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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淡新时期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时间:2010年06月0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前几年公安部确定了为期三年的时间为基层基础建设年,同时将“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广大基层民警的应知应会内容之一,群众工作再一次被提升到了警务战略的高度,业已引起各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的极大关注,也采取了诸如领导干部大接访、基层民警大走访等措施,有力的拉近了我们和老百姓的距离。在此,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群众工作的“概念特征、发展过程、难点优势、方式方法”等内容作一粗浅分析,以期抛砖引玉,能够求得广大同行对这项工作的重视。

        一、相关概念特征

        群众工作:是指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围绕社区警务的总目标,以公安派出所为龙头,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以社区群众为工作对象,主动与社区群众建立治安联动关系,依法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社区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并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从群众工作的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开展群众工作的主体是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也就是说公安基层单位与民警个体都是群众工作理念的践行者;同时这个概念又说明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与传统警务中的“群众工作”概念是有所不同的,现代警务理念已经将“为社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也纳入工作的具体内容之一了,可见群众工作的内涵是在不断地丰富的,其外延也是在不断地扩张延伸的,应该说,现在再提群众工作不是一种简单的回归,而是一种继承和发扬。

        公安机关要做好群众工作,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要清楚,那就是警民关系。

        社区警民关系: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与社会组织及社会成员之间,通过开展社区警务活动、情感交流所产生的相互影响的互动式社会关系。社区警民关系的概念说明警民关系具有公共关系和普通人际关系的一般特征,同时又具有法制性、导向性、互动性、务实性等个体特征,是一种体现“服务与被服务、配合与被配合”关系的多维综合体系,也是群众工作成效好坏的直接反映和衡量标准。

        二、开展群众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

        1、《人民警察法》总则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法律条文说明,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多方位的联系,客观上说,警察职位是一个两重性的角色,他既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法律执行者,是“公权”的委托人,同时又要保证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不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全程接受人民监督,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而且在不停地更迭角色。所以,新形势下要当好人民警察,除了要有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以外,还必须学做、能做、会做群众工作。

        2、“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是公安机关的传家之宝和优良传统。我们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第一条就是“热爱人民,服务人民”,这是我们人民警察队伍区别于旧警察的根本标志,也是我国警务实践中历来所注重的有效手段,它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立警宗旨和执法为民的具体要求,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精髓和灵魂之所在。回首中国共产党80多年历程,我们取得胜利的原因何在?遭受挫折的原因又是什么?《统一战线》、《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党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出了精辟的回答。这些规定和文献充分说明“老百姓”是我们革命事业坚强的奠基石和克敌制胜的法宝,更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一古训的真实写照,在这一点上,近几年我们推出了治安信息通报会、警民恳谈会等加强警民关系实践模式,进而来增强社会各界参加全社会治安工作的热情,但与“警民和谐,共倡平安”的法治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3、群众工作是公安部“基层基础建设年”的重要课题之一,1997年公安部苏州会议确立社区警务的战略目标,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最近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群众工作再一次面临发展、完善、提高的良好契机。从历史上来看,群众工作的黄金期是在上个世纪50至60年代,当时的中国社会处于一种相对封闭的状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流动量很小,依托各级行政组织和治保会就能形成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但改革开放初期,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和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公安机关的管理防范职能受到冲击,群众工作受到严重挑战,有的地方甚至一味追求打击效果,而忽略了公众安全感。前几年公安部提出“基层基础建设年”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周永康同志在讲话当中明确指出:“在现阶段案件多,警力少的情况下,关键是要增加‘相对’警力;科技强警是一手,群众工作也是一手,不能片面追求装备仪器的现代化,而忽略了群众的支持配合,群众工作是第一位的。”所以,“基层基础年”的提出和现在科学发展观的重视,要我们大家重新来审视、定位、认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群众工作的重要性

        公安群众工作是“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需要;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的需要。

