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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化是深入推动公安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时间:2010年07月0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世纪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对于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也越来越离不开信息和信息技术,信息已逐步成为与能源同等重要的战略资源,信息技术也已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进生产力,信息化水平则成为一个人、一个行业、一个城市用至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面对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特点,作为公安机关重要职能部门的公安监管部门应该如何应对?又该如何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推动公安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呢?笔者认为:积极应对挑战,信息化是推动公安监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笔者认为,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包含*个方面内容:一是信息采集,它是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二是监管信息资源的应用,它是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与关键;三是监管信息系统和相关配套设施的持续建设与更新换代,它是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支撑。这三个方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安监管信息化是一场新的“警务革命”,加强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前提。认识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主导观念更新,为信息化建设这一创新性实践活动提供持久的深层的动力。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表现在以下*个方面。

        (一)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监所安全系数的重要途径

        公安监管工作的核心是保障监所安全,而监情信息是反映监所安全状况与开展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资源。有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监所管理信息系统,被监管人员自入所始的个人资料、简要案情、日常表现、思想动态和诉讼进程都可以通过入所检查、跟踪观察、谈话教育、心理矫治、**管理、值班巡视、案件催办等项业务办理,准确、及时、完整地采集下来,在全所范围甚至更大的范围内得到共享和综合利用,监所领导和民警可以藉此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发现、堵塞安全漏洞,监所安全工作的精确性、及时性、科学性可以得到有效保障,由此带来的成果,就是监所安全系数的稳步提升。

        (二)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是推动监管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为基础,以先进的监所管理理论和模式为蓝本开发设计的,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对监管民警的法律与业务知识要求具有强制性,民警按照使用规定,借助该系统从事日常监所管理:一是可以加强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先进科技设备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加快监管民警知识结构的更新速度;二是可以强化公安监管业务学习,这种“理论+实践”的学习,能进一步打牢监管民警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科学教育的业务基础;三是可以转变现实工作理念和管理模式。信息系统体现了先进的监所管理模式和理念,要求监管民警改变过去单一的“一看、二守、三送走”管理模式,实现监管民警管理工作理念从简单粗放型向科学规范型转变。信息系统忠实记载了民警的执法和管理行为,监所领导、上级监管部门领导等经授权可以调取这些信息,对民警的执法与管理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一些偏差。因此,信息化建设对推动监管队伍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

        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最大的两个特点就是:信息资源共享,科技手段应用。信息资源共享必然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复信息的采集、收集和汇总工作,减少了监管民警重复劳动,使有限的警力以及民警的精力与时间,更多地投入到面对面的管理在押人员之中,从而提高了监所执法、管理、教育的效能;科技手段应用使大量的文字、统计、查询、初步分析、预警提示等工作交由科技设备处理,使宝贵警力资源得以进一步解放的同时,也为监所系统、综合、科学的研判和有针对性的强化管理措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持。

        (四)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公安监管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的重要途径。

        监管部门是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信息库”。监所信息化建设,使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得到及时采集,并得到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持;监所信息化建设,使监所综合研判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公安机关履行保障社会稳定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监所信息化建设,为狱侦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持和便捷的比对、甄别方法,为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由此可见,随着监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监所的“信息优势”正逐步转化为“资源优势”。

        二、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作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和“金盾工程”建设的全面展开,取得了长足发展,**省**市也不例外。我们以基础网络的连通、应用终端及各类联网设备的增加、**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试运行和普及应用为抓手,经过不懈努力,全市看守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的建设和应用已经初具规模,信息化应用支撑能力初步具备,全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全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难点和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个方面:

        (一)相当比例的监管部门领导和民警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当前,全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处于一个特殊重要时期,即“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时期,这一时期我们面对的困难和问题都很多,一方面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另一方面又很难立竿见影见大成效。对此,我们有很多同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加强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仍然心存疑虑,使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在实际中变成了“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工作,致使全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推推动动、抓抓放放,总体进展缓慢。因此,如何解决认识问题已成为我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

        (二)硬件不“硬”,软件不“软”

