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树立培育先进典型浅见
人需要精神,时代也需要精神,这种精神集中体现在典型集体和个人身上。公安机关通过组织宣传、讴歌、学习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优良品质,激励广大民警积极主动投身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推动公安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大力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形成全警比、学、赶、超的热潮,是加强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意义深远。
一、公安机关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存在的问题
(一)选树先进典型缺乏民主性、时代性和经常性
一是选树先进典型的民主性不高。选树先进典型,应当深入基层,民警广泛参与。在实际中,由于工作做得不深人,不少民警完全置身事外,不了解甚至没听说相关事宜,就"忽然"问产生了一些先进典型,民警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民主推选的道路不畅。由于缺乏民主意愿,选树的先进典型与民警有距离感,群众基础不坚实。把这种"空降"的先进典型作为推广学习的榜样,说服力不强,得不到应有的拥护和支持,民警不认同不买账。
二是选树先进典型的时代性不强。选树先进典型,必须站在时代高度,紧扣时代脉搏,讲求与时俱进。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特色的先进典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选树先进典型并没有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没有注重和挖掘那些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反映时代精神风貌、具有先进思想和业绩的集体和个人。有些典型是老酒换新瓶,表面重新包装,内涵实质脱节;有些典型是万能灵丹妙药,一先百先,次次不落;有些典型是半路出家,旱鸭子硬上架,说你行就行。这些典型示范性不强、带动面不广、影响力不大,没有促进作用,不能在树立正气、激励人心、引导群体、推动工作等方面产生内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的经常性不够。选树先进典型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能有"一招鲜"的思想。一些单位缺少"经常发现",对身边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视而不见,把不平凡看成平凡,把突出当成正常,看不到"闪光点",于是工作中找不到先进典型;有的单位缺少"经常培养",对已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没有及时压担子、下任务、明方向,因而看不到创新;有的单位缺少"经常关心",对典型存在的困难、问题不管不问,导致他们缺乏工作积极性,失去继续向上的动力。
(二)学习先进典型显现短期性、附和性、被动性
一是学习先进典型的短期性。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来得猛、去得快,一阵风,忽冷忽热。学习期间新闻媒体宣传报导和事迹报告会铺天盖地,风头过后,很快就看不到有关先进典型的任何情况了。这种学习先进典型的短期行为是一种社会通病。在公安机关内部早先树立培养起来的一些先进典型,新加入公安队伍的民警几乎无人知晓,甚至一些当年的老民警也已经记忆模糊。这种学习先进典型的短期行为,难以达到真正的效果。
二是学习先进典型的附和性。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基于上级提出了学习要求才附和行动、布置任务,只重视召开学习动员会、制定学习计划、形成完备的书面材料,往往不重视学习的实际效果,不看学习带来了什么新变化,不能很好地把学习先进典型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不能真正将学习活动贯穿到日常的工作中去。
三是学习先进典型的被动性。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时,拉人头、点名字、分任务,强制推动。学习者处于被动的地位,上面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上面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自觉学习程度不高,鲜有积极主动学习者。没有真正将学习先进典型作为激发自己拼搏进取的动力,只是作为一种应付,满足于能够交差。
(三)对先进典型关心不够、投入不足
一是培育先进典型主动关心不够。先进典型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但也有自己的实际困难,围绕在先进典型周围既有荣誉、称赞,也有讽刺、挖苦和指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还会碰到许多这样那样的难处。所以我们在给先进典型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的时候,也必须实实在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如果对先进典型关怀帮助不够,对他们的实际困难视而不见,该解决不解决或不及时解决,这不仅会给先进典型造成一定的思想负担,也会在民警当中造成当先进典型"吃亏"的影响。如果没有主动为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民警学先进的热情也就不能有效激发。
二是培育先进典型工作投入不足。对先进典型必须进行足够的工作投入,使先进典型始终保持先进性、模范性。在实际中,我们重选树轻培养,重一时轻长远,将典型选出来了,一阵风宣传过r,就少有进行下一步的再培养、保持和提高,不愿意做琐细的后期跟踪、扶植。先进典型很可能停留在已有的成绩上而难有新的作为,最终使先进性、模范性随着时间流失而不再先进。
二、公安机关培养先进典型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偏差,摆位不正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领导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认识不足、定位不准,故而对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的工作重视不够,习惯于短期行为,将其割裂为阶段性的软任务,有时风风火火,有时冷冷清清。面对日益繁复的公安工作,时常忽略掉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工作。由于缺乏领导足够的关注度,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失去了组织领导的保障和支持,致使该项工作裹足不前,建树甚微。
