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公安“三基”工程建设
*同志一再强调,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正是以科学发展观规划公安工作、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公安机关只有通过扎扎实实的“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进一步筑牢公安工作的根基,才能推动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真正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实现“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责任和社会 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根本保障。
一、“三基”工程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
“三基”工程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和战略性的工程,必须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贯彻于始终。
(一)“三基”工程建设包括基层、基础、基本功三个方面,涉及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不能单纯地强调任何一、两个方面,必须坚持全面发展。根据公安部的解释,“基层”是指公安机关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的最基本的战斗实体;“基础”是指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支撑、保障的工作;“基本功”则是指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是民警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本领,是个人素质的综合反映。因此,从三者的定义来看,“基层”、“基础”、“基本功”之间既各有独立的内容,又互相支撑、互相交叉,具有高度的依存性,是相辅相成、相互衔接的一个整体。
(二)各部门、各警种要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局高度去思考、去研究、去部署,做到整体谋划、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三基”工程建设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依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是历史和现实对公安机关的迫切要求。各部门、各警种不能只顾各自的利益,将“三基”工程建设割裂开来,凭借一己之力去单打独斗。“三基”工程建设不仅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更涉及到社会治安面的稳定。因此,公安机关的各部门、各警种都要高瞻远瞩,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三基”工程建设工作。
(三)“三基”工程建设涉及面广、运作周期长,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决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只有把长远规划与阶段性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分步骤、抓重点地予以推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公安部党委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所表述的基本内涵就是“组织架构、业务规范和能力素质”三者的有机结合。“三基”工程建设是公安工作系统科学的基础工程,夯实公安工作根基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精力、一定的物质和财力等必备前提。公安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不可能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向深层次发展。“三基”工程建设是一个客观、动态的发展过程,切忌一哄而上或者是“认认真真走过场”。要始终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一切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科学规划“三基”工程建设。
二、“三基”工程建设,必须坚持以创新为动力
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公安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必须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需求,在创新中求发展。“三基”工程建设是在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下,公安部党委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2003~2005 年,先后在全*公安机关开展的“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及全警“大练兵”、“开门大接访”等一系列创新性活动都为积极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也为公安机关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提供了保证。
(二)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科技强警的理念。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是突飞猛进,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既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挑战(如各种计算机网络犯罪等),也给公安工作带来了诸多便利(如犯罪信息的及时递等)。公安机关应该积极参与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各项科学技术活动,并积极使用各种新技术工具。
(三) 公安机关应该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为“三基”工程建设服务。在当前治安防控工作中,公安机关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多变环境和诸多不确定因素。实践证明,传统的治安防控机制、管理模式和用警理念已难以承载应对治安动态变化的重任,警务活动的突击性、盲目性和动用警力的随意性、粗放性使民警常常忙于低效甚至是无效的加班,疲于被动应付。因此,变革治安防控的理念、向科技要警力,已成为“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
三、“三基”工程建设,必须以服务现实斗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基”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公安机关的“四个能力”,更好地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因此,必须使“三基”工程建设与现实斗争紧密结合,与每个阶段的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更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相结合,并把各项建设措施有机地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
(一)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所队建设。在公安机关,基层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加强基层所队建设,主要是抓好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亦即“三所三队”)等基层所队的建设,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
(二)加强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基础工作既包括公安业务工作的基础,也包括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既包括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也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等“软件”建设;既有专门工作,也有群众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就是要把基础工作打牢、夯实,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可靠的保障。在基础工作方面,要紧紧抓住人口管理、信息化应用和创新警务机制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带动各项基础工作。要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控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严、控得住,实现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防范;以建立情报信息平台为载体,把获取情报信息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情报信息的利用作为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以创新警务机制为动力,深化基层勤务制度改革,创新警务工作模式,着力提高警务效能,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
(三)苦练基本功,为现实斗争服务。对于基层所队民警来说,苦练基本功就是要通过学习、训练,真正做到“三懂、四会”(懂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执法执勤、管理服务、群众工作)。在苦练基本功方面,每一名民警都要以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为重点,立足本职,勤学苦练,以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基本水平。
四、“三基”工程建设,必须在坚持注重推进实效上下功夫
(一)抓深化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基”工程建设的宣传、引导、造势力度,切实把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掀起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的热潮。
(二)抓破解难点。各级公安机关要梳理出带有全局性、可能涉及体制和机制调整、需要上级公安机关牵头统筹解决的难点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
(三)抓检查督导。要建立“三基”工程建设的调研、督导常态机制,围绕各阶段“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开展调研、督导,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四)抓示范典型。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结合基层实际,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警种、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通过明确标准、加强指导、加大投入等,切实抓好培育工作,真正将发现和掌握的先进典型建设成为“三基”工程建设的“样板”,以此引导、推动本地“三基”工程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
(五)抓考核评比。以服务实战、提高工作效能、取得社会认可等为主要指标,抓紧研究制定切合地区特点的“三基”工程建设考核方案,以此作为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
五、“三基”工程建设,必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三基”工程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和公安编制、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单凭公安机关自身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实事求是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三基”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全力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形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
(一)要想办法把公安“三基”工程提升为党政工程。搞好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必须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由公安“三基”工程转变为党政工程,不仅是对公安机关人、财、物的解决,更重要的是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担负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认可,意义重大。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一定要站在这个高度来认清把公安“三基”工程提升为党政工程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真正建立一个好的工作机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要力争突破那些长期起负面作用、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三基”工程建设中不仅要做好警力下沉、警务机制、警务保障、警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还要紧紧围绕那些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紧紧围绕现实斗争的需要,突出重点,寻找载体,明确目标任务,在预期的时间内,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一要抓好思想认识的提高,让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既是一项事关公安工作的根基,事关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履行问题,也是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的大问题。二要抓好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高,努力强化民警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办案、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应用效益。三要抓好执法水平的提高,扎扎实实把这个直接影响公安形象的基层基础建设的大问题解决好。四要抓好保障水平的提高,通过公安机关自身的努力,最大限度地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一流的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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