        (一)做好群众工作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基础

        公安机关的职能是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到的效能与作用。它体现了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要求。在公安机关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多种职能中,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对敌人专政和对人民实行民主的职能。对敌人专政的职能,就是对我国社会中极少数反抗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包括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打击、制裁、改造和监控;对人民实行民主的职能,就是充分地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满腔热忱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并对群众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实施有效保护。公安机关专政与民主职能,是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离开了群众工作,离开了发动群众,离开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单靠公安机关孤军作战,对敌专政必然显得软弱无力,就不能有效地打击敌人,实施对敌专政,也就无法有效保护好人民群众,更谈不到发动和依靠群众。所以,做好群众工作是实现公安机关基本职能的基础。

        (二)做好群众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任务的保证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任,而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问题,本身就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与方方面面发生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安工作就是群众工作。公安机关的每一个决策,每个措施,都需要在群众的帮助下实施。离开了社会生活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配合,没有他们的参与及支持,公安工作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寸步难行。人民群众还是有关犯罪和治安问题信息的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来源。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种治安问题,不管隐蔽得多么巧妙,手段如何诡异,都逃脱不过群众的眼睛。公安机关做好群众工作,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就能够及时掌握各种治安信息,就会使违法犯罪分子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陷于人民群众的包围之中,就能及时预防,揭露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破坏活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首创精神,是改造世界的源泉,也是公安机关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力量源泉。我们只要学会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将人民群众中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公安工作实践中去,就能解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做好群众工作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体现市场经济特征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利益意识冲刷着计划经济陈旧意识的同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腐败现象也有所滋生。这种双重性给公安队伍带来积极效应和深刻变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如为警不廉、脱离群众、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违法乱纪、个别人竟由社会公仆蜕变为人民的罪人,给公安机关的声誉,人民警察的形象和警民关系带来了严重损害。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是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因此,完善对公安机关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是防止和减少公安队伍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重塑人民警察高大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在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所有的监督中,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很强的是非辨别能力,社会治安的好坏,最终要靠人民群众来检验,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是非功过,最终要靠人民群众来评判。所以,做好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公安工作就能少走很多弯路,避免失控,即使出现一些毛病,也容易及时纠正,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采取了群众路线,工作中当然也会发生毛病,但是毛病也会比较少一些,错误会比较容易纠正些”。同时,也只有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发动和依靠群众对执法活动进行广泛而直接的监督,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

        总之,公安工作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历史的经验和实现的工作,都雄辩地证明:什么时候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公安工作发展,就前进;什么时候放弃或违背群众路线,不注意做好群众工作,公安工作就遭受挫折,就倒退。群众工作如何,是否坚持群众路线,关系到公安工作的胜败兴衰。做好群众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胜利线,是公安工作立足之本,是强警之道。今后,不论用与公安工作的高级手段多么先进、多么高明、多么现代化,也都绝对替不了群众工作,群众路线,公安群众工作,群众路线,会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不断地补充新的内容,采取新的形式,发展到更高的水平。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把做好群众式作、坚持群众路线,做为全部公安工作、全体公安民警统一的行动准则,从而胜利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托。

