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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接访”之后的大反思

    时间:2010年05月2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今年*月以来,**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按照“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总要求,精心组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开门接访活动,彻底解决了一大批疑难信访案件,增近了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队伍形象发生了显著变化,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同时,“大接访”活动也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重大变化,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和探寻。

        一、开门接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效,为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发展创造了宝贵经验。

        一是集中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和新发生的信访问题。在集中接访过程中,凡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受理的信访事项,有管辖权的各级公安机关都给予了明确的书面答复,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到位,相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到位,全方位督导检查到位,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到位。市局党委多次召开疑难信访案件个案研究会,对**起疑难案件做出答复意见。本着“还清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切实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到有错必纠、依法办事、退赔到位,凡是因公安机关内部原因造成信访的,坚决倒查追究,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包庇。开门接访期间,累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余件,协调办理低保**余人次,支付经济赔偿、补偿款**余万元,收到群众锦旗**余面。

        二是大幅提高了各级“一把手”的政治水平和领导能力。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局迅速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和目标,进行了大张旗鼓的社会宣传,相继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刊播稿件***余篇。各级市、区(县)市“一把手”走向前台亲自接访,面对面地听取群众的呼声,感受群众的疾苦,不但提高了处理问题的效率,而且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各级“一把手”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知识,积极做好释疑、教育和疏导工作,面对上访群众,各级领导经受了考验,领导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全面增强了公安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开展开门“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是一次难得的实战练兵,广大民警经受了一次全方位的锻炼和考验,思想深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洗礼,人人受到了教育,人人得到了提高,执法为民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安队伍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进一步提高,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进一步促进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建设。市局出台了《关于建立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长效机制的规定》,对接访时间做了明确规定,确定了首办负责和倒查追究制度,坚持信访案件抓源头、堵漏洞、多警种协同作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建立完善了局长接待日、限期查结、便民利民、弹性工作等项制度。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警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公安信访工作新机制。

        五是全面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侦查破案和追逃力度,大力强化命案攻坚、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至*月,通过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破获各类刑事案件***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余名。此间的破案绝对数同比去年增加****起,上升**.*%。及时找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公安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制度、机制、体制等方面的漏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集中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仅使一大批疑难信访案件得到解决,让上访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而且,通过开门接访,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经受了一次执法为民思想的大实践,一次执法观念的大转变,一次综合素质的大锤炼,推动了公安工作的大发展。工作中,我们主要有以下六点体会。

        一是坚持将解决对待群众感情问题置于首要位置,切实把增进感情、真心为民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接访始终。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怀着对群众的满腔热忱,以法解惑,以情感人,以爱帮人,“政治帐”用工作还,“感情帐”用真情还,“经济帐”用赔偿补偿还,“法制帐”用公平正义还,做到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从而使接访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切实把开门接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一把手”作为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面对面地接待群众,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从而有力表明公安机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决心和信心,也使各级“一把手”切实经受了锻炼和考验。

        三是坚持各部门、各警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大大增强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合力。

        四是坚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切实增强解决信访问题的支持力度。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情况,积极征得在纠正执法过错、赔(补)偿经济损失、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方面的政策支持。对一些涉及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分工管辖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审判、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坚持正确掌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切实提高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立案管辖、国家赔偿、行政复议等相关规定,履行作为、赔偿、查处责任。充分考虑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正确对待少数群众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维护好正常的信访秩序。

        六是坚持将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与其它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把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相结合,与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做到了相互促进,统筹兼顾。

        二、开门接访暴露出了公安执法存在的大量突出问题,必须从思想深处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警醒。   

        群众信访案件,绝大部分属合理诉求,其中,求决、申诉、索赔、控告类的案件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广泛涉及各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以及刑侦、经侦、交警、治安、户政等多个警种,主要反映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对群众的历史欠帐较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特殊职责。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看,群众要求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以及解决有关问题的占绝大部分。在市局接访的案件中,群众反映杀人案件未破,或嫌疑人在逃的案件共**件,伤害、伤害致死案件未破或嫌疑人在逃的案件有***件,抢劫案件未破**件,共涉及未破刑事案件***件,占群众信访总量的**.*%,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公安机关的破案率还处在较低水平,打击犯罪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一些案件或是久侦未破,或是案件虽已破获,但由于追逃工作不力,犯罪嫌疑人不能到案受到制裁,群众因而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破案、追逃和缴赃力度。

