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采取六项措施狠抓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一、“打”字当头,加强治安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一是严打涉校犯罪保平安。对涉校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组织刑侦部门对涉校案件、逃犯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一批涉校重点案件、重点逃犯,抽调警力进行侦办、追抓。截止目前,共侦破涉校案件**起,抓获各类逃犯*人。二是突击整治消隐患。由治安大队牵头,刑侦、禁毒、经侦等部门与派出所配合,将学校周边的各类场所、出租房屋和流动、暂住人口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适时开展突击整治。共排查各类重点娱乐场所***处、租住房屋***户,查询核对暂住信息***人次,查获涉毒人员**人,抓获网上逃犯**人。三是联合执法除顽症。联合教育、文化、工商、城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了**次集中整治行动,查处和关停各类违法书店、网吧、游戏室**家,收缴赌博游戏机***台、违法书刊***余本、管制刀具**把。*月**日,**派出所在集中清查行动中,抓获在**、**等地校园周边实施系列盗窃、抢劫犯罪的网上逃犯**。
二、“防”字为先,加强巡防措施,震慑违法犯罪。
一是加强治安巡逻。组织巡警、治安、交警、派出所和各类治安巡逻力量,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社会治安防控力度,特别在晚自习下课的高峰期,增派巡逻力量,增加巡逻点、巡逻车辆和巡逻密度,切实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二是安排民警驻校。严格实行“一校一警”制度,安排一名民警负责一所学校,驻校开展工作,负责指导校园安全管理。在学校门前设立治安联系点,公布驻校民警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群众反映情况和举报违法犯罪。三是落实防范措施。在各中小学校建立了驻校警务室,设置了警务标志,配备了木棍、铁叉等必要的防范器械。同时,在部分学校大门口、财务室、微机室等重要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异常情况。
三、“管”字为重,加强校园管理,严密安保措施。
一是落实保安制度。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了门卫室,建全了安全保卫制度,要求门卫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仔细询问和检查进出校园的人员,对可疑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必要时可以对可疑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同时,组织民警定期到学校传授防范知识,指导各中小学校组织分管副校长、体育老师、青壮年老师组成义务巡逻队,轮班巡逻值守,提高了自防能力。二是加强安全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共整改电线老化、墙壁破损等安全隐患**处,并在学生宿舍收缴管制刀具**把,对当事学生进行了思想教育。交警部门加强了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共取缔“三无”校车**辆,整治校园周边乱停乱放、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起。三是规范学生管理。会同市教育局加强了对学生的管理,明确规定无特殊情况任何学校不得更改作息时间,要求各中小学校对无家长陪护的在外住宿学生、经常外出的住读学生迅速通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对沉迷网吧或赌博行为的学生,一律要求家长领回进行教育。
四、“控”字为主,加强矛盾化解,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暴力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对社会不满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了认真梳理排查,共排查重点人员**人,由各辖区派出所逐一落实了稳控措施。同时,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动员村级治保组织共同开展管控,及时掌握动态,防止发生危害校园和社会的极端行为。二是加强校园矛盾化解。对校园内部存在的情感、待遇、劳工等各类矛盾纠纷,由学校负责摸排、化解,并将排查情况定期通报公安部门。需要公安部门介入解决的,积极组织警力予以配合。目前,共化解各类校园纠纷**起。三是加强社会矛盾化解。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共摸排矛盾纠纷**件,在各地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支持下,全部予以妥善化解。
五、“教”字为本,加强教育引导,增强防范能力。
一是法制教育进学校。通过组织民警进学校上法制课、办黑板报、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将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典型案事件中,充分调动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了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该局府场派出所还传授学生自我防护“四字诀”:跑、躲、蹲、喊,增强了学生应对危险的能力。二是防范措施进课程。学校将逃生、救护等技巧融入体育、生理卫生等课程,传授学生紧急避险的基本动作,传授学生在自己或同学受伤后的救护技巧,减轻违法犯罪产生的后果。该局交警大队组织了一支**名学生组成的交通安全宣传队,编排了一首交通安全“三字经”,以民间快板的方式,在城区中小学校进行宣传。三是安全宣传进社区。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以村组、社区为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参与,让家长掌握各类应对和躲避违法犯罪的方法后在家进行言传身教,提升中小学生的避险能力。
六、“建”字为基,加强机制建设,严肃责任追究。
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台了《**市校园、幼儿园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明确了今后凡发生校园重大事件和案件造成在校学生和幼儿死亡的,乡镇场办分管学校的副书记、分管干事和派出所长一律就地免职。公安、教育部门与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了责任状,规定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发生任何案件或事件,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民办、私自开设的幼儿园,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一律先行停办,经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