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全*“二十公”强调,对公安队伍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正规化管理,是促进优良警风的形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各级公安机关要将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突出位置,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有坚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切实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切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平安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切实促进公安工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深刻领会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时代意义
(一)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公安机关新世纪新阶段,切实担负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必然需要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队伍是一支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全*“二十公”三大亮点之一,是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认真分析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基于多年来对公安队伍建设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和对其本质规律认识的基础上,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统一、规范、严格的正规化管理,是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决定的,是确保公安机关始终保持终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基本手段。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维护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平安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振兴**老工业基地,进一步加快自身发展,市委十届六次会议作出了在全市变“快走”为“快跑”、在全省率先振兴、在全*争先进位的战略部署。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需要有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公安队伍,来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正规化建设,正是从当前公安工作存在的世纪问题出发,通过科学的规范化管理,在公安机关维稳、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职能上寻求新的突破,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定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
(三)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安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其内涵及其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要想主动适应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解决自身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职责,也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寻求自身的发展。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主线,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加大公安工作创新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公安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彻底解决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制度、教育训练、执法执勤等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问题,使公安工作更好的把体现时代性、握规律性、富余创造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
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必须从宏观上把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区别政府其他行政机关的原则。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警察是公务员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必须符合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二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和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允许在方向、目标统一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工作进程。同时,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在继承、发展队伍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是有利提高素质和战斗力的原则。正规化的实现过程,是公安工作各要素重新调整、配置、整合的过程,正规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都要归结于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四是节约成本切实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努力把现有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更加科学高效地组织起来,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队伍建设走提高质量效益的内涵发展之路。五是统筹结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特别要注意找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从业务工作中发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从队伍中的问题分析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围绕结合点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取得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双丰收。
三、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必须把握的方法
(一)要紧密结合实际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正规化建设的突出问题
当前影响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最突出问题,是缺乏队伍管理最核心、最基本的法律法规。要研究制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警力配置不科学、职责不清、保障不力等问题,为正规化建设提供法律保证。要抓紧修订、完善《警察法》、《警衔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将目前比较零散的民警录用、辞退、晋升、奖惩、抚恤等部门规章或政策性规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界定下来,确保队伍管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统一性。省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推动地、市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民警考核激励机制和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体系,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地、市级公安机关要探索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民警训练标准,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以“三懂”、“四会”为重点,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技能。基层公安机关要尽快改善队伍形象,坚持不懈地狠抓《内务条令》、《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强化日常作风养成,培育优良警风。
(二)要坚持正规化建设标准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是要坚持标准统一。由于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总体状况的差异性,各地在正规化建设的工作措施、方法步骤以及工作侧重点等方面肯定会有所不同。但是“四统一五规范”的标准必须是统一的。二是要坚持导向一致。正规化建设的制度设计、标准制定、实际落实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必须与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的精神、要求的方向相一致。三是要坚持上下左右结合。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有些工作需要自上而下进行,有些工作需要自下而上进行,还有的工作需要上下结合进行。要把基层公安机关在正规化建设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及时总结提炼,然后再用于指导实践,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不断推进正规化建设。
(三)牢固树立长远发展的思想推动队伍正规化不断取得新突破
