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交警部门交管工作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关系的思考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安机关要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转变执法理念,把科学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群众的平安出行,为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公安交警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交警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笔者仅从县级公安交警部门的角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关系、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的职责、作为谈点肤浅认识。
一、充分认识交通管理工作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公安交警部门特别是基层交警要充分认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与科学发展的关系,以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一)充分认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是基层交警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就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通行效益,为人民群众出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所谓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是指道路交通与全社会的其他部门或者行业处于一种相对配合得恰当和匀称的搭配关系,是人、车、路处于一种比较理想与合理的状态。和谐社会是和谐道路交通的前提与条件,和谐道路交通又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人们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四项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其中的“行”,又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出行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特大或恶性交通事故控制不了,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对“出行”这个最基本的行为都没有安全感,那就根本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对一个家庭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仅导致了一个生命的灭失,同时也直接影响一个家庭的全部生活,直接改变了家庭成员的生活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和引发的社会问题,势必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大局稳定。因此,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公安交警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分支和有机组成部分。
(二)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是基层交警部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道路交通管理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关系是非常紧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搞好了,人们的出行环境改善了,交通事故减少了,投资环境就能得到大大改善,从而有效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成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生产力。2008年**县申报**国家湿地公园取得成功,为这个地处**湖湖滨的人口大县构建“大旅游”和“大交通”环境,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实现在**湖生态经济区快速崛起”目标的实现创造了巨大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因此,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构建人、车、路的和谐相处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直接影响着**县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充分认识改进管理理念方式是基层交警部门顺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必然选择。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而言,将不可避免地经历一个理念调整、理论重建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理论研究和具体运用上不断地开拓新的空间、探索新的服务途径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构建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加强科技化交通管理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为了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跟上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步伐。
二、充分履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的职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机关所有警种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一支队伍,公安交警部门特别是基层交警的工作对象是人、车、路,尤以人为主要方面和主要因素,因此,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公安交警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的主要任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
(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科学发展提供道路交通保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天职,也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践行科学发展观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转移到省道、景区道路管理上,转移到农村道路管理上,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整改危险桥梁和路段,完善交通标志标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道路通行中,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也就无从谈起社会的科学发展。
(二)保障道路交通有序,为科学发展创优道路交通环境。道路交通畅通有序是社会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县在交通组织上还存在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人乱行、车乱停的现象没有彻底解决,除机动车违法行为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仍十分突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及停车场点整治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增加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引导人们文明行车、文明行路,建立与社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部提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这既是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的延伸,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我们必须下全力抓实抓好。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科学发展增添祥和文明活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是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性质决定我们时时刻刻要与群众打交道,譬如办理驾驶证申领、车辆上牌检验、组织驾驶员培训考试、处理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等。如何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车辆管理、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的流程,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处理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民警之间的矛盾,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打击路面违法犯罪,为科学发展营造安全社会环境。依法打击街头路面违法犯罪活动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在科学安排公路勤务、减少防范空档,研究、预防和打击“两抢一盗”及车匪路霸,提高盘查识别犯罪能力上下功夫,以起到震慑犯罪作用,使犯罪分子不敢为、不作为,切实为现实斗争服务,犯罪分子一旦在街头路面作案,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打击得准,进一步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五)建立新型警民关系,为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氛围。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但在现实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仍较为薄弱,对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仍然不足,一些群众甚至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罚款。因此,如何进一步改善警民公共关系,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作用,根本还在于必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同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工作,真正架起警民互通的桥梁,使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三、充分体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的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必须准确把握交通管理工作的规律特点,着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向科技要警力,向管理要战斗力。要在研究问题中推动工作,在掌握规律中科学管理,科学规划交通、科学组织交通、科学管理交通,以增强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中的执行力。
(一)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的新突破。一是针对源头抓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职责,严格执法、严格审批、严格监督。一方面严格机动车检验,重点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另一方面加强驾驶员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等环节,确保驾驶员的素质。二是针对突出问题抓整治。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路面管理和执法主力军作用,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地强化路面监控,加大对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客、报废车上路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针对隐患问题协助抓整改。积极建议政府将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由政府出面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事故黑点、危险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
(二)实现创优法制环境的新突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已经成为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执勤执法,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发展经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便民利民为民,在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共同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实现提高服务能力的新突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天天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与群众接触最频繁、联系最密切的公安工作之一,是公安机关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作为旅游县城,交通参与者面广、量大,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多,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直接影响到游客的情绪和对一个城市的印象。所以,作为公安民警,一定要理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深刻含义,在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必须把服务于人民群众作为第一要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特别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工作中注意研究方式和方法,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点,做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运用得灵活自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扎扎实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如:车管工作要在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事故处理要在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路面执法要在依法纠违、文明执勤、规范执法上下功夫。要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从一点一滴中体现服务群众,一举一动都服务经济建设,真正用我们的具体行动为构建“和谐**”,建设“平安**”做一些实在的工作。
(四)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只有大力提倡和实施科技建警、科技强警战略,将科技强警战略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科技作为当前和未来警力的新增长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质量地推进公安交通科技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实现警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新突破。在现有条件下,仅靠我们公安机关本身很难实现长远目标,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不断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使科技出效益、科技强警力成为党委、政府的共识,逐渐形成公安交通科技建设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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