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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时间:2010年06月06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历史使命的公安机关来讲,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这一先进的理论体系与具体公安实践相结合,突出解放思想、突出问题解决、突出群众路线,着力研究适应新形势推动公安发展的新认识、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准确把握与公安工作的结合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一精辟概括,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具体到公安工作,就是把服务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统筹兼顾的思想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公安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坚持服务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公安机关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障者,要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在服务中争取主动。要科学分析、正确认识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时刻想着大局、胸怀大局。要善于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公安工作,从全局高度谋划公安工作,把工作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困难、驾驭复杂局势上,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为加快发展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

        (二)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公安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公安工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民生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和改善。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全心全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始终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三)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要求我们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抓好现实斗争,解决现实治安问题,又要着眼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大力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发展后劲,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我们党长期执政中一条行之有效的重要经验。坚持统筹兼顾,就是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上要始终站在战略的高度,处理好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要统筹城市与农村公安工作协调发展;统筹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维持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关系;统筹民主与专政、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清醒认识社会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由于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整个社会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治安情况较为复杂,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

        一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随着我区经济转型、城市规划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因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土地征用、重点工程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凸显,并多次大规模到区政府门口上访。这些群体性事件呈以下特点:一是由无组织向有组织转变。群体事件的参与人员分工明确,行动统一,表现出很强的组织性。如****闹事。三是由简单群体向复杂群体转变。在劳资纠纷、拖欠工资事件中,因企业用工管理的不规范,与用工人员未签订合同等原因,急需维权的弱势群体谋求外力支持,鼓动社会闲散人员混杂其中共同闹事,扩大影响,给政府、企业施压力。如****事件。因此,公安机关如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如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如何依法妥善处置好各种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稳定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是刑事案件总体下降,但“两抢一盗”等案件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分局在加强巡逻防范的同时,相继组织开展了“暴风”、“亮剑”、“破案追逃,百日竞赛”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06年-09年刑事案件逐年下降,但“两抢一盗”等案件却仍有上升趋势。今年1-10月,我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起,同比下降2.1%,其中“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上升1.1%。具体表现在:一是盗窃“三车”案件边打边升。二是入室盗窃案件上升幅度较大。三是街头“两抢”案件持续高发,破案难度增大。由于犯罪团伙成员间犯罪组织分工明确,手段日益专业,且犯罪的流窜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越来越明显,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

        三是治安防范方面存在不足。在实有人口、出租房屋、高危人群管理和阵地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盲点,不能有效地发动、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同时,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意识和传统的组织形式削弱、群防资源挖掘不到位、群防组织作用不明显,各类治安问题突出。可见,如何建立起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长效机制,如何完善覆盖整个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地打击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犯罪的消极因素,这也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为了有效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应大胆探索,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探索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学习实践和“大走访”活动,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警务运行机制,不断为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增添新的内容,注入新的活力,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

        (一)敏锐把握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着力提高预警、发现和控制能力,全力维护辖区政治稳定。

        要适应形势、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情报、打击、防范、应急”一体化的维稳工作新机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要围绕重大政治敏感期、敏感点,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发现能力,立足防范、降低危害、消除影响,进一步提高维稳工作水平。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新动向,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源头化解、有效处置,坚决防止矛盾积聚、风险叠加、局面失控。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阵地控制,加强网上动态管控,切实把网上对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把握出手时机和火候,注重舆论引导工作,严防各类矛盾由小变大、聚集激化、蔓延升级。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信息要灵,反应要快,方法要活,措施要硬,效果要好”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上的弦绷得紧而又紧、对策上的准备细而又细、工作上的力度强而又强,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降低危害,全力维护稳定。

        (二)切实履行好打击职能,创新打击工作机制,创造安定的治安环境。

        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瞄准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进行严打整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灵敏、精确打击、责任明确、整体作战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建立公安机关内部协作机制,始终保持严打整治的强劲势头。要坚持科技强侦,注重发挥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网侦技术的特殊作用,加强侦查谋略研究,转变传统的破案方式和侦查手段,强化本地公安系统的有效协作,扩大同兄弟公安机关的警务配合,全面提升侦查破案能力。在打击重点上,要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以黑恶势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犯罪、以命案为重点的严重暴力犯罪、以“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进一步加大缉毒破案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提高打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打击方式上,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各种侦查谋略和侦查手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把集中打击与常态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掌控。要加大对包括命案在内的各种案件的防控工作力度,促进治安大局的进一步好转。在打击理念上,要打大管小相结合,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追赃与追逃的关系,既要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又要着力整治治安乱点,既要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又要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通过卓有成效的打击防范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三)进一步创新治安管理机制,创造健康有序的和谐环境。

        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要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活动。要加强实有人口尤其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坚持“以证管人”与“以房管人”相结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要采取挂牌整治、跟踪问责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尤其是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管理,及时消除治安隐患。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公安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治安灾害事故。要进一步改进出入境管理工作,努力改善出入境审批、办证工作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努力建立大巡控机制,创新巡逻工作模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使处于违法犯罪边缘的人不敢去做,进入违法犯罪实施过程的人难以得逞,作案既遂的人逃不出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做响“平安镇海”品牌。要认真总结社会面巡逻工作的经验,切实改变那种警力虽然上路了,但是没有盘查率、不管事的状况。要以“警务跟着警情走”理念为指导,进一步突出治安巡逻在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建设中的基础功能,努力构建起巡特警专司巡逻,派出所等多警种整体作战、叠加式加强性的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从而有效凸现治安巡逻在打防控一体化机制建设中的基础功能作用,切实提升我区公安机关驾驭动态治安局势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巡逻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对巡逻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有效整合视频监控、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等资源,在重要巡逻路段、时段、区域设置巡逻必到点,增加无线通讯和实时比对查询器材。

        (五)切实推进“三项建设”,提升警务效能,在深化基层基础工作上取得新进步

        加强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深化“三基”工程建设的战略决策,也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一是积极适应科技强警的新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公安信息化是二十一世纪现代警务的战略制高点。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瞬息万变的背景下,基层公安机关要提高动态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改变疲于应对的被动局面,就必须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建立健全集情报信息收集、报送、汇总、研判、预警、反馈等为一体的信息警务运作机制,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如果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就会降低公安公信力。要以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的核心执法观根植于民警之心,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三是积极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断提高执法亲和力。要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全局的理念,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安机关就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要全方位地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在切实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工作的同时,着力提高新形势下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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