必须强化“三种意识”。一是长远建设的意识。周永康部长多次强调指出,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在正规化建设方面下功夫,并以此推动队伍建设其他方面的工作,促进公安队伍的长远发展与进步。二是循序渐进的意识。正规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区分轻重缓急,抓住突出问题,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锲而不舍的意识。对正规化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统一考录制度、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和深化公安教育改革、改革民警工资制度等问题,要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取得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四、抓住“五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轰轰烈烈发动,抓住思想认识统一化环节,坚定不移的朝着正规化建设的方向迈进
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基于多年来对公安队伍建设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和对其本质规律认识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的根本途径。正规化建设是战略不是战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主线和中心任务。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才能从根本上把握队伍建设的主动权,才能真正从全局和战略上驾驭公安工作。因此,要轰轰烈烈的作好似想法动,务必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全体民警达成共识,把统一思想作为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学习中央《决定》、全*“二十公”和全省“二十二公”精神,进一步领会**、罗干、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实质,进一步增强正规化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通过举办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原则目标、基本内容、基本步骤,不断灌输正规化建设的理念,形成上下思想高度统一,步调高度一致的谐调格局。
(二)扎扎实实起步,抓住勤务模式规范化环节,努力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基本内容是“四统一五规范”,重点是实现组织机构、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执法执勤、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的正规化,这些工作也是正规化建设扎扎实实起步的切入点。在组织机构正规化建设上,要进一步理顺上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关系,不断完善、规范市、县公安局长进党政领导班子的制度,同时,抓紧清理地方事业编制和规范公安专项编制管理。在教育训练上,要以强化实战为重点,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提高教育训练的针对性,特别是要加快培训基地和师资库建设,使教育训练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在执法执勤上,要不断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执法教育培训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统一的执勤工作规范,切实改变制度与执法执勤实践脱节的现象。要注意从源头上纠正执法执勤过程中“冷硬横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群众满意。在内务管理上,要坚持不懈地狠抓《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突出要抓好基层科、所、队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内部有序管理,彻底解决“稀、拉、松”和“脏、乱、差”的问题,形成良好的养成习惯,树立公安队伍的外在形象。在监督制约上,在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重点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形成监督的合力。
(三)稳稳当当上路,抓住资源整合现代化环节,保证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对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质的提升。正规化的实现过程,既是各要素不断提高、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也是公安工作各要素重新调整、配置、整合的过程,要紧紧抓住警务资源整合这一关键环节,确保正规化建设稳稳当当上路。一是要加强警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警力资源是公安工作最宝贵的资源,也是正规化建设中最重要的人的因素。必须立足向内挖潜,走精兵强警之路。要通过正规化建设,提高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使每名警力都能发挥潜能、以一当十。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岗位设计、警力安排上进行科学规划,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警力的作用。二是要加强警务信息的沟通和共享。现代信息社会给公安工作带来的巨大变革是史无前例的,信息就是战斗力。正规化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打破传统的系统惯性,构建具有现代信息社会特征的快捷透明、渠道畅通、指挥有力、科学高效的信息反馈和运营体系,核心是信息的共享。要通过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传输、研判方式,打破警种、部门界限,提高信息的共享度,提升工作效率。三是物质要素的合理配置。进行正规化建设需要一定物质的投入。特别是对一些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备器材和改善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统一标志、标识,没有一定的物质投入是不行的。但是,要根据经济实力,合理规划,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以硬件建设实用、统一、规范为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投入的作用,切不可铺张浪费。
(四)点点滴滴养成,抓住规范细则标准化环节,全力打造健全的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体系
标准化管理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核心,也是强化民警日常养成的重要依据和保证。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制定标准的欠缺或疏漏造成的。加强公安正规化建设,必须从制定各类管理标准入手,即“定规矩”。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把制定一系列、一整套有利于队伍管理的制度标准体系作为正规化建设的当务之急,认真分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查找原因,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予以解决。一要全面。制度标准要包含公安机关的各种警种、各个部门,覆盖公安工作执法、服务、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切实使公安工作有章可依,按制度标准办事。二要细密。针对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明确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注意什么问题等,提高制度标准的可操作性。三要量化。要规定具体的任务目标,从量上对民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进一步激励目标的完成。制度标准体系的建立重点在省厅,特别是要制定一些只能由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制订的以及主要警种、重要执法环节的制度规范。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制度标准的建立着力点要放在进一步细化有关标准及教育训练、内务管理和监督机制。
(五)方方面面强化,抓住贯彻执行实效化环节,一步一个脚印的把正规化建设推向深入
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最终要看实效,任何消极对待、形式主义的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否则,就会错失历史机遇,成为迟滞公安事业发展的罪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在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强化,认真抓好落实,辨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领导重视与齐抓共管的关系。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是正规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多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正规化建设置于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要充分调动各警种、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内外宣传力度,形成齐心协力抓正规化建设的合力。二是阶段性效果与长远效果的关系。要按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要求,容易解决的是先解决,突出问题先解决,以取得阶段性的成效鼓舞士气,同时,要从长远建设上进行总体规划,逐渐向解决深层次问题突破,努力做到化短为长,由浅入深,实现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三是一般号召与重点指导的关系。既要兼顾全局,整体推进,又要选择有条件、有特色的基层公安单位作为重点指导对象,加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力度,精心培育示范点,为本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样板,并以此自觉地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全局。四是稳扎稳打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既要按照公安部《纲要》的要求,认真分解建设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抓好每一项建设任务,又要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勇气和魄力,善于出新思路,勇于推新举措,敢于创新特色,打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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