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状元”**
严谨较真的“质检员”
了解**的人,都认为他此次夺魁系意料中事。他同事张勇告诉笔者,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继1995年取得华东政法学院本科学历后,2002年又完成**大学经济法研究生课程。另外,每次处理案件,他都非常严谨甚至有些较真,就像个严肃的“质检员”。
2006年1月上旬,**区公安分局康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当地康桥镇某村一片农田被竹篱笆围得结结实实,每天有多辆运送钢材的货车进出。经调查,民警发现从某钢材市场运往某工地的钢材都是捆装的,工地接收时也不再称重量,而是按每捆一吨验收。*人邢某与货车司机正是利用这个漏洞,中途把钢材拉到这片农田“瘦身”,从每捆钢材中抽出上百公斤。
“绝不能姑息这种行为!”**据理力争,提出货主在委托运输时,用以捆计件的方式,对财物设定了控制权。邢某等人以令人不易察觉的方式,秘密窃取钢材,是盗窃行为。最终,司法机关采纳了**的意见。2006年8月,邢某等8人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
2007年7月,**公安分局查获一起盗窃案件:某运输公司人员徐某利用为钢铁公司运输钢材的便利,在将钢材从车间运往别处质检过程中,先后10次将钢材偷卖给废品收购店,牟利11万多元。但区检察院以不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构成要件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经分局领导批准后,**向区检察院提请复议,区检察院维持原决定。分局依法据理力争,向**市检察院申请复核。最终,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徐某。后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耐心细致的“贴心人”
**对待案件严肃较真,可做起群众工作来又非常细致。他会耐心地给当事人、信访人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帮助他们妥善处理纠纷。
2007年5月,李某因经济纠纷与**区某打印社店主王某打了起来,并砸坏了打印社的一台传真机。米市巷派出所分别对李某和王某依法作出罚款100元与200元的处罚。王某不服,向**区公安分局提出复议申请,并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受理该案后,积极与当事人王某进行沟通,使王某充分理解警方对其处罚的合法性,并耐心地指出,经济纠纷可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王某听后心服口服,未向法院起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据了解,自2002年**担任法制科科长以来,**区公安分局没有一起案件被上级复议机关撤销,他经办的复议案件没有一起当事人因不服而提起诉讼。相反,自他担任法制科长以来,**公安分局每年都有一起经他指导的案件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最佳案件。对此,**总结说:“对复议申请人和重大、疑难信访人不仅要依法‘文来文往’,更要‘人来人往’,只有为当事人阐明公安机关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获得当事人的理解,从而息访罢诉。”
公安局里的“专家门诊”
随着知名度的日益提高,**公安分局很多民警遇到执法问题时都爱找**咨询。在同事的心目中,刘科长开具的“药方”绝对可以“药到病除”。**的办公室俨然成了“专家门诊”,他的手机比电台的“热线”还热,上门或电话咨询的民警络绎不绝。而**也总是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帮助同事切实解决执法难题。
为更广泛地帮助分局民警解决执法问题,2006年以来**主编了200余期《法制指南》,对常见案件、典型案件笔录进行规范;并制作了一整套范本供办案民警参考,使基层民警能准确及时地贯彻实施法律。
“大练兵”工作开展以来,**先后50余次为分局一线民警开设法制讲座。自2006年被**市公安局聘为中级兼职教官后,**一直承担着市警校、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战训合一”基地和分局“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基地的法制教学任务。同时,他还多次应邀到**警察学院本科班授课。由于**基层实战经验丰富,理论业务扎实,教学方式新颖、生动,讲授内容贴近实际,深受领导及学员的好评。今年,他被评为**市公安局首届“十佳优秀教官”之一。同时,他还被中共**市**区纪委聘为特邀审案员,被省公安厅推荐为全*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个人。另外,他还被推荐申报全*公安机关十佳行政复议应诉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