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做好责任区民警的几点认识
在公安机关的各个基层单位中,派出所作为综合战斗实体,其为现实斗争服务的最大优势是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加强派出所建设是基层基础建设的关健。笔者从警至今一直在派出所工作,总结这些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如何做好一个责任区民警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把自己的工作深入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
派出所与刑侦工作两项体制改革以来,派出所民警实行一区一警、一警多能的工作模式,每一个民警都自己一块有明显地域界线的责任田。作为一个辖区民警,除值班和在所处理问题等原因外,一般都要围绕自己的责任田去工作,不管有事、没事都必须经常性地到自己的辖区走访了解,检查本辖区所有的企业、暂住房、商店、娱乐场所、特种行业以及居民会、村民委。特别是居民会和村委会,应该做到每星期至少去座谈一次以上,把每周的发案情况、纠纷情况以及所里和本人的下一步打算、工作目标及时通报给居民会、村委会干部,使居民会、村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派出所的工作、辖区的各种动态情况和他们对辖区各种情况的分析和看法。
要学会多记、多听、多走。所谓多记,就是把辖区的各种相关信息都分别记档在册,把辖区的街、弄、企业分布、出租房屋、商店及种种行业按照民警台帐分别逐一登记;所谓多听,就是经常性深入基层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谈,听听他们对各种问题的看法,目前经常性坐在村委会、居民会闲聊的大多数是一些没有工作或退休的人,这些人对辖区的情况信息比较灵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交谈,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信息,通过与企业业主交流获得该企业的各种基本情况以及各种不安定因素等,有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要求业主安装各种技防设备;所谓多走,就是要经常性出入各种行业、暂住房等,通过对行业,暂住房的走访检查,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同时也有利于熟悉各类地理环境为现实斗争服务。
二、要学会做群众工作
作为一个责任区民警,能否做好群众工作是衡量一个民警工作水平好坏的关键。公安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以来的路线,离开了群众工作,离开群众的参与,公安机关就会陷入孤军作战,公安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寸步难行。
公安派出所是最基层的单位,作为责任区民警首先要广泛深入群众,从思想感情上与群众缩短距离,平时对待群众要象对待亲人朋友一样,不要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在一般群众面前,不要就执法而执法,就管理而管理,应该尽量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帮助解决一些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事不要死搬硬套,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其次,要学会做细致的群众工作,平时工作之余,多到基层走访、座谈,倾听一下他们对社会、对辖区的一些建议和牢骚,从中获得一些信息和工作思路。在与群众交谈中要讲究语言艺术,特别是对待一些上了年纪的人,话讲千万不要太硬、太重。要善于观察了解各种人的性格、特点,针对不同性格、不同身份的人,说话要用不同的语言方式。
三、及时化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近几年来各类因民间纠纷、劳资纠纷、建房纠纷、婚姻纠纷等现象引发得矛盾纠纷相当严重,因儿女私自出走要求公安机关帮助寻找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这些情况不但占据了辖区民警大量的精力以及派出所的财力,而且对这种事情的处理也比较棘手。民警在处置过程中稍有不当,就会转变为信访案件。为此作为一个辖区民警在处置上述问题时应注意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取证要及时。针对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尽快调查取证,详细了解引发原因、经过以及当事人员的相关信息和重要社会关系等细节信息。
(二)准备要充分。在调解之前,要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以及社会关系,要充分利用各类人际关系,对症下药。调解之前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对调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要事先考虑到。
(三)调解要到位。在调解过程中,要善于抓住双方的弱点和不当之处,软硬结合。先分别调解,待双方意见有所接近时,再合并调解。同时要注意做好调解记录,以防调解不成功被人投诉。
(四)处置要公正。调解民警在处置这类纠纷时,要以中间人的身份介入工作,尽量避免在调解前参加双方当事人以及亲朋的宴请、送礼等不良行为,即便你是合法合理的也可能被人误解为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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