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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运年交警如何完成群众关注的问题

    时间:2010年01月1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喜迎*奥运会的一年,也是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找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畅通、安全、执法和服务等民生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努力方向,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根本标准,把保障民生贯穿于实际工作中,着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狠抓“平安交通”建设,回应人民最强烈的期待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关注更多的是生命安全,是社会和谐,把对生命的珍惜更大地寄托在出行安全上。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民生问题之一,作为基层交通管理部门而言,少死人就是最大的民生,就是人民最强烈的期待。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牵涉到多个家庭的幸福,“防事故、保畅通、保安全”是我们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保障民生、回应人民期待最重要的举措。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着重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应对交通事故的防范能力,使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着重强化交管力度。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警备,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诱发事故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诱发事故率高的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进行严格查处,不留隐患。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要加强信息研判工作。要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要科学分析原因,创新思维模式,切实找准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环节和症结,及时把握住工作的重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对策,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从而达到防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的目的,营造安全文明的良好交通环境。

        二、关注民生,狠抓“和谐环境”建设

        平安和谐是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我们要遵照孟建柱部长提出的三个“新期待”的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的根本标准,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安环境。当前,随着违法犯罪活动的多样化和隐蔽化,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仍然较多,薄弱的公安力量使公安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交通民警仅仅局限于交通管理工作,是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的,所以,作为交通民警要充分发挥一警多能作用,积极配合公安刑侦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们通过近四年的不懈努力,全队基层基础建设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下一步要把更多的精力、注意力投入到“软件”建设上来,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的软实力。

        首先是交通民警自身要有过硬的素质和能力。一是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在这方面,我们要下大力气苦练交警执法和办案基本功,保持干劲不减、标准不降,在熟练程度上下功夫、求突破,力争达到“一口清”。

        二是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增强和提高身体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练习好查缉战术和擒拿本领,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好技术支持和技能保障。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要牢牢把握开展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发挥交警部门的职能优势,立足本职,把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公路涉车犯罪融入到工作实际中去,特别是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的街头双抢、车辆盗抢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加强与刑侦部门密切协作,多警联动,协同作战,积极参与打击涉车和街面“双抢”等违法犯罪的行动,全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努力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四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围绕政治社会稳定大局,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的满意度为标准,积极深入地开展违法处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对群众多一分理解和关怀,多一分爱护和体贴,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解决问题,树立起公安民警的良好新形象。

        三、服务民生,狠抓“服务经济”建设

        继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倾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和机关,人民群众也逐步把感受优质服务作为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新期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以人为本,方便群众,自然成为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群众的一项新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深刻体察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和服务的新期待,不断探索为人民服务的新办法、新举措,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倾听基层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解决基层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使交警的执法效果不仅体现在群众认可和满意上,更要体现在利于百姓和惠及百姓上。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工作原则,切实把优质服务融入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交警执法为民带来的实惠,把执法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让人民群众感到更温暖、更方便。

        基层交警中队要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设立交警服务点,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交通咨询、维修工具、急救医药、打气筒以及茶水等服务,并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在车管服务大厅要设立业务咨询导办台、填表区和等候休息区,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导办、书表样张、笔墨胶水、休息座椅、饮水设备等便利服务,要实行阳光作业制度、一站式办公制度以及微笑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尽可能地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使群众少跑路、少花钱,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事故处理单位,也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深化服务内容,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一杯茶水、一张凳子、一句温暖话语、一幅笑脸相迎的“四个一”服务,工作中要做到说话文明和善,态度真诚热情,执法有礼有节,时刻以严谨的作风和高效的服务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倡树社会文明新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在执法中继续展示良好的公安新风。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三乱”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坚决防止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树立公安交通部门和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依托优质高效的服务作风和良好精神风貌,打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安使者”、“服务使者”,通过树新风、塑形象、展魅力,力争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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