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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重大火灾隐患成因整改进程中面临的困难及整改对策

    时间:2015年06月0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日新月异,人们在感受新事物带来的便利同时随之而来的是火灾隐患的不断增加,消防监督工作也日趋复杂。尤其重大火灾隐患的形成及整改给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新课题。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已经刻不容缓的成为当今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笔者结合基层工作经验,就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整改进程中面临的困难及整改对策作一些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一、*市重大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

        就*全市而言,仅在****年*月至**月开展了为期*个月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全市就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家。其中,宾馆饭店*家,娱乐场所*家,学校、商场、易燃易爆场所等场所共*家。

        从以上单位(场所)我们不难看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涉及面广,多为人员密集场所,如果任由发展不及时整改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们在分析这些单位(场所)存在的主要隐患时发现,这些单位(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极高的相似度。一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且设置形式不正确;二是未按照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是场所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四是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

        二、重大火灾隐患成因

        (一)建设工程违法施工和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擅自动工、投入使用。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还有一些政府工程,开发区、工业园建设工程未经公安消防机审验,擅自施工或使用,留下了先天火灾隐患。

        (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火灾隐患的认识不足,尤其是对重大火灾隐患重视不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敷衍塞责,总认为火灾离自己比较遥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霸道火锅店为便于管理,将原有的两个安全出口封闭一个。

        (三)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多数公共建筑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产权与使用权分离,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导致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出现真空。甚至一些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冒险蛮干,非法生产经营,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加大了火灾荷载。如:南江县世纪朝阳饭店与紫金朝阳养生会所虽共处一栋建筑,但业主不同,人为的对建筑进行分隔改造,造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系统故障等问题。

        (四)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投入资金严重不足。一些隐患单位在消防设施建设上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设施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随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工程投入使用后维护保养未更上,造成整个工程消防系统处于瘫痪状态。如:通江县宏霞国际商住楼、通江县钻石酒店等自动消防设施故障以及部分防火门损坏等问题。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隐患整改资金不足。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很多单位面临着关、停、并、转的情况,企业的经济效益不行,造成管理的混乱,致使单位隐患越累越多。虽然有心整改火灾隐患,但在整改资金上确实无力承受,而且多数单位的隐患整改既要投入整改资金,又需要停止营业,因此导致大量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虽然各类火灾高发频发,但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抱有侥幸心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投入。没有把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忽视了内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听之任之,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采取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等方式,口头答应整改快,落实整改执行慢。甚至推诿于单位经济效益差,马上就要关停、转手等方式拒不整改,直接导致了大量隐患存在,甚至是重大火灾隐患的久拖不改。

        (三)建筑结构先天不足。由于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大多是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技术标准,甚至改变使用性质造成的。这些建筑由于投入使用时间长,虽然建筑本身存在着先天不足,但是往往关系国计民生,一旦关停影响较大。而且,这些隐患整改起来难度极大,甚至有些隐患集中在城市中心地带根本无法整改。

        (四)政府及行业部门违规决策。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需要在任职较短时间内改变任职地现状,盲目追求政绩,批准建设了一些“形象工程”、“样板工程”、“献礼工程”,甚至在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验收便先行投入施工或使用,留下了大量的火灾隐患。还有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创造良好的经济软环境”等为由,限制或禁止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消防监督和检查。这些都给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五)消防技术规范实践性差。目前我国规范均为“一把尺”,适用范围受地域、发展程度、当地消防安全现状等条件的制约,未能很好地与各地现有实际紧密结合,造成了执行规范的难易程度不一样,也客观的造成火灾隐患遗留问题。

        三、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和对策

        结合以上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因以及整改面临的困难,我认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发挥党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性。因此,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必须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汇报清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严重后果,宣讲消防法规和火灾危险性,针对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实践证明,只要党委、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改问题上态度越坚决、措施越有力,火灾隐患的整改就越及时、越彻底,反之则相反。

        二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整治火灾隐患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对既不积极整改,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敷衍塞责、消极对抗的隐患单位,除了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将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另外,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还可以提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签订责任书,同时在隐患单位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铭牌,督促其尽快整改摘牌。

        三要依据消防规范,逐个根治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都需要具体步骤和大量资金,有的甚至要城市规划来逐步解决。消防部门要依据消防技术规范,根据隐患对象的资金实力,靠前服务,积极想办法,可采取先易后难或先难后易的方案,逐个根治和消除。对大面积的市场,由于缺乏集中、统一、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应相应的分区、分片整改,以起到示范引路作用;对需城市规划来解决的,应提请政府加快制定新的规划并贯彻落实。

        四是依法依规进行监管。事实上,一些重大火灾隐患大多存在建筑布局、耐火等级、消防设施、生产流程、技术工艺等防火措施不健全、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等方面。而造成这些重大火灾隐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设计人员未按照规范设计,公安消防机构人员在进行建筑设计审核时把关不严,以致养痈成患。因此,消防监督人员在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工程设计、论证、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尤其是在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整改进程中,要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严格执法程序,确保监督检查无一漏洞。对那些一时难以整改困难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可以采取“灵活变通”措施,允许其有计划、分步骤、按要求逐步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且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伤亡的,一律关停。否则,只能造成隐患久拖不改、长期存在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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