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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握好手中权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

    时间:2010年01月1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我们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权由民赋,还权于民是对人民警察公正用权的基本要求。但是人民警察同时被赋予了“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因为角度和角色的不同,思想认识自然会有差异,特权,也正是这两种不同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在时时地发生碰撞的结果。特权思想不仅是民警违纪现象的根源所在,也是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个最重要因素,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老百姓对警察的特权行为可谓是深恶痛绝。《塌方后的反思》警示片中18名人民警察会从人民卫士沦为阶下囚;****警察“冷漠执法”致使三岁女童饿死家中;**震惊全*的“夫妻在家看黄碟”事件;**警方违法收容**致其死亡案……,这些、害民、伤民、扰民事件的发生无不缘于民警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特权思想有悖与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有悖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必需彻底根除。我们知道,长期以来,各级部门对警风警纪的教育一直抓得比较紧,但是,为什么仍有民警存在特权思想和违纪现象呢?这里面既有民警自身的主观因素,也有监督机制不健全、领导管理不力、外界影响等客观因素,是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民警信念的动摇,思想的迷失,道德的堕落,是特权思想滋生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周永康部长明确指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警察的工作对象对人民群众,工作中之所以存在特权思想,最重要的原因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没有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担心、期盼,体验普通百姓的生存状况、感受社会底层的艰辛生活、洞察弱势群体的贫困疾苦。没有认真倾听群众最需要什么,最盼望什么,最担心什么,最痛恨什么,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就难免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和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行为发生。

        (二)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三观”错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每位民警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的行为准则。然而,有些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影响,理论根基太浅,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导致了世界观、人生观的错误和价值观、苦乐观的扭曲。

        (三)盲目攀比,心理失衡。一些民警把理想、信念的神圣性让位于经济利益的现实性,把工作付出作为经济索取的筹码,在对待地位、待遇、荣誉等问题上,攀比心理不断增长,不是比理想,比工作,比贡献,而是比地位,比待遇。古人云:欲不逾矩,欲不损德。人有欲求是自然的,但这种欲求不能以超越规矩、损害品德为前提,一个人如果欲求过度,不能控制把握自己,那必然会被欲求所淹没,滑入犯罪的泥潭。

        (四)疏于自律,被人牵制。在基层工作的一些民警都有这样的体验,一些违法者为了免予或减轻处罚,或者甜言蜜语套近乎,麻痹你;或熟人亲友找关系,拉拢你;或送钱送物给好处,收买你……数招下来,民警稍不留神,就会在这些“糖弹”和关系面前败下阵来。择善而交,择廉而交,对我们每位民警来说,不是个人私事也不是个人小事,而是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综观一些我们昔日公安战线的战友犯罪过程,有不少是因为警觉性不高,思想麻痹,交友过滥,贪图安逸,追求享受,行为失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利用这一点,竭尽所能,投其所好,不甚运用重金收买等手段,一步步把民警拉下水,最后被腐蚀利用,成为他们谋取私利的俘虏。

        要根除特权思想,就必须相应地运用思想教育、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等缝合手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

        一是抓好教育,打牢“反特权”思想基础。

        (一)以“忠诚、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深入开展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自觉摆正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设身处地体察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要大力培育和谐思想,倡导和谐精神,引导民警用和谐理念来处理矛盾,用和谐态度对待群众。

        (三)综合运用典型教育、谈话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民警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坚决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反特权”提供强有力保证

        依靠制度制约是预防特权思想的根本途径,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民警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形成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一)解决好建立制度的科学性。制定制度要根据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把握规律,注重实效,又要程序严密,制约有效,使所定制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二)坚持制度的创新。制定实施各项制度要体现时代发展的要求,要面对新形势,对过去的制度定期进行清理,对适用的坚决执行,不适应的调整修改,过时的废止,使制定的制度便于操作,真正管用。

        (三)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保持案件查办的强劲势头,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以确保每一项制度的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执法监督大格局

    失去有效监督的权力,就像挣脱缰绳的野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要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为契机,筑牢思想堤防,强化依制管警,把监督落实到警务活动的全过程,要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形成不想犯错误、不敢犯错误、不能犯错误的浓厚氛围。

        (一)加大公安机关自身警务督察的力度,拓宽警务督察范围,转变督察观念,要变问题发生后督察追究责任,为问题发生前督察,及时发现苗头,积极预防。因为,如果一旦发生了侵害群众利益、侵犯公安合法权益的案(事)件,虽然事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但是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是难以消除的,长此以往,会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疏远警民关系,同时也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宗旨。因此,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一线进行督察,多搞社会调查和民主测评,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和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拓宽监督渠道。坚持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整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监督有效结合的载体,以经常化、制度化的群众基础监督来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的高效廉洁。

        (三)创新监督机制。在监督方法上,要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自我监督为相互监督;在监督手段上,尽可能延伸监督触角,通过信访、网上举报等多种途径,收集民警违法违纪信息,从根本上扭转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信息滞后的被动局面;在监督范围上,努力做到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尽可能避免监督出现肓点和死角,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惩处力度

    整治特权行为和违纪行为,除了坚持必要的教育、制度、监督外,还必须把“奖惩兑现、得失挂钩”这一尚方宝剑有起来。要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基层领导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要善于发现民警队伍中的苗头性问题,尤其要从众多问题中筛选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警违纪问题,快速查处,以儆效尤。使耍特权、有违纪行为的民警痛定思痛,痛改前非,自觉地做一名优秀的无特权、无违纪的公安民警。要坚持边教育边总结建制,把活动中一些行之有效、富于创造性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完善惩防体系,深化源头治理,确保民警执法权力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正确运行,确保公安队伍少出问题、不出问题。

        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广大民警要按照周永康部长在全*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讲政治、爱人民、守法纪、重操守、务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忠诚可靠、执法为民、秉公用权、情趣健康、真抓实干的新时期良好警风,打牢执法为民思想、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根本宗旨,自觉做到反特权,禁违纪,积极营造和的警民关系,从而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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