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通勤务机制改革应遵循的五个原则
一、坚持把提高管理效能作为交通勤务改革的出发点。
效能是工作能力、效率、质量的综合体现。与其他工作一样,交通勤务机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交警部门和广大民警的工作效能,促使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公安工作大局服务,这是勤务机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改革后,我们的工作效率仍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或者说变化的不大,这个勤务改革肯定是不成功的。因此,在推进勤务机制改革中,必须把提高工作效能放在首要位置来统筹考虑,立足实际,不求形式,注重实效,按照有利于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有利于提高预防交通事故水平的原则,根据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动态性地调整管理重点和警力部署,灵活调整勤务安排,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上,安排在重大节假日的时段上,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使有限的警力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二、坚持把预防交通事故作为交通勤务改革的落脚点。
道路交通事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交通勤务机制改革必须围绕这个中心,这也是检验交通勤务机制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当前,我市仍处在事故高发期,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道路安全设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手段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在推进交通勤务机制改革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加强。交通勤务机制改革并不单纯是岗位、人员的调整,其内容几乎涉及到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实质上是一场交通管理方式和交警警务模式的“革命”。但无论怎样改革,交通安全始终是根本,是核心。因此,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实施或者准备实施勤务机制改革中,必须要围绕预防事故这个中心,体现交通安全这个根本。否则,就是勤务方案搞得再好,再完美,也是脱离实际,不成功的。
三、坚持把信息主导作为交通勤务改革的切入点。
信息是基层基础工作的灵魂。交通勤务是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勤务机制改革中,应当确立“信息主导勤务”的意识,真正实现“警力跟着警情走”。做到这一点,最关键就是要掌握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和交通流量等信息,通过对辖区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和交通秩序情况的深入分析研判,来决定勤务安排。与此同时,还要解决信息收集和平台建设等问题。信息主导勤务抓得好不好,一方面在于基层基础工作抓得实不实,信息掌握的全不全,信息研判准不准;另一方面,还要有一个共享的信息运用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来提高勤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因此,当前,各级交警部门应按照“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受益”的原则,加快交警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展与“管、防、控”实战密切相关的“人、车、路”基础数据排查工作,尽快将交通勤务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获取和应用信息上,并通过研判、关联与共享,形成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主导勤务,勤务丰富信息”,提升交通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把发展科技作为交通勤务改革的支撑点。
当前道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汽车保有量和驾驶人队伍迅速增长,人、车、路的矛盾日趋突出,交通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面对当前繁重的任务,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大幅度增加交警警力的情况下,这就需要我们在整合各种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在科学管理和科技手段运用上找出路、谋发展,为交通勤务寻找新的支撑点。科技手段主要包含现代科技装备、交通工程技术、警务信息管理方法等方方面面。当前,重点是结合电子监控点建设活动,加快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建立起以视频监控、警务工作站、城市电子警察和移动电子警察为主体,动静结合的电子监控网络;为基层配发足够的测速仪、酒精测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科技装备,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减少“人为”因素。同时,应充分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科学组织交通,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将部分警力解放出来,分片分线巡逻,增强交通管理的灵活机动性,使交通管理更趋科学合理,以缓解警力紧张这个瓶颈。
五、坚持把提升民警素质作为交通勤务改革的着力点。
民警素质是交通勤务机制作用发挥的重要基础,也是交警勤务机制改革成败与否的重要保障。从交警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看,重点应提升民警三个方面的素质。一是政治素质。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坚决防止发生“为工作而工作、为管理而管理”的思想偏差。二是警务素质。除了体能、技能等基本素质外,重点应结合当前公安部开展的“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突出民警法制意识的培育,提升民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案能力。三是科技素质。按照“信息基础化、基础信息化”的要求,以解决民警计算机使用水平不高、信息应用能力不强为突破口,重点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信息化系统应用、科技装备使用等基础能力的培训,通过民警科技素质的提高来保障交通勤务机制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