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事故消灭在萌芽—浅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
今年公安部交管局、省、市各级公安交警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交警大队,直接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交道,听到、看到、甚至很多大队还亲自经历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在自己身边发生,惨不忍睹的血淋淋的画面勾起了我们对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更多的思考!笔者以为,如何“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是我们目前面临最为严峻、最为紧要、最为迫切的一个新课题、新任务、新挑战。在此,笔者结合自己处在交通管理一线的一些实际经验和感受谈三点粗见。
一、管理好“人”是前提 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是主导地位,交通事故的发生多在人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人的意识不正确导致的,我们这里所说的人,主体上是指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坐违法车辆的人,人在交通道路上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驾驶无牌无证的车辆,驾驶报废和非法拼装的车辆,这哪一项不是人为所致?这些人为本身就是酿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源头。抓好驾驶员的安全观念教育,就是堵塞不安全事故的源头。因此说千道万,抓好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从心里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这才是预防各种交通事故的头等措施。要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势头,管人才是重要的。好的传统,好的形式为什么又要丢去呢?应当反思!其次是乘客中的人,曾多次看见一辆辆中巴车严重超载人员了,当发现前面有交通警察值勤时,司机和车主就叫乘客蹲下,以此蒙过交警检查,其目的:车主是为了多捞钱,乘客是急于搭车,不顾安全不安全,所以抓好人的交通安全素质教育才是重中之重。 二、管理好“车”是重点 **县各种机动车辆约有*.*万辆,这些车辆有的是手续合法,车况良好,但有的则是黑车黑户,非法拼装和报废带病车辆,由于鱼龙混珠,泥沙俱下,车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用带故障的车辆从事各类运输活动,这给事故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对车辆的监督和管理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途径。对车辆的管理应重在监督和查处,特别是对客运站大型客车,中巴车,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职工车辆应当重点整治和监督,这些车辆一旦出了事就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损失无可弥补,事故能捅破天。对上述车辆的管理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近期,**大队按照上级部署,集中掀起了“五反”专项行动高潮,这对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很大作用。但今后还要定期检查,以防"水过鸭背"。 三、管理好“路”是保证 近年来我县各乡镇交通运输业发展迅猛,在村村通公路的条件下,中巴车,农用小四轮车十分活跃,路网密集,辖区内还有省道S***和S***两条主要干线,路面窄而急弯多,管理确实存在许多困难,乡村公路的路面和路段更窄并,十字路口,路况极为复杂,且又是多发事故地点,做好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得分析这些不利用因素,战胜困难,首先得靠当地政府党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交警部门,发动群众,宣传遵守道路交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路安全设施,爱路护路,对毁坏公路、道路警示标志牌及不安全的车辆上路行驶的,采取举报有奖制,奖励与打击给合,保护好路面畅通,长期而经常性的开展路段专项整治行动;其次要经常深入各条道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黑点”要责成有关部门予以及时治理。三是在必要的路段要及时设置交通警示牌、雷达超速区,超载检查站、及时提醒广大司机特别是外地司机和驾驶员朋友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开车,严禁司机超速超载,把不安全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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