二是民警自身认知不正确。不少民警对先进典型存在羡慕和抵触的复杂情绪。一方面,他们渴望成为先进典型,但又认为这种好事不会轻易落在自己头上,自己的争取和努力是无谓的。另一方面,他们也害怕成为先进典型,认为当先进典型太难、太累、太苦,要比别人付出更多,比别人受限更多。由于存在这种片面的、错误的认知,导致民警参与积极性不高,工作展不开局面,良好的初衷以微弱的效果收场。
(二)评选先进典型体制陈旧,旧习难破
一是评先指标性过强。评选先进典型的方法是分配指标占主导位置,将其作为"平衡"工作的一种手段,大家各分一杯羹,形成表面上的皆大欢喜。其结果是有的单位根本就没有符合要求的先进典型,但为了指标不落空,为了自身利益,就降低标准勉强找典型;而有的单位符合要求的典型较多,但苦于没有指标,只得忍痛割舍。在这种模式下,不是先有事迹后有先进,而是先有先进后有事迹。其结果是使先进典型的事迹或是平淡无奇,没有亮点,没有感染力;或是完美无瑕,夸大其辞,片面追求高大全。不可否认,这种模式有其操作的简便性和经济性,但也确实使得那些值得推举的准先进典型人物,因为等指标或指标的受限不能脱颖而出,得不到相应的待遇和认可,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
二是领导话语权过大。评选先进典型领导的主观意志举足轻重。当领导的看法和广大民警的看法不一致时,当领导的着眼点和广大民警的着眼点不一致时,有时会出现超越大众意愿的结果。在这种情况F,条件之外的因素比重扩大,人为左右的干扰力量增强,其结果是集思广益的民主功能没能正常发挥,内定或者轮流坐庄堂而皇之地跃然纸上;评先评优可能成为一种作秀,大张旗鼓、全面动员、层层推荐成了障眼法,兴冲冲地参与成为徒劳,其结果是广大民警的声音没有得到重视,不能达到选树先进典型的目的。
(三)现实因素制约,束手缚脚
一是公安经费紧张,捉襟见肘。公安工作千头万绪,方方面面都需要经费来保障。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历来被作为软任务看待,得到的经费支持一向不多,在工作上不免有心无力,有时工作只能做到一半。就算是少之又少的经费,还可能因为有关工作需要而被压缩和削减。故而在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培训、关爱慰问等方面都表现得比较乏力,较难保持典型之花长开不谢,出现选树的先进典型打不响、树不长,缺乏典型效应的局面。 ,
二是宣传力量分散,各自为阵。宣传上以块为主,地域的局限性和自我性较为突出。对于先进典型,基本上还是本地宣传本地,很少主动引进和宣传外地先进典型,除非上级机关要求或开展统一宣传。公安机关与其他党政部门的合作力度不够,宣传上部门主义较为常见。一般只对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大写特写,对其他系统的先进典型则惜墨如金,最多是顺应形势要求发一些短消息。另外,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公共关系处理还需进一步提高,新闻媒体的配合报道是宣传攻势上极为重要的环节。现在的情况是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做阶段性的报道较为普遍,长期、连续性的报道相对欠缺。
三是考核验收简单,较为粗放。对先进典型的确定,在考核验收环节上书面审核是主要的方式,深入实地倾听民警、领导和群众的反映,深人实地查看实际工作成果的较少。一些地方被高指标、高数字、高语言所迷惑,不注重或直接就越过考核验收的环节,存在组织人力坐机关造典型,或逼着下级出典型的现象。导致有的先进典型"含金量"不高,有的先进典型刻画痕迹明显,有的先进典型不能引起广泛共鸣。
三、公安机关树立培养先进典型的
(一)全面提高认识,筑牢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坚实的思想基础
领导干部要高度关注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工作,要站在推进公安事业持续发展的高度,立足队伍建设的全局去思考和研究,要积极搭建平台,开拓先进典型孕育发展的空间,在育人、用人机制上向先进典型倾斜,在组织上为树立培养先进典型提供有力的保障。政工人员要认清形势,提高使命感、责任感,要将唱响主旋律,讴歌感人事迹,大力树立培养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公安民警更加积极履行公安职责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认真当好党委参谋助手的角色,深入基层和一线,发现、培养、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做到深入开发、精心策划、合理使用、有效管理。
(二)建立健全机制,创造树立培养先进典型顺畅的工作环境
一是健全评先机制。评选先进典型要取消指标分配,既要宁缺勿滥,又要有则立之。如果一个单位或部门没有先进典型就不要找典型,宁可少评先进典型也不能降低先进典型的标准,一旦有了符合标准的先进典型人选,则要敢于突破指标的限制,及时推荐树立宣传培养。同时,在评选过程中要依据标准,坚持民主,减少领导主观倾向,用事实说话,从而提高民警对先进典型的认可,使先进典型真正深入人心、受人尊敬。
二是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先进典型具有时代特色,互通性较强,党政部门之间要增进交流,互相引入先进典型,不论是哪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都要予以宣传报道,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面。同时,要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协作,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共同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全面及时了解并由他们检验评判先进典型,最终使部门先进典型成为社会先进典型,以此推动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加强激励保护机制。要在公安经费中安排预算,保障对先进典型进行升级培训,适当组织外出交流,在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止先进典型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要在政治待遇上优先考虑,把好先进典型使用关,防止人才浪费,让其在适当的位置发挥才干。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不正确的指责、讽刺和挖苦、恶语中伤先进典型的人和事,要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积极创造切实尊重典型、爱护典型的氛围。