        (二)冷硬横推现象时有发生,漠视群众的求助和疾苦。群众反映公安机关不作为,案件久拖不决的有**件,窗口单位刁难群众的有*件。这反映出部分民警对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报案推诿敷衍,甚至有警不接,有案不立,造成被害人报警无门、求助无援。还有的办案单位和一些民警对工作不敢负责任,怕麻烦,图省事,对群众报案不认真受理,不详细询问,甚至不做记录,不同部门间在立案上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更有甚者丢失卷宗导致案件无法侦办。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和不积极作为是严重的失职,就会直接导致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下降。

        (三)关系案、金钱案仍然存在,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公正的维护。群众反映民警办案不公从而控告民警的共有***件,占涉及公安机关管辖案件总量的**.**%。其中,控告民警插手经济纠纷的**件,证据不实、偏袒一方当事人的**件,治安案件裁决不公的**件。从中可以看出,少数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根基不牢,在拜金主义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把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执法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公平和正义难以体现。

        (四)吃拿卡要现象短期内难以根绝,随意侵犯群众经济利益。群众反映扣押财物不予返还的有**件,扣押保证金不予返还的*件,拖欠或变相拖欠工程款、伙食款、购物款、工资的有**件。一些民警在执法观念上存在严重的误区,常常以“管人”、“治人”者自居,漠视群众疾苦,卡脖子、要好处,轻则刁难推诿,重则乱处滥罚。部分民警随意扣押当事人的财物,拒不返还抵押金、保证金,据为己有,有的甚至向当事人索要所谓“办案经费”,公开索取好处。

        (五)打骂体罚和滥用强制措施,忽视和侵犯群众人身权利。在办案中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致人伤残、死亡。还有的民警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不重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其中,群众对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进行申诉,要求给予国家赔偿的就有**件。

        (六)执法办案的水平不高,令群众难以信服和满意。一些民警业务素质不高,执法办案凭经验,责任划分不科学,鉴定结论经不起推敲和检验。在接访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现场勘察结论不服的有***件,对火灾责任认定、损失估价不服的有*件,对死因、伤害等鉴定结论不服的有**件,占信访总量的**.*%。还有的基层单位和民警对法律规定视而不见,工作作风不扎实,办案粗枝大叶,获取线索、证据的能力不强,造成对犯罪嫌疑人拘了捕不了,捕了诉不了,诉了判不了,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三、引发群众信访问题的原因复杂而深刻,集中折射出公安执法与社会及人民群众期盼的不和谐。

        群众信访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凸现期的必然产物,公安机关形成的信访案件其原因是复杂而深刻的,既有公安队伍的主观原因,也有历史传统、社会环境和制度方面的客观原因,究其根本是公安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客观反映。

        (一)传统政治思想残余尚在,公安执法活动的理念陈旧。群众反映突出的侵犯人权、漠视群众利益等公安信访问题客观存在,有一定的历史根源。我国历史上重人治、轻法治的专制思想根深蒂固,渗入公安机关,把人民警察作为一种附带特权的职业,以管人、治人为执法唯一目的。建国后相当一段时期,继续奉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过分突出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专政职能,弱化了保护和服务的职能,缺乏保障人权观念。历史上的旧警察作威作福,欺压人民,其暴力职能角色定位和封建残余思想,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还没有完全肃清,对公安队伍还有负面影响,特权思想在一些领导和民警当中还有市场。

        (二)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体现不充分。客观地说,大部分上访群众是有理的,都反映出公安工作和个别民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由于还缺乏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一些民警对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认识不清,政治素质低劣,对权力本质缺乏正确认识,受利益驱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此外,队伍的成分复杂,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员文化素质较低,又不注意加强自我学习和改造。一些领导和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高,实战技能和应变能力较低,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监督薄弱,难以从制度上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除民警主观因素外,监督制约薄弱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当前,队伍的监督管理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治本措施。执法监督、激励制约机制无法与当前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衔接,无法与快速运转的公安工作相配合,在一些执法部位、环节上还存在监督空白点。注重认定执法过错,忽视对责任人的追究。个别单位对一些因执法产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怕影响政绩,隐瞒不报,致使问题不断积累恶化。有的心慈手软,姑息纵容,养痈遗患。

        (四)社会不正之风负面影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和利益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较多,公安信访问题就是其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始终处于开放的社会大环境之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益至上、金钱为主”等西方思想价值观念也渗入公安执法活动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实用主义哲学观盛行,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安执法权力商品化的倾向,各种社会腐败毒瘤也渗入公安机关和民警思想之中,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破坏了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五)警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滞后,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群众信访案件中大部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不力、破案不及时造成的,其中除了警力素质、破案条件、保障水平等因素制约外,还包括公安机关现有的警务理念、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落后,难以适应客观发展需要。公安机关的整体侦察破案能力还不强,破案率还长期在低水平徘徊,特别是大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案件欠帐很多。当前,公安机关警务保障乏力,总体保障水平还不高,影响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个别公安机关的很多基建项目以及办公和日常运转开销都存在赊欠现象,地方财政又确实存在困难,偿还能力有限,也引发了一些群众信访问题。

