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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论新时期如何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时间:2010年06月0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禁毒法>>是在总结我国多年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禁毒法>>禁毒法的第二章为《禁毒宣传教育》,以立法的形式强调全社会、各行各业在禁毒宣传中所承担的责任。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对在<<禁毒法>>的框架下如何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地方各级禁毒委及其办公室要在禁毒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强化“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调查研究。实践证明,深入调查研究不仅是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也是地方禁毒委及其办公室履行各项职责的前提。地方禁毒委及其办公室制订、规划辖区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都离不开调查研究,都要因情施策,因地制宜。

        二是坚持典型示范。地方各级禁毒委及其办公室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深入基层,发掘一些禁毒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地区作为典型,通过报刊、电话、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组织各乡镇进行参观学习和借鉴。

        三是坚持严格考核。地方禁毒委要与综治委紧密合作,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地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制订针对性强、易操作的考核方案,遵照标准,严格考核。

        四是坚持奖惩分明。地方禁毒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奖惩分明、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积极、有效地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2、做到“四个避免”

        一是避免职责不清。地方禁毒委及其办公室要明确职责,其各个成员单位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也必须明确,避免出现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人浮于事的现象。

        二是避免盲目跟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化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地方禁毒委及其办公室在确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时,必须因地制宜,考虑可行性,避免盲目跟风。

        三是避免监督不力。地方禁毒委及其办公室对其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必须加强监督,避免因监督不力导致各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无法顺利落实。

        四是避免奖惩不兑现。地方各级禁毒委及其办公室对制订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目标,要坚决兑现,该奖励的坚决予以奖励,该惩罚的绝不能姑息迁就。

        二、要注重禁毒宣传教育的“五个特性”

        一要注重长期性。要站在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全、民族兴衰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毒品一日不绝,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一日不止;要结合各个时期禁毒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成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和任务,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为全力组织开展好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注重广泛性。要大力向人民群众宣传毒情形势,宣传毒品的社会危害,既要让群众了解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的危害,也要加大“冰毒”等新型毒品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禁毒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切实做到树典型、树形象、促工作、见成效。

        三要注重实效性。要严格制定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考核实施细则,明确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路、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要认真组织人员对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要建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奖惩机制,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禁毒委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奖优罚劣

        四要注重多样性。要做到电视上有精彩的禁毒宣传教育画面,要做到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要充分利用橱窗、墙报、文艺演出、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载体开展禁毒宣传工作。

        五要注重通俗性。要将禁毒宣传内容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标语和图片的征集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推出新颖的禁毒宣传标语和精辟语言,不断丰富禁毒宣传内容。

        三、要做好禁毒宣传教育的“三个衔接”

        一是要做好“短”与“长”的衔接。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长远,要坚持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在某一个时期或阶段组织较为集中的禁毒宣传造势活动,可以将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整合,发挥集中宣传活动的“轰动效应”。但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由于禁毒宣传教育的渐进性,它不可能“立竿见影”、“药到病除”,这就决定了禁毒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必须作为禁毒工作的一项经常化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因此,开展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必须着力于“短”与“长”的有机衔接,在工作部署上,既要放眼全局,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长期规划,又要立足当前,拿出分步实施的具体措施;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性宣传活动,又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好经常性的教育工作。

        二是要着做好“旧”与“新”的衔接。在禁毒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上,既要沿袭和利用传统形式,又要不断开辟新的载体。多年来,观看禁毒挂图展板、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咨询宣传台、组织观看禁毒影视片等形式为群众所熟知,已经成为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保留节目”。但是,如果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过于单一,很容易让宣传对象逐渐产生“视听疲劳”、“感官迟钝”,将大大弱化宣传效果。因此,注重形式创新,探索多元化的禁毒宣传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禁毒教育的客观要求,也是强化宣传教育成效的有效途径。

        三要做好“点”与“面”的衔接。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发挥部门的作用,又要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禁毒办作为协调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专门力量,要充分发挥“点”的主体作用,认真谋划、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受人、财、物的制约,单靠禁毒部门唱“独角戏”,显然势单力薄。因此,必须要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充分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力争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部门积极协调,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禁毒宣传良好格局,进一步推进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四、禁毒宣传教育要以青少年为重点对象

        面对日益严俊的青少年涉毒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行为,是一项既紧迫、又艰,既重大、又长远的任务,必须发挥社会整体功能,开展社会综合治理,方能取得成效。

        一是充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认真贯彻《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因素,宣传毒品危害,杜绝毒品来源,组织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场所,严防毒品侵害,提高青少年抵御毒品的能力,要求青少年用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约束自己。

        二是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在学生中大力加强毒品危害教育,严格要求学生远离吸毒人群;对于吸毒的学生,一律按照校规严肃处理。决不能允许毒品流入学校。 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教育如开展禁毒演讲,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提高在校学生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确定骨干教师,落实每期不少于2个课时的禁毒预防教育。

        三是加强家庭禁毒预防教育。家长应该侧重关心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教育家庭成员识毒、拒毒的同时,从自身做起,建立良好的“无毒”家庭环境。家长在平时应当及时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态,主动与之沟通。尽量让青少年少涉足复杂的娱乐场所,告诫青少年在娱乐场所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烟、酒等物品。

        四是加大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委员会的禁毒工作力度。社区和居民委员会要关心青少年的成长,特别是对于单亲家庭的青少年,更要给予热情的关怀;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因涉毒失足的青少年,要建立吸毒档案,开展帮教工作,组织定期尿检,发挥社区矫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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