        四、当前群众工作的现状

        正确认清当前公安群众工作的现状,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条件。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人们的生活方式、利益格局、思想观念、人际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调整后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一时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形势,警民之间关系产生了隔阂并出现滑坡,当然这当中也有来自群众的原因:一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给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工作带来难题,不少群众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认为派出所民警是管坏人的,上门没好事,民警上门不受欢迎;民警在走访群众中,向群众了解情况时,群众经常会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往往不愿反映真实情况,不肯作证,不愿提供线索,敷衍了事。但究其原因,除部分群众的观念发生变化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基层公安民警从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到自身素质都暴露出许多与人民满意不相适应的地方,群众观念淡薄,少数民警接受监督的意识差,致使警民关系疏远,警民之间缺少共同语言,群众对公安工作失去信心,从而不支持、不关心公安工作,不想或不敢说真话,直接影响群众工作甚至整个公安工作的有效的开展。许多地方的民警在基层工作中依靠的力量,只限于基层街道或社区的干部、村干部、治保调解人员、护村队员,依靠面小,力量单薄,工作难以深入。有不少民警觉得,现在的群众觉悟低工作很难做,面对各式各样的群众,产生畏难情绪,怕做群众工作。形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固然有人际关系的淡化、利益驱动、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人民警察自身还存在感情、思想、知识、素质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群众观念淡化,对群众缺乏感情。一些民警对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作风飘浮,认为随着警务信息化建设、装备的改善,群众工作可有可无,因而不愿多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二是特权思想严重,引起群众反感。少数民警以管理者自居,对群众态度居高临下,“冷硬横推”现象屡见不鲜,使群众望而生畏;还有少数民警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好处、占便宜,白吃、白喝、白拿,使群众反感,在一定程度上孤立了自己;三是执法不公,导致群众不信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个别民警以情易法、以权代法、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破坏了人民警察的正义形象,导致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不信任、不支持;四是民警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方法简单粗暴。近年来公安民警成份不断增多,不少青年民警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不知道怎样去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缺乏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少民警认为把违法犯罪者关了、款罚了,工作就完事了,缺乏对当事人应有的说服教育,处罚了一个反而影响了一大片。由此可见,警民关系滑坡、群众工作难做等现象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而更重要的还在于人民警察自身的原因。

        五、开展群众工作的难点

        (一)民警观念转变难。近几年来,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下降,少数地方警民关系紧张,警察在侦察破案、调处治安事件、处理交通事故、拘捕犯罪嫌疑人和110接处警过程中,往往得不到群众的支持,甚至遭受谩骂围攻,这些现象的频频发生,严重挫伤了公安民警从事群众工作的热情,少数民警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不良意识,认为老百姓是“刁民”。最近几年这种意识已越来越明显,但是从“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来看,群众工作永远是公安工作的根基,人民警察必须放下架子,要营造“警民鱼水情”的良好氛围。部分干警还在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警察“特权”思维定势,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上门求助、报警推诿敷衍,要知道,老百姓今天上门来报警、来办证,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接待民警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公安民警、甚至党和政府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一旦民警工作不到位,就有可能会在他的脑海中产生一辈子难以磨灭的印记,久而久之,警民关系自然紧张。从当前情况看,要让绝大多数的民警冲破特权思维的定式,丢弃以管理者自居的心态,重新衡定心理天平,逐步把自身的角色完全定位在"公仆"和"勤务员"上,这是一个艰难的心路历程,但却是重塑警察形象必备的心理要求。所以,我们要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摆准位子、找准方法,首先要在“服务群众”的观念转变上下功夫。

        (二)群众工作困难多。要讲群众工作,首先得搞清部分民警为什么不愿做群众工作的原因。经过调查了解,我认为可以概括为三个字:苦、烦、亏。

        一是苦。基层所队工作任务重、生活条件和环境相对也比较艰苦,而具体的群众工作更是个苦差事。无论是基层走访还是值班接处警,一些群众或多或少的带有一点情绪,他们会将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忧虑、对社会体制变革的不适以各种方式发泄到民警的身上,把本已身心疲惫的民警数落得尴尬难堪,常常使一线民警感到“心苦”,进而渐渐消褪了为民服务的热忱;

        二是烦。群众工作很缠人、很烦人,无时无刻不考验着基层民警的耐心,因为群众工作是个精细活,你面对的是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欠缺的基层百姓,处理的大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就要求基层民警工作上要心细如针,但在对待群众方面却要胸怀博大、态度和蔼,最大限度地去理解和关心群众。但换个角度来看,我们基层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一个忍耐和宽容的极限,经历过几次群众的“纠缠”后,部分民警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躲”和“推”,根本不愿意把自己全身心地融入百姓之中;