        (六)缺乏充分理由或客观条件,部分信访群众期望过高。少数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家政法机关的管辖、分工、程序,部分疑难案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依据,定性、裁量存在一定困难。还有的问题历史久远,当事人难以找寻,其真实性、可靠性难以确定,难度极大。在市局接访的案件中,有**件属非公安机关管辖,占总量的*%。有的是已经进入起诉或审判环节,有的本身就不属公安机关受理。甚至还有少数群众以此为业,借机向公安机关发难,发泄不满情绪,无理上访,甚至缠访、闹访,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四、站在更高更新的起点审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和减少群众信访问题的发生。

        公安信访问题是社会治安的“晴雨表”,是社会稳定的“第一信号”,是公安执法的“反光镜”,是队伍建设的“试金石”,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必须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战略全局出发,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减少公安信访问题产生的治本之策。

        (一)不断加深对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认识,变工作上的消极应对为实践执法为民的政治自觉性。更好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好认识问题,实现工作理念的与时俱进。一是要从保持先进性,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加深认识。公安机关要通过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主动听取送上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送上门的评议和监督,把握送上门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机会,将其作为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切入点,作为树立公安机关为民、亲民、爱民形象的民心工程。二是要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高度加深认识。公安机关以实现执法为民为核心,切实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公安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三是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深认识。要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实践党的和谐理论的政治召唤。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对毛泽东同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论断、邓小平同志“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和江泽民同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可以说,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是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实践。

        (二)切实建立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变群众信访坎途为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要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把群众当作我们的衣食父母和兄弟姐妹,使他们不再奔波于漫长的信访之路。一是要建立信访队伍建设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信访机构和信访队伍建设。加大对信访工作经费、装备的投入,加强信访工作力量,不断提高信访队伍素质。二是要建立畅通信访渠道的新机制。以贯彻实施新的《信访条例》为契机,落实警务公开,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全面畅通公安信访渠道,变单一接访为下访、约访、回访相结合,增强信访工作的超前性。三是要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务实、高效、有序的公安信访工作秩序,突出接待受理、调查处理、维护权益等关键环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答复、通报各个环节。四是要建立信访制度保障新机制。重点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度、信访事项交办和督办制度、限期办理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以及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民警的执法考核和岗位考核,逐步实现信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最大限度提升公安执法整体效能,变群众信访压力为履行职责的力量源泉。要针对通过群众信访暴露出的线索获取、逃犯追捕、追赃返赃等侦查办案薄弱环节,建立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改进严打方式,把严打精神贯穿侦查办案工作的始终。一是要努力提高破案率。围绕群众信访反映突出的杀人、伤害致死等突出问题,继续坚持命案必破、挂牌督办、破案追逃等刑侦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从人、地、物、事中发现线索,打击犯罪的多元化工作模式,全面提高侦察破案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犯罪分子的到案率,给人民群众以满意的答复。二是要努力提高防范水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有效遏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三是努力提高治安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改进治安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转变和改进管理模式,进一步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强化窗口服务和接待工作,提高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度。

        (四)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公安执法行为,变被动受理群众申诉控告为主动自查纠错。要将解决和减少群众信访问题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果。一是强化对易引发群众信访重点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拘留、教养、移送起诉、取保候审、保证金收取、扣押物返还、赃物追缴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敏感环节的监督制约。二是强化监督制度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建立执法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公安机关所有执法活动都有严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实体和程序规定。三是强化针对信访问题的监督过程。在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内部监督的同时,重点强化群众监督,象重视人大、政协议案办理一样给予群众信访问题应有的重视,做到件件有得到依法处理,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四是强化监督结果的实效性。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全力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索要办案经费、好处费、权钱交易等执法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坚决追究责任,坚决依法处理,坚决依法退赔。

        (五)大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变暴露缺点错误为塑造公安机关崭新形象。开门接访暴露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执法主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欠缺。要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破除人治思想、特权思想,使民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观念,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效果差、水平低、能力浅的问题,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一线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本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本领、综合分析把握问题的本领,以及做深入细致群众工作的本领,打造一支堪当重任,人民群众充分信赖和满意的坚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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