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19日,公安厅相继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带头大走访活动的通知》,对大走访活动再次进行了强调部署。为深入推进“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市公安局党委决定从现在起至
3月10日,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大走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走访目标: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力争通过这次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一批治安隐患,攻克一批大案要案,征求一批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真正践行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尊重民权,体现民意,依靠民力,服务民生,确保当前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为全*“两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走访对象:
一是走访党政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通过走访,了解各级各部门、各阶层、各行业对公安机关的反映,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公安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是走访群众。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了解民声、民意、民情,力所能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传授防侵害、防事故的常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三是走访困难企业。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特别是对实体经济影响不断加大的实际,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服务。
四是到治安隐患较多的地方走访。组织民警深入排查、重点整治治安复杂区域和部位,深入开展对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和其他各类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治安乱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是到矛盾纠纷易发的地方和群体中走访。利用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协调解决,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期尤其要关注**区出租车司机等部分特殊利益群体的动态,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访串访活动。
六是要走访重点信访对象。认真解决涉及公安机关的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育规劝信访对象停访息诉。尤其要防止“两会”期间出现进京赴呼上访事件。
七是走访两劳释教、涉毒等重点人员,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积极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困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走访任务:
市局领导、各旗区局、分局领导、市局机关及旗区各部门负责人、基层所队长每人根据主管或分管的工作性质,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各召开座谈会一次,走访行政、企事业单位3至5个,商业网点、特种行业2至3个,力求每一位领导为走访对象解决一至两个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每名民警至少走访3个以上工作或服务对象,派出所民警要至少走访10个以上工作或服务对象。全市要进百户企业、入千家网点、访万名群众。
四、走访形式
各地、各部门、各警种在集中大走访期间,集中开展大走访的形式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警制宜,依据走访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走访形式。主要以走出去,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店、进医院、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牧区等,召开小型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结合约访、回信访、电话访、短信访等形式,把单独访和群体访有机结合起来,也可请进来召开专题座谈会。除此之外,还要搞问卷调查、意见征集、开通局长热线和局长信箱、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发出征求意见函等,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打击犯罪、查处违法、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公安局局长热线和民生服务电话是**,短信受理电话**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开通了局长信箱,上述三个渠道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各旗区局、分局、相关部门也要采取类似的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或建议问题,能当时回答或解决的要当时予以回答或解决,对于当时回答或解决不了的,要逐条认真研究,明确负责领导和承办单位、承办民警,认真予以落实,并及时反馈结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掌握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和期盼,切实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大走访。市局、旗区局、分局、各部门、各所队领导同志要带头搞好大走访,率先垂范,亲历亲为,按照主管和分管的工作范围,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群众,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组织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大走访活动。市局党委成员和各地公安局领导成员,都要确定并深入各自的联系点进行督促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与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坚持全警参与。大走访要坚持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形成规模。各警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职责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大走访活动。治安部门、派出所、社区民警要把社会治安调查、矛盾纠纷排查、重点群体访查、安全隐患检查、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防范宣传等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采取上门入户走访、电话调查访问、社区街面宣传、座谈报告工作、便民利民服务等方式,开展走访活动。经侦部门要深入到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严重、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中,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快速查办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刑侦部门要重点走访未破案件受害人,及时通报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争取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走访在逃人员亲属,动员亲属督促其主动投案。走访特种行业经营者,帮助其解决经营困难的同时,探讨加强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思路和措施。交警部门要组织走访交通违法当事人、交通事故当事人和机动车车主以及驾驶人,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客货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出现的困难,了解企业的交通需求;监管部门要集中走访在押人员及其家庭,禁毒部门要集中走访在册吸毒人员及其家庭,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感化教育的力度。政工部门要组织开展送平安、送温暖集中活动,走访困难民警、困难离退休人员、扶贫资助对象,积极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计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走访近三年来公安机关来信来访人员,对信访当事人进行回访,重点是要与尚未停访息诉特别是赴呼进京上访的信访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尽早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其他警种、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确定各自的走访对象和走访内容。警务督察部门要加大对大走访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部门要主动出击,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大走访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最近一段时间,大走访活动要形成氛围,努力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网络有信息,掀起一个警爱民、民拥警的宣传高潮,积极宣传涌现出来的爱民实践模范集体和个人,为爱民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强化内部宣传,及时通过公安专网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将我市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向上级部门反馈。
(四)把“大走访”活动与当前公安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开展“大走访”活动与做好日常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两会”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今年全市公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通过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对道路交通、火灾和其他各类治安灾害事故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开展治安乱点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集中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攻克一批大案要案;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路面,最大限度地减少防范管理盲区,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努力减少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社会治安形势的平稳;要真正把“大走访”活动作为调查研究、谋划工作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过程,作为改善工作作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过程。市局领导会后要分别带队深入基层,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和“大走访”活动进行督导。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公安局办公室。报送地址ftp:10.104.128.9/办公室文件夹/大走访文件内。市公安局办公室负责,每星期将各地“大走访”工作情况及成效向全市通报一次。“大走访”活动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报到市局办公室,重点总结走访经验和典型,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