        三是亏。群众工作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可能你走千家访万户,还不如追逃破案更受领导的赏识;可能你费了老大工夫给群众做法制教育、防范宣传等工作,他们不一定理解你的苦心;你苦口婆心地做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纠纷化解了,双方都认为吃亏了,反而一致对你有意见了。所以民警付出的与得到的永远无法成正比,这种苦,人们都知道,却很少有人真正去关心和理解。

        (三)警民沟通难度大。辩证地讲,警民关系的紧张除了民警的观念问题外,还有诸多工作当中的不利因素制约,特别是与群众沟通较难、方法缺乏,主要存在“四难”现象:

        一是人难见。我们民警除了值班以外,平时以白天为主要工作时间,但往往这个时候上门却很难碰到群众进行沟通;

        二是门难进。有时民警下基层走访,经常会碰壁,群众对上门走访不适应,不欢迎,有的甚至直观地认为“警察来上门,不是好事情”,而把民警拒之门外;

        三是话难听。基层民警都有感触,在清查、禁赌、传唤对象、处置群体性事件时,经常会遭到群众的责骂,“赌博倒抓得很紧,杀人案件不去破”,民警往往成为“出气桶”;

        四是事难办。有些案件和纠纷通过110转到派出所后,不管不对,明显要被投诉;管了也不对,案子结不了,也要被投诉。比如“邻居住宅空调噪声,菜场里使用假币”等问题,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很难准确定性和处理。

        (四)实际工作方法少。群众工作讲起来很重要,但真正形成“群众工作艺术”的警校教材和公安部权威资料还是缺乏,多数民警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摸索提高,以前还有老同志“传帮带”的模式,现阶段一区一警,好坏你一个人撑着。再加上各类任务数、打击指标压到民警身上,民警不愿意把本已紧张的时间花在走访群众身上,从实际工作来看,调处一起背景复杂、积怨较深的邻里纠纷,远比侦破一件普通的案件来得费时、费力,所以从公安现状来看,基层单位没有足够的警力和精力来有序地开展群众工作,更鲜见有人会去摸索总结,久而久之,群众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就相对缺乏了。

        (五)绩效考核评估难。从考核标准看,一些单位作往往注重“目标考核”而忽视“过程考核”,没有把“群众工作”相关的内容设置为重要加分项目,有的甚至连项目也没有设定,所以民警不愿做“无用功”。另一方面,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也确实很难进行量化考核,民警开展群众工作只能是个体的自愿行为,其实效很难加以监督检查。长此以往,就出现责任田荒废,警民关系紧张的局面。

        上述存在的困难可能同志们感受比较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进步也为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施展才华的舞台。首先是群众对社会环境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需要比过去更加强烈,“治安工作”已成为人人关心的热点。按照心理学的需要结构理论来分析,温饱满足以后,自尊、安全等高一层次的需要就会变得突出、强烈起来,所以现阶段正是提升、发展、丰富群众工作艺术的有利时机;其次是群众工作已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并即将纳入法制轨道,今后派出所工作的重头戏就是搜集基础信息来开展防范和打击,“信息基础化、基础信息化”的三基工作总目标,就是要求民警下基层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要寓打击于防范之中,因此在群众工作上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再次是发动群众的手段已越来越多样化,信息发布、防范提示、精彩案例、好人好事等内容均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快速有效地向社会传播。同时,各地已建成的警务室、民警执勤室也为民警下基层做群众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实战平台。

        六、开展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

        对于公安民警来说,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主要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主要是树立以下六个观点:

        (一)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从来就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归根结底是生产的历史,是生产者的历史,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革命以及一切科学,技术,产业革命的主力军,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我国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主体。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

        (二)树立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的观点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和实践主体,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伟大的创造力和无穷的智慧。毛泽东同志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因此,每一个责任民警都要牢固树立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也只有认真向群众学习,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支持群众的首创精神,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才能作好公安工作。

