立消防器材配置点,成立专门的消防宣传工作组织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推动建立农村“多触角”宣传模式,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了农村各个层面和角落。 (*)创新内部工作模式。建立防火监督交叉执法检查机制。按照网上和纸质相统一的原则,支队级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次片区间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考评。建立执法质量定期考评机制。支队级单位每半年开展*次实地执法质量考评,每季度开展*次网上执法质量考评,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对单位和个人年终考评和平时考评。建立执法规范化大队达标机制。开展执法规范化试点大队创建工作,每个片区创建不少于*个示范大队,制定执法档案建立标准化模板,其余单位按照模板对执法档案进行收集装订,确保执法规范化。探索建立对基层大队“*定一见”帮扶指导机制。强化防火处指导检查职能,探索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职责,见成效”的帮扶指导机制,联系人每季度到定点指导大队开展不少于*天的实地指导检查。探索建立公开述职述廉电视直播机制。在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活动中,引入电视直播,由电视台对述职述廉活动进行全程直播,第一时间反映述职述廉现场情况,将公开述职述廉活动通过电视直播的形式让辖区群众知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人民群众的关注度和满意度。 党的*届*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标志着中国已经进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转变执政理念和执政模式的决心和魄力。消防部门一定要及时学习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滴水穿石、铁杵磨针的韧劲,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始终坚持法律底线,不断创新消防监管模式,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工作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