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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淡交通宣传教育的五个方面

    时间:2010年06月0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交通业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也快速增长。一方面由于运输效益的提高,给社会生产、流通和人类生活带来了新的活力,新的气象;一方面却因为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灾祸。近年以来,我国每年发生交通事故都在二十七万起以上,年死亡超过七万人,受伤超过十五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都在十五亿元以上。我们在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扼腕痛惜的时候,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先导,与交通工程、交通法规同为交通管理三大支柱之一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我国却被长期忽视了。道路交通是由人、车、路、环境等相关要素组成的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其中人是决定性因素。尤其在汽车社会化的条件下,想要解决像我国这样事故率快速增长的现实课题,仅靠多建道路、改车况、运用先进的交通控制手段等是不能完全凑效的。所以,如何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培养人们树立科学、正确的参与交通的态度,增强交通安全心理及自控能力,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摆在我们交通管理者面前的一个严峻而又富于挑战性的工作。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奋斗目标。为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奋斗目标的实现,全*公安机关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交警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个大警种,必须从经济建设大局和公安工作全局出发,压事故、保畅通,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所以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治本措施,立足长远,常抓不懈,使交通安全宣传队伍日益壮大,宣传手段日益改进,宣传形式不断扩展,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浅淡公安交通宣传教育工作:

        一、公安交通宣传工作应从小抓起。

        在我国,人民群众对于交通法规较为系统的接触一般都是到了学车年龄才开始的,在此之前往往是初步印象模糊不清。但是这种不良的交通习惯和安全意识,待到成年之后再很难纠正过来。所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有战略眼光,重视宣教功能、结合人群特点,必须坚持"从孩子抓起"的方针。目前,各地方教育系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较为重视,我们应把握这样好的局面,把学校作阵地,让老师成为我们的宣传员,让学生当"二传手",把交通法规意识渗透到千家万户之中。

        建立交通安全规范学校是推动交通安全进校园的有效途径,交警部门应积极与学校配合通过交通安全教育科以交通安全教育卡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建立日常教育机制,使交通安全教育成为其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使学生交通行为作为其良好情操的具体表现,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一个依据,把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今后申报交通安全规范学校的依据,通过扩大交通安全规范学校在宣传交通安全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辐射到整个社会。

        我们应该利用学生数多、面广、易组织之优势,加强社会化宣传。根据交通管理阶段性需要,可以组织中小学生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还可以开展"交通安全一句话宣传语征集"活动,发动学生给爸妈提个醒:"安全通行、平安到家。"等活动,在社会产生影响。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未来交通活动的主力军,他们是否具有良好的交通意识以及对交通知识的掌握程度如何,从某种意义上讲,将直接关系到我国今后道路的交通安全状况,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国此,系统全面而又深入持久的开展对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刻不容缓。

        二、公安交通宣传工作应从驾驶员教育方面入手。

        完善交通安全分校职能,以此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驾驶员对交通法规的学习一般只限于学车时的集中学习,此后的时间,获得相关驾驶及道路安全的知识,不仅渠道窄狭而且不会有较充裕的整块时间。针对这一客观现实,完善交通安全分校,可以弥补现行驾驶员教育管理体制的不足,为广大驾驶员提供更新知识的机会,以此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道路状况。具体到日常业务管理方面,一是实行分层管理,即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客车

        ,机动三轮车和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安全责任制,进行重点教育和监管。二是实行违章再学习办法。对造成交通事故或违章达到一定次数的驾驶员,结合《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公安部第45号令)进行短期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由学校发放学习查验卡,再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三是在基层工作中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辩证统一起来,走出重罚轻教的误区,增强执法中的警示教育职能。交通民警与广大驾驶员接触最频繁、最广泛,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这一方面讲,有着面对面的优势。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果民警能够坦诚地对违章者结合其自身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说理教育,那么不但能得到违章者对执法行为的理解和支持,加深对法律、法规的领悟和理解,更重要的是可使其达到引以为戒,不再重复违章的目的,收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公安交通宣传工作从社会媒介方面抓起。

        我们要依托社会舆论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据资料显示,人们获得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的途径41%来自海报、标志板,28%来自电视,13.7%来自报纸,18%来自杂志和其它媒体。可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可以使交通参与者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和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充分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辐射影响力,进一步参与报刊、广播、电视的交通宣传栏目建设,在形式上不断推陈出新,在内容上不断充实提高。例如,在设立相关的电视专题栏目。此外,在道路、街道两旁,道路护拦等地方应设置宣传标语、广告板,编制交通安全宣传画报,警醒提示过往驾驶员、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四、公安交通宣传工作要在群众中开展。

        我们要结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在社区(村)中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通过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等方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1、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我们可以集中精力,从抓一个安全示范社区(村)建设入手,搞好试点、摸索经验,我们可以在其中选择一个搞的好的典型,通过授牌仪式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社区(村)代表参加,并通过各类媒体的报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从而全面启动我市交通安全进社区(村)工作的开展。

        2、责任到人,落实考核。安全社区(村)建立以后,必须确立专人兼管,责任区民警应定期深入到安全社区(村)内,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传达交通管理部门阶段性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2)了解辖区内居民的交通事故情况,并通过对事故成因及责任的分析,以及事故赔偿等问题的解答,提高居民的法规意识,起到教育作用;(3)向辖区内的车辆及驾驶员通报其违章和记分情况(该工作必须要求建立辖区内驾驶员和车辆档案,通过违章记分系统和支队的协查通报掌握信息)。

        3、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是吸引群众关注的前提,我们不仅可以自己制作展版、横幅、宣传橱窗,还可以借台唱戏,利用文工团送戏下乡和社区文化广场演出等活动的机会,采用响声、小品、快板等群众喜爱的形式,在中间唱一段宣传交通安全的戏,将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宣传的内容是我们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关键,他不仅包括交通法规、事故案例等直观的内容,更应该引导群众从道德观念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来看待遵守交通法规问题,从而使遵守交规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4、服务社区、警民共建。要想得到群众的支持,我们必须摈弃传统的观念,要主动与社区主任、居民老大妈们交朋友,特别是一些退休的老同志,他们很热心,如果得到他们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就容易开展,同时,我们应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做些好事,如规范停车、设立禁鸣标志、与有关部门一起清理非交通占道、为居民区的小学生设立安全通道等,让他们感受到建立安全社区(村)的重要性,从而避免创建初一时热,过后就见不到我们民警的局面,追求短期效应,不仅有损我们交警的形象,而且失去了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今后的工作也难以上台阶。

        五、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应齐抓共管。

        针对人、车、路、环境等相关要素组成的复杂的道路交通体系,单靠公安交管部门这一家是难以管理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量单薄,缺乏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的建立。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情,因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是交警一家唱独角戏,自行组织、自行教育、自行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又不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寻求支持,与相关的职能部门如文明办、教育局、行政执法局等缺少联系或联系不力,没能让人们理解、支持、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因此,从人力、财力、物力还是其它方面投入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上的力量都是薄弱的,久而久之,问题会越来越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当然也难以打开局面。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万人心。想要营造良好有序的交通环境,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各个部门、单位及个人,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让全民共同承担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形成人口遵规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真正实现全社会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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