        硬件方面,近年,随着“金盾工程”的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场所都连入公安专网,计算机等现代科技设备的普及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普及率也仅为**%,基本上*位监管民警才拥有*台计算机,师宗监管大队**位民警只有*台计算机,这样的情况连基本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应付就更谈不上“普及”。

        软件方面,一是**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尚处以用促建,建用结合时期,部分岗位工作模块还需增设和调整,部分日常检索、查询功能还需简化和追加。另外,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尚处空白。二是由于应用系统封闭、半封闭的运行模式,致使信息共享程度较低,信息孤岛问题突出。三是信息意识不强,导致部分采集到并可以共享的信息最终以“脑袋信息”、“口袋信息”、“本本信息”的形式白白流失。四是民警应用率和应用技能不高,专业人才缺乏。****年前,**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市公安监管民警中应用率只有**.*%,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大部分民警又对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很难以自行解决,只能等、靠市局支队的技术人员来解决,而市局支队也只有*名兼职的技术人员。因此,硬件不“硬”、软件不“软”是我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瓶颈”。

        如何解决“瓶颈”已成为我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发展与否的关键。

        (三)缺乏综合研判平台,信息应用单调

        目前,全市应用的**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不具备信息研判功能,只能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根据业务工作的关连性和逻辑性进行综合分析和初级研判,存在综合性、深层次、连续性的监情、社情、警情研判不够,服务实战的主导性较弱的问题。另外,我市公安监管网上作战尚处于初级阶段,工作方法单一,也仅只能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不稳定的数据比对在逃人员,而犯罪嫌疑终身携带的诸如指(掌)纹、DNA等比较稳定的数据反而不能比对,导致监所网上作战的效率普遍偏低,明显不适应实战的要求。因此,构建我市公安监管综合研判平台、拓宽信息应用渠道已成为检验我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关键。

        三、加快全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前提

        一是充分认识。认识决定出路,公安部监管局张卫航局长在全*公安监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单位表彰会上,就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作了精辟阐述:信息化建设是监管部门加强素质建设,开创“精兵发展之路”的重要载体;信息化建设是加强监管工作正规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促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监所安全系数的有效途径;信息化建设是拓展监管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深挖犯罪”工作成效,提高服务公安中心工作能力的客观需要。这一论述,充分地说明了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外,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还应该看到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的工程,更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极富挑战性的工作,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作好迎接挑战、打好持久战和攻坚战的心理准备。二是要切实加强公安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逐级建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监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组织领导格局。在具体实施中全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以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实战为核心,以应用为导向,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加大数据采集工作,规范和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推进全警普及深化应用,拓宽信息应用渠道,积极推动监管综合研判平台研发工作,全面落实“信息主导警务”和“信息基础化、基础信息化”的要求,努力推进全市公安监管部门由一线服务型单位向一线实战型单位的转变。

        (二)完善硬件、软件环境是基础

        硬件方面,目前,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硬件及配套设施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加快硬件建设已迫在眉睫。各地要抢抓“三基”机遇,多方争取,积极筹措资金,一是改善信息化应用终端环境,增加服务器、计算机、数码相机等管理终端设备;二是改善信息化运行支撑环境,加快公安专网的升级改造和扩容优化工作,增添网络应运设备;三是完善监控、门禁、巡视、报警、对讲、电教、会见、特审、电网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工作,整合现有硬件资源,将部分闲置的终端设备投入到工作量大、应用人数较多的岗位,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软件方面,现阶段,**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还需完善,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尚处空白,监管综合研判平台急需研发应用......我们的工作依然很多,任务仍然很重。下一步,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一是各地要以应用为导向,结合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认真查找**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省厅总队改进和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市局监管支队要在认真总结公安监管规律的基础上,同信通或软件开发商共同整合监所硬件系统(监控等系统)和软件系统(**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等),依托软、硬件数据积累,研发集视频监控联网、警务部署、业务指导、数据交换、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实战应用、社会治安状况分析为一体的监管综合研判平台;三是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市局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创新研发拘留所管理信息系统,优化**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模块,扩展软件功能,开展活体指(掌)纹和DNA采集工作。