        事实证明,我们每贯彻一项决策,制定一个计划,处理一个问题,如果不先向群众学习,不了解群众,就难以代表群众的利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就会增多。向群众学习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我们应当在不断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中,增长才干,做好工作。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做人民的公仆。长期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在党的领导下,战胜各种困难,比较圆满地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了这一根本宗旨,并以此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实践证明,什么时候我们的宗旨观念比较牢固,警民关系比较密切,我们的工作就顺利,就能取得成绩;什么时候我们的宗旨感念淡化了,与群众疏远了,我们的工作就难以取得成绩。责任去民警长年累月生活和工作在群众之中,时时处处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就应该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四)树立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

        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的权力。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党的信任和人民的委托。权利只表明人民赋予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而决不是什么私人的委托。人民警察只有运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决没有运用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特权。

        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不能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权力,不能自觉地抵制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就会滋长脱离群众甚至犯罪的危险。因此,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是正确运用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前提。

        (五)树立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

        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根本一致的。向党负责就是要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向人民负责,就是毛泽东同志所说:“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就要改正。”向党负责与向人民负责并不矛盾,从根本上说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当负责,而对党负责必须表现为对人民负责。作为人民警察,责任区民警对党负责具体表现为坚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公安工作的各项任务。

        (六)树立依靠群众又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

        依靠群众,就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使人民群众自觉、主动、坚定地投身到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的斗争中去,并使之成为管理社会治安的主人。从整体上讲,人民群众具有支持和协助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但是,由于人民群众所处的地位,环境和觉悟水平不同,与各种国家安全,社会治安问题利害关系不同,对于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态度也就不尽相同。对于同一个治安举措,有的群众支持,有的群众冷漠,有的群众还可能反对。因此,在依靠群众的同时,又要加强教育和引导,而加强教育和引导的重要方法就是激励,激励群众的维护治安积极性,激发群众形成内在,主动参与维护治安的动机。

        从以上的六个观点看我认为我们做好群众工作要有“五心”。

        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每一位基层民警都应该在具体的群众工作中始终铭记“人民如父母,稳定是天职”的这一信条,具体地讲就是要做到“忠心、公心、热心、耐心、诚心”的五心要求。

        “忠心”就是要时刻牢记警察的国家属性,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尚情操;

        “公心”是说每一个民警的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管理、处罚和自由裁量的权力,如果私欲膨胀、为民意识淡薄,就很难真正取信于民;

        “热心”就是要有一副甘于服务群众的好心肠,在日常的工作和办案中,把人民群众的事情想得重、看得重,懂得去设身处地为受害人或求助者着想,能办事尽量办,能帮事尽量帮,使自己真正无悔于一身神圣的警服和人民的重托;

        “耐心”就是要不厌其烦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人民群众都是怀着朴素的情感来看待警察和警务工作的,当他受到伤害时,他认为公安机关是个说理撑腰的地方,当他遇到困难时,他认为警察是一个可以依靠求助的对象,当你面对那一双双或受伤、或无助、或恐惧的眼神时,你只有托出一片赤诚火热的心,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及时有效地给予帮助和关爱,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的尊重和爱戴;

        “诚心”就是要求民警要有一片赤诚之心,要有挨骂受气的心理准备,要受得起群众无心的言语伤害,碰到群众一时不理解时,要诚心诚意地把道理讲明白,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尽量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做到以诚待人,以心交心。

        我是一个社区民警,走访是基层民警开展群众工作时要涉及的首要问题,走访的成败会直接影响民警工作意图的贯彻效果,下面,我就从走访技巧这一方面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是走访面要广: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健全,势必产生人财物的大流动,公安机关原先“以户籍管理治安”的模式已经越来越体现其不适应性,就许多警区而言,走访群众不应只停留在走访本地村(居)民身上,“群众”的范畴应该界定为“在辖区的实有人口”,包括外来人口、本地人员、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所以,我们在走访工作中首先就要面广,本地居民、本地干部、流动人口都应该是我们走访、工作、宣传的对象,因为走访的意义和工作的收获并不会因为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是走访时机要准:走访工作是随机的,一般都由民警自行选择合适的时机,但重要的是时机选择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走访的效果,从普遍意义上讲,走访时机应该选择在群众方便时、需要帮助时、重大喜庆或变故时,因为这一时机走访,群众愿意沟通交流,也更需要您的安慰和帮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选择在星期天、节假日着便服走访,这会让被访者感觉得到了你的尊重,认为你把他当朋友看,自然而然,你就会得到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走访次数要频:当民警因为纠纷调解或需要群众配合提供线索时,走访的次数要增多,要连续数次地上门工作,特别是面对一时误解或不理解的群众,绝对不要“硬碰硬”对着干,要不怕难堪,不怕尴尬,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当群众被你多次的走访感动或不耐烦时,就是你工作进展之时。

