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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公共关系

    时间:2010年03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警察机关为了维护警察良好形象,加强警察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双向沟通,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争取广大公众支持,以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管理活动和发展而开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它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因为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完成好自己的任务,就必须紧密地依靠人民群众,与公众之间开展信息沟通,相互交流,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指导。这也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必要性所在。

        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促进和加深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和理解,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公安机关是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并且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平安与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等多重任务,与公众的接触面比较广,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是政府的窗口。因此,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有利于公众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以实现借助社会力量强化公安工作的开展和建设,塑造公安机关形象,继而能持久地运用各种传媒等沟通手段,加强职能部门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促进公众利益和组织目标的管理活动和发展。那么,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就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和规划。

        一、树立和维护警察良好形象是前提。工作要讲究艺术,公共关系就是塑造形象的艺术。警察公共关系的最终目的和核心功能就是树立警察队伍良好的形象,因为警察机关拥有良好形象时,就能获得更多公众的信任和称赞和支持,使得群众愿意与警察进行沟通,并能提高警察的荣誉感,同时能够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警察队伍,增强警察机关内部的凝聚力,从而能更好地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而一旦警察形象受到损害或不佳时,可能导致公众对警察的不信任,并在许多问题的看法上会站在警察的对立面上,不支持甚至阻扰警察的执法活动,警察一旦过多地采取强制手段,就会过多地激化矛盾,从而使得公众易产生对政府、对公安、乃至对社会的偏见而造成负面影响。过去有些民警做了违法违纪的事情,虽为少数,却给整个队伍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广大公安干警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荣誉,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自“五条禁令”出台后,通过实践,极大地改善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树立警察形象已成必然。

        二、提供最佳服务是条件。树立让公众满意的警察形象,并不是简单的说服公众,而是在警察努力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让公众了解为之服务的警察和警察的工作,使公众理解警察,接纳警察,在双向沟通中,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一个让公众满意的警察形象。因此,警察公共关系不只是协调警察组织和公众的关系,最主要的还是促使警察为公众的利益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实现警察组织和警察个人的社会价值。从警察管理和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角度看,这种公开性观念的基本内容就是要求警察机关让公众对警察的状况及其运作程序,特别是对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过程有知晓、了解、参与、评价的权利。树立公开的管理观念,提高警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公众对警察的亲善感,引导公众参与警察管理,集公众智慧为一体。对于保证警察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减少各种矛盾冲突,保证政府和警察机关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都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及制度落实和完善是手段。积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建设氛围,使公众能直接和公安机关进行多方位沟通,拉近距离。通过积极的信息交流来沟通与公众的联系,听取公众的意见、要求,以积极的姿态适应并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把整个执法活动主动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密切警方与公众的关系。争取公众支持是警察公共关系一个重要的管理指标,公众既是服务对象,也是一种管理资源,只有能够调动起公众的力量,最大程度地发动公众支持,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才能实现警察公共关系的管理战略,实现警察和公众的良性互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与实施应等同于公安机关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首先,要树立平等沟通的公关观念和公共关系的理念,这就是要尊重公众的合法权利,做到处事公正,平等地对待公众,而不能以管人者自居,以权压人,否则适得其反。其次,将塑造良好警察形象的外在压力,转化为每一位警察内在的理想追求,建立一整套较完善的工作体制和探索与鼓励公共关系的创新格局。

        四、争取公众支持,获得最大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目的。获得最大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是警察公共关系的最终目的。警察公共关系是连接警察组织和社会的桥梁,通过警察公共关系的努力,将协调警察组织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使警察工作更有社会意义。无论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关系还是具有强烈个性色彩和职业特点的警察公共关系,都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从所谓的公共关系三要素:组织、信息传播、公众,到公共关系讲究的诚信原则,都包含了民主政治、人本主义的实质和内涵。要充分认识到,中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建设警察公共关系的初衷和最终目的,也是我们必须首先树立的一个重要理念。工作中,我们要把警察公共关系理念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上,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首先要具备公共关系意识,并把这种意识贯彻到各项决策中。同时,要求每一位警察都要有形象意识、集体意识和公众意识,把塑造形象渗透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把公共关系建设与公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营造出一种至上而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氛围,将会得到最有效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

        那么如何具体做好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结合当前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实际,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包括警务公开机制、警务监督机制、危机处理机制、公众评议机制和执法考评机制等。

        第二,积极开展一系列“沟通”活动,主动上门,带着情感广泛听取和征询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尤其是群众关心和关注的涉及民生的焦点问题。并将群众的利益置于我们工作的首要位置来开展工作。

        第三,广泛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爱民活动和公益活动,弘扬正气,以体现警察队伍的形象和价值,并以这种活动为载体,使更多的群众走近我们、了解我们、支持我们。增进警察与公众的感情交流,使得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各项执法活动能够健康发展和顺利进行。

        第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交流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进来,通过文化交流,将浓厚的“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思想的警察文化与其它文化有效地结合起来,创造出融融的文化氛围,使得这种文化氛围能够长期而稳定地发展,促进感情,增进友谊,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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