        (三)加快普及应用、推进实战运用是关键

        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即通过信息化建设,服务公安监管实战应用,这才是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一是在应用普及上下功夫。****年前,**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应用范围仅局限于所领导和内勤,应用率只有**.*%。低应用率严重阻碍了全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市局监管支队及时研究,修订了《****年**市公安监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全市各监所落实值班、管教、内勤、医务四个岗位的实名信息录入工作。半年努力,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率提高到**.*%。陆良县看守所还以此为契机增加了*台计算机、马龙县看守所也投资*万余元增添了计算机和多媒体演播厅。下一步,全市各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工作,努力实现全警应用。二是在实战运用上下功夫。首先,要为实战运用服务。截止****年*月**日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以上传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条,合格率达到**.**%,名列全省第一。下步工作中,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要将信息采集和录入融到监管日常管理工作中,市局支队也要转变考核重心,由考数量转变为考质量;其次,要在追逃上显伸手。目前,全市应用的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具有在逃人员比对功能,只是在逃人员信息库版本比较低(预计年内省厅将统一升级),但****年全市仍然应用老库比对出在逃人员**名。所以,这项工作我们必须坚持做下去;再次,要在深挖犯罪工作上展拳脚。全市监所深挖犯罪工作正如火如荼的开展,但实践中也暴露出线索质量低、破案难等问题。现在我们可以利用公安专网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初查和甄别,这既提高了转递出的线索质量,也提高了办案单位的工作效率。另外,对于线索比较直接,嫌疑人比较清晰,但去向不明的情况,可以通过网络跟踪其住宿、手机等情况,获取住址,从而抓获破案。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是保障

        有了硬件环境,民警操作和应用技能达不到要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仍然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

        目前,全市公安监管队伍的状况还很不适应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突出的矛盾是民警年龄偏大,知识结构更新慢,计算机操作水平偏低,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不高,加快全市公安监管队伍信息化培训势在必行。****年,支队针对**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组织了培训,参训人员回去后就能及时、准确录入违法人员信息,并按时上传;****年*月,支队针对**省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组织了培训,同样也收到了明显效果,从培训结束后,在全市就没有发生过重大系统故障;马龙县看守所在所内搞了全警多批次培训,一举实现了全警按岗实名录入和应用,被公安部评为省级公安监管部门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这些实践充分证明了,培训提高是推动我市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公安监管工作要求,将“基层基础”建设与计算机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将“大练兵”活动与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普及和应用结合起来,采取领导示范“带着学”、办班培训“教着学”、考核考评“逼着学”、竞赛竞争“比着学”、表彰奖励“奖着学”等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公安监管信息化普及和应用的培训。

        (五)人才和技术支持是动力

        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既需要专业技术人才,也需要业务人才,更需要的还是既懂业务又了解技术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但我市公安监管系统复合型人才还是空白,复合型人才的严重匮乏,已经影响和制约了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公安监管实战工作中的实施和落实。建立落实公安监管信息化人才保障机制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建立落实公安监管信息化人才保障机制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向内部看,择“优”培养。在全市公安监管系统中发现一批具有一定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骨干民警,进行重点培养。定期组织各种培训学习和考察学习,不定期组织集中,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余时间,由骨干民警组织培训本所民警。二是向外看,建立引用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加强与企业、高校、社会科研机构等的科技合作,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社会合作机制,广泛吸收、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搞研发、搞创新,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

        (六)加快发展是要求

        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公安监管工作的目标,更是公安监管“三基”工程建设的要求。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全*公安厅局监管负责人会议上,就加快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有这么一段精彩的讲话:“监管信息化建设是‘金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管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还是新型监所管理模式的一次革命,更是推进监所‘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他对于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推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所管理和执法水平,落实监所‘三基’工程建设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要从‘金盾工程’建设和监管工作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抓住国家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加速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

        自****年以来,公安部监管局、**省公安厅监管处根据公安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部署开展了为期*年的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单位创新工作,今年是创建工作的第二年,这为我们巩固前期信息技术建设应用成果、破解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实现信息化建设新的突破,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契机。“以用促建”正在成为公安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的新鲜经验。我们要坚定信念,响应上级号召,扎实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为促进**公安公安监管工作信息化及各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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