        四是不要顾忌细节:笔者曾在余姚山区工作多年,在走访群众时经常碰到一些尴尬的细节,如好客的群众搬一把“夹皮肉”的竹椅给你坐,老大妈端一杯浮满泡沫、杯沿布满黑垢的茶给你喝,被访者给你一支低价的烟抽等情况,这时,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必须做到热情坦然而不顾忌细节,因为这是群众对你的尊重,更是群众与你套近乎,你受了,心近了,事好办,你顾忌这顾忌那,留给群众的便是遗憾,甚至是埋怨,所以,这种类似“同甘共苦”的举动是拉近心灵距离的最好抓手。

        五是不要失约拖沓:社区民警管的事情碎杂,稍有不慎便会漏掉遗忘一些事情,但对于走访群众的工作,必须做有心人,群众托你办的事,多留个心眼,在本子上记一记,定时疏理完成情况;你约群众走访谈话的日子,千万不能失约拖沓,说不定被访的群众还请了假在等你呢!俗话说“以小见大”,一次失约后,群众会认为你架子大,说话不算数,面对这样警官,谁会信任他,谁跟他讲心理话,要是再去事后补救可能就“事倍功半”了。

        六是要有亲疏远近:社区民警走访对象是很广泛的,既有村居干部、企业名人、也有帮教对象、高危人员,但绝不能不分远近、毫无原则地一味交往,一般而言,村居干部、普通群众、弱势群体要多走访、多体察,帮教对象和高危人员要多了解、多关心,但与私人业主、年青异性、帮教对象走得太近太勤是大忌,这会使群众误认为你们是“好朋友”而冲淡对你的信任和支持,进而损害你的公正廉洁形象。

        七是要多形式走访:走访工作的形式可因人因事因时而异,下基层工作时可以走访,参加会议前后可与村居干部进行沟通了解,平时路上偶遇也可以驻足交心。笔者认为,只要有机会,社区民警就可以用不同方式收集各类信息,了解敌社情状况,不要拘泥于固定的模式和程序,做到啥时顺手啥时出手即可。

        八是要讲究场合:对于工作上的问题和调查访问,最好选择在办公场所进行访谈,对年青人的帮教谈心可以到相对隐秘的地方,千万不能在公众场合走访调查敏感问题,可以想象,你假如在菜场里找一个吸毒人员谈心,会对他和周边群众带来多大的影响和负面效应,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选择场合的一般原则是:走访最好单独谈,办公场所讲政策,热闹地方做宣传,隐秘场所可帮教。

        九是要树立形象:在日常工作中,民警形象即代表着国家、政府和公权,是正义的化身,所以民警除了特定情况以外,一般都要规范着装,做到言词得体、礼貌可亲,最忌讳的是“张口大话“和以管人者自居的姿态,要诀是多用“可以吗”“好吗”“能不能”等恳求性语言,建立互信、博得好感是圆满走访的前提和基础。

        十是要不断总结:群众工作是一门艺术,走访工作更像是一门哲学,简单而又深奥,有时此法用在此人身上立竿见影,但用在彼人身上却毫无效果,甚至适得其反,所以在工作中摸索研究,是很有必要的,群众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万能药,需要民警在实际工作中有意识地去总结、去完善、去提高,只有按照“与时俱进,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通过不断的锻炼提高,才能练就一身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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