四是建立监督机制。要加强自我监督.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先进典型培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监督,开辟并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吸纳和体现基层群众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信任度,夯实群众基础。要扩大社会监督,欢迎和借助大众传媒,把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检验之下,使先进典型工作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反映社会共同意愿。
(三)狠抓各项环节,使树立培养先进典型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善于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先进典型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是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产生并客观存在的,我们应当以敏锐的眼光,从纷繁中发现令人振奋的亮点。要抓住本质和主流,任何事物都有优缺点,不能求全责备,只要本质和主流有"闪光点",有意义,就可以考虑选树。要有发展观念,典型不可能是"终身制"。要破除资历、辈份的限制,在关心爱护老典型的同时,热心发现扶持新的典型,不断为典型群体输入新鲜血液。要勤下基层,大部分先进典型都来自基层一线,只有走进基层群体,才能真正发现他们的首创,捕捉到独具的特色。
二是善于认真选择先进典型。我们要选择能够反映公安工作某一方面,昭示公安事业发展趋势某一特点的先进典型,注重时代性、代表性和群众性。要注意选择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致力于基层基础建设,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用这样的典型去影响、激励更多的人。要注意选择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特别是基层一线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使触角延伸到各个群体,增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的辐射广度。要注意选择群众基础好的先进典型,先进典型应当植根于群众,为群众所信赖和接受。群众基础深厚,才能够增强先进典型激励功效的发挥。
三是善于准确提炼先进典型。提炼先进典型,要抓住先进典型的精神实质,不能是泛泛的材料堆砌;要聚焦先进典型的自身特点,不能脱离实际也不能千篇一律,要使人物和事迹一起深入人心。我们要从先进典型生动鲜活的事例中寻找闪光点,挖掘深层次的内涵,进行系统地研究梳理,把实践上升为理论,提炼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保证每一个先进典型的内涵能够充分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四是善于考核验收先进典型。要主动深入到准先进典型的工作生活周边进行细致的调查,通过走访、座谈和明察暗访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既听主管部门的,也听民警和群众的;既听党内的,也听党外的。要坚持标准,特别是对典型经验或事迹中涉及到的重要成果,应通过相关部门予以进一步审核验证,使真正的先进典型脱颖而出。
五是善于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一要立体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宣传窗、黑板报、墙报等载体,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厂泛采用通讯、记者述评、消息、特写、言论、照片等新闻手法,全面进行集中报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与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形成宣传先进典型的合力。在组织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演讲会等树典型学典型的活动时,注意用丰富多彩的文化、文艺活动形式,以形象、直观、情感的力量激励人,使群众产生浓厚的兴趣,让更多人了解典型、学习典型,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二要客观宣传推广。真实是宣传的生命,既不能想象推理,又不能张冠李戴。那种为出名挂号争彩头而层层拔高、华而不实的宣传,只能把典型引向歧途。因此,要注意"四个防止":防止完美无缺,要有什么就说什么,既讲优点,也讲不足;防止就事论事,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讲究艺术性;防止随意拔高,要注意掌握分寸,留有余地;防止"一刀切",具体指导上要区分对象,因地制宜。三要系统宣传推广。必须克服零散无序的状态,宣传要有系统规划。要根据先进典型的特点,系统安排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反映出先进典型的全貌;要处理好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的关系,把二者有机结合,使先进典型"墙里墙外一样红"。宣传单项先进典型时,要兼顾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并按计划有始有终地宣传;宣传群体先进典型时,要顾全大局,统筹安排,既要突出重点,又不能顾此失彼。
六是善于培育管理先进典型。同任何事物一样,先进典型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需要组织的关心培养。尤其刚刚崭露头角的先进典型,可塑性强,持久力弱,如果不注意呵护,就会使一个很好的典型趋向平庸,半途而废。同样,一个成熟的先进典型,如果不在巩固提高上做文章,就可能停滞不前,难成栋梁。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制定先进典型培养管理的长期规划和近期方案,建立先进典型档案,定向跟踪,实现动态管理,切实把典型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对典型个人和集体,要让先进典型知道现在应该干什么,下一步应当怎么干,达到目标和效果是什么。同时,要教育先进典型正确对待荣誉,不骄不躁,引导他们自觉把荣誉当动力,时刻鞭策和激励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荣辱观,经受住各种考验。要教育先进典型正确对待别人,加强交流,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和其他同志的先进思想和经验。要帮助先进典型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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