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公安部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一、围绕“党政工程”抓落实,在工作力度上实现新加强
公安机关的“三基”工程,不仅对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而且直接关系着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也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的基层基础工程。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法替代的特殊职责,发挥着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特别是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担负着最繁重的工作任务,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公安工作的成绩大多出在基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大多发生在基层,公安队伍建设的难点也集中在基层。不把基层基础薄弱的问题解决好,公安工作就不会有大的发展,我们就无法肩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所以说,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更是公安机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全党全社会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加深对“三基”工程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继续强力推进,形成齐抓共建、共同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良好局面。一是提高到党政主导。要从体制改革的大局和实际发展需要出发,进一步提升公安基层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力解决制约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等问题,使公安机关的“三基”工程建设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到全力以赴。强调“三基”工程建设是“党政工程”,公安机关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公安机关不是依赖党委、政府解决问题,而是要注重与党政联动、与社会互动,举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要继续把工作做细,任务要落实,责任要到位。尤其是“一把手”要负全责,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去落实。实行“三基”工程建设工作问责制,对工作缓慢、进展不大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把“三基”工程建设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和使用干部的衡量标准。三是延伸到部门配合。“三基”工程建设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发展基础,也是推动相关部门工作发展的基础。公安机关要主动牵头,积极争取民政、城建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在社区警务建设上,统一基层建设步调,形成建设合力,增强共建效能。四是拓展到社会参与。群众既是“三基”工程建设的检验者,也是参与者。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支持,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让群众感受得到,使“三基”工程建设真正成为党政工程,成为社会工程,成为群众的受益工程。
二、围绕“降耗增效”抓改进,在破解难题上有新突破
“三基”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战斗力,增强警务效能。制约基层警务效能的“瓶颈”,主要是警力、保障和素质问题。要围绕“理顺体制机制、增强基层实力、提高警务效率”进行改革创新。一是坚持“远近结合”,解决体制机制障碍。根据公安工作任务的要求,确立理顺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长期和近期工作目标,整合机构和警力资源配置。从牡丹江市的实际情况看,当务之急要理顺城区经费管理体制,就是改革市、区两级管理体制,统一纳入市级财政管理,从总体上给予经费保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机构和警力资源配置,消除中间层,解决分工过细问题,完善全警共防、警种协作、监督管理等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实战效能。在理顺体制之前,对机关单位要重新定岗定位,压缩机关人员,实机关民警到基层轮换工作一年,确保基层警力达到总警力的90%以上,切实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坚持“内外结合”,解决经费短缺障碍。公安机关一方面要保平安,树立“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的意识,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会算经济账,充分衡量投入的价值与获得的社会效益价值的比例,运用好有限资源,以成本核算来摆布工作,有效控制案件发生,减少破案成本;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大力压缩机关行政经费,增加基层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实战上,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要牢固树立政府财力有限、而市场资源无限的理念,在保安队伍、监控设施、通讯设施建设等方面,吸纳社会资金,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共同建设,实现互利双赢。三是坚持“加减结合”,解决基层素质障碍。要把为基层减负和加压结合起来,加强管理,苦练基本功,以管理创效益,用练功提效率。要充分掌握基层累在哪里、苦在哪里,切实为基层减负。当前要重点解决好基层任务重、执勤频率高、治安案件处理难、承担责任大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加强基层警务考核,把基层民警的工作量体现出来,实行工作考核计分制,以工作得分评先选优、提拔任用,促进民警满负荷工作,促进公正性,调动积极性。要坚持战训合一,提高基层的整体素质,对不适应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调离,使基层民警在可承受限度内满负荷工作。
三、围绕“四个能力”抓提高,在重点建设上打造新亮点
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总要求。为此,要围绕提高“四个能力”加强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设。一是抓好“平安”亮点。继续推进“平安**”建设,要在连续三年实现刑事发案下降、命案下降、火灾和交通事故下降的基础上,提高控制发案和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面“网格化”巡控机制,形成一警多能(责任区民警)、两队并重(民警、保安)、三方联动(打、防、控)、四门落锁(出城口设卡)和全天候、全方位快速反应、精准打击的打防控一体化体系。实施情报信息主导下的主动警务、效能警务,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监控装备建设,提高技防水平;大力发展保安力量,整合联防组织;积极推进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真正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使社区和驻村警务成为推进平安建设的新动力。二是抓好“科技”亮点。基层民警素质和科技手段应用是提高基层战斗力、实现整体工作腾飞的两个翅膀。目前牡丹江市公安信息化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今后的重点是加强软件应用水平,2006年结合实战工作需要,开发了派出所基础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在全省进行了推广。我们还要与上级公安机关紧密联系,重点抓好城市警务综合应用系统的开发,在八大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强公安业务信息的录入,拓展警务信息应用范围,建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信息查询、网络办公、网络办案审批,提高警务工作效率。要结合“三台合一”建设,建立高效的指挥调度系统、治安分析研判系统、监控网络系统,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装备灵敏、高效的“中枢神经”。三是抓好“规范”亮点。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消除无房、无车派出所;全市派出所四级网开通率达到100%,实现派出所业务网络管理;进一步规范职级待遇,实现城区科所队的正科级配置,农村科所队副科级配置;要统一派出所的外观标识和内务管理,统一基层警车外观,加强礼仪训练,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建立规范的考评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正规化建设。
四、围绕“典型带动”抓推进,在整体发展上开创新局面
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立典型,深化理性思考,努力总结规律,把具有普遍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出来。要继续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坚持典型引路,以指导全市“三基”工程建设实践。一是要善于挖掘特色典型。要尊重基层在实践中的首创精神,对于一时还不十分成熟的做法,只要方向正确、具有可行性,就要给予鼓励和扶持,不能求全责备。对在工作机制、警务模式、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有指导意义的好做法,要认真培育挖掘,汲取可以借鉴的经验。二是巩固、发展、丰富、完善已有典型。三是扩大典型效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扩大典型效应,强化典型意识,做好各类典型的总结、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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