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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探讨

    时间:2010年01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作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如何把握基层基础建设这一有利契机,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人身为最基层的一名民警,粗略进行以下几点探讨。

        一、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新的形势对公安交警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熟练的业务技能、丰富的法律知识、健康的心理素质、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在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贡献。因此,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在执法理念上出现“以管理者自居”,不能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手段上信守传统做法,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证据,重处罚、轻教育现象普遍存在;在执法形象上背离人民群众的要求,执法不公,侵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安交警形象;在执法主体上不能适应日趋繁重和复杂交通任务,办事效率不高等。要切实解决上述问题,第一,要抓好班子建设。着重抓好党员干部。要以选好、用好、管严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活力上下功夫。加大干部任前公示,未位调整,交流任职,离任审计等举措的力度,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对基层干部使用、考核、任命和热点岗位,权力部门的干部交流上,发挥好各级领导示范表率作用,铸造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领导班子,发挥每位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要抓好基本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贴近基层,贴近民警,贴近实际,真正发挥“生命线”的作用,激发调动广大公安交警奋发有为、办事一流的精神状态,要以基本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为重要内容,强化全体民警的公安交警基础理论课,革命传统教育课,民警行为规范课,新知识学习培训课,使民警切实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思想观念,真正解决理想追求、行为准则和遵循规范问题,真正解决为谁工作、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动机与目的问题,解决业务能力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第三,要抓好基本保障。要坚持财力向基层中队倾斜的指导思想,加强警务装备保障力度,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改善基层办公用房资金,保证提高基层装备添置的资金,保证基层公用经费资金,保证民警福利待遇资金,配齐配足基层警务设备,改善基层办公环境条件,真正把基层的基础夯实筑牢,把基层建设成为反应快、处置快、控得住、有战斗力的集体。

        二、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相对简单,一些民警往往陷入以罚代法的误区,导致民警的法制意识、执法质量不高,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影响警民关系,群众反映较强烈。为此,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首先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警、以法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车辆管理等级评定办法》等等,不断加强民警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能技巧的实战性培训,着力体现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强化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培训,改变过去内容大同小异、没有针对性、培训效果不明显的培训方式,使每位民警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能够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规范执法执勤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其次要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在制度设置上,力戒文牍式的“花瓶”做法,切实解决“稀拉松”、“脏乱差”、“冷横硬”突出问题,注重做到调查研究与有效实践相结合,超前引导与跟踪督导相结合,权力制衡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要改变过去管理过于“简、软、短”的办法,力求经常检查督促,经常讲评提醒,形成严格管理,管理持久,管理经常的格局。各项制度不适宜的该重新修订要重新修订,该完善的要完善,逐步实现制度管理规范、队伍管理规范、服务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规范、警务活动规范。再次,要加强警察道德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坚持从民警自身做起,具体事情抓起,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起,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安交警工作的新变化,队伍的新变化,必须为民解忧。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做到善待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第四要抓好考核和监督。严格落实民警岗位责任制和各级领导负责制,科学建立岗位考核机制,把争创一流作为检验部门工作的领导能力的标尺,建立科学绩效考评机制,奖惩挂钩,激发争先创优、争创一流的进取意识。要具体分解每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指标,在任务设置上要合理,具有奖惩的激励性,如每位路面执勤民警上路执勤时间、查纠违法工作量、执法质量如何;交通事故处理每位民警的接处警次数,案件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和执法办案质量;各中队防范事故工作如何,都尽可能用辖区的交通安全情况来考评衡量。这样便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比一级,一级管好一级的比学赶帮格局。其次要抓好执法办案,办事环节监督,防止路面执勤凭感情开罚单,事故处理办“人情案”、“油水案”、“糊涂案”,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热门的岗位和执法环节要完善监督制约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不断推进道路交通管制能力,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在工作指导上: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交通秩序管理和服务于一体,建立点、线、面网络化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实现良性发展。首先,要抓好城市道路疏堵保畅工作,确保国道、省道安全畅通,不断将交通管理的触角向农村道路延伸,实现协调发展。其次,要强化社会各界的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工作措施上:一要突出预防、标本兼治。用严密有效的措施做好事先预警,转变传统基础的人海战术、经验管理、事后堵漏的工作理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互动局面的形成。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互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在事先预警方面,要做到立足于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安全措施的落实,责任到单位、责任到领导、责任到民警,层层落实。二要开展周期性和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实现交通秩序和安全状况发生根本性好转。在周期性上,如春运、黄金周、夏季冬季专项整治活动,未雨绸缪,早安排、早部署,不断丰富常规性工作新的内容,丰富新的举措。在针对性上,要认真调研,及时捕捉交通安全隐患,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如开展“打击无牌证、挪套号牌、假牌假证、非法拼装报废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超载、超速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开展“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活动、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三要对事故多发进行排查。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属于政府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属于企业的,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建议或通知书”;属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要加强协调、配合,确定专项基金进行改造;属于教育部门的,要列入学校晋级考核考评内容;属于客货运单位的,要完善相关安全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机制,从源头上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严密规范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加大驾驶员的跟踪监督,严把驾驶人考试质量关,最大限度预防事故发生。四要创新宣传、营造氛围。不断用广泛持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现代道路交通的文明与和谐。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入手,围绕“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的主题,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则,通行规定、处罚规定的宣传重点,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各种便民措施的延伸,吸引更多公众来参与,为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提高群众的交通文明素质,使“五进”活动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使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

        四、不断推进科技建设,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的水平。

        我们应当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建设列为长远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有步骤地加强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在“软件”建设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在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大胆改革,实施科学管理。比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等级评定办法》,尤其是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要纳入年检范围,确保日常业务正常有序开展。在违法处理方面,实行罚缴分离和告知程序;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实行从业人员资格化管理,建立交通事故月、季度、半年、年度分析及通报制度。在“硬件”建设方面,应开源节流,科学论证,建立完善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电子监控网络,安装24小时全天候监控设备,实行交通管理与治安管理的并轨联勤,为侦破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争抢第一时间,为科学调整交通流,合理调度警力,均衡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创造条件。同时,要注重现代科技设施和科学技术,在路面执勤执法活动中的广泛运用,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加大对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倡导提高各级公安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证据采集率,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通违法处罚金额和记分情况等信息向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告知,要求他们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自觉接受处罚,充分体现执勤执法透明度,实现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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