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关于加强社区(责任区)警务建设的实施方案
2006年是公安部确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社区(责任区)警务工作,切实抓好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根据《**县公安局2006年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总体要求,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先导,以提高社区民警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加强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社区警务运行和考核机制为动力,以加大社区警务保障力度为后盾,狠抓落实,力争在社区警务建设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工作目标
2006年我局社区警务建设的目标是:全面推广2005年我局社区警务建设示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普遍设立社区警务室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社区警务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社区警务运行和考核机制,实现社区警务工作新的突破,开创我局派出所基础建设新的局面。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县局成立社区警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教导员**任副组长,治安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并在治安大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区警务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广新型社区警务室示范建设工作经验,各分局、派出所要根据本单位警力和工作实际,合理划分责任片区,合理调配社区警力,普遍设立社区(责任区)警务室。
1、分局、派出所警务室建设任务
(1)城区**分局实行“一区一警”制,每区设立社区警务室。
(2)**分局、**分局在原有3个农村责任区警务室建设示范点基础上,增设2个农村责任区警务室。
(3)其他分局、派出所根据辖区大小和治安状况复杂程度,至少设立3个农村责任区警务室。
2、警务室硬件建设要求
(1)外观标识:警务室的外观装饰应相对统一。警务室外应按县局统一设计式样悬挂警务室标牌、安装报警灯箱、设置民警联系监督栏、群众意见箱及公告栏。
(2)场所摆设:警务室应统一办公场所摆设。室内配置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有条件的单位,可配置电脑和办公电话或对讲机等必要的通信工具,并应配置必要的警械及接待群众用的笔、纸、桌椅等设施。
(3)上墙牌匾:警务室内应悬挂县局统一设计式样的上墙牌匾。上墙牌匾共五项,内容包括警务区域图、警务室工作制度、警务室工作内容、社区民警工作职责、社区民警服务承诺。
3、警务室软件建设要求
(1)工作台帐:社区民警使用县局统一建立的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共五类,分别为工作记录台帐、人口管理台帐、治安管理台帐、执法办案台帐和安全防范台帐。
(2)警务宣传:开辟社区警务宣传栏目,刊出辖区治安动态、安全防范对策、警务工作成果、政策法律知识和群众维护治安的事迹等。并在警务室配置有关办理户口、身份证、暂住证、治安许可许等必要的说明资料,方便群众咨询。
(二)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规范社区警务工作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全面推进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做到警力下沉,实现警务前移。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民警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四项:
1、社区警务室工作制度
(1)社区警务室每周开门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其中双休日半天)、1个晚上(不少于3小时)。
(2)定期接待群众。定期接待时间固定,并明确告示,严格遵守。遇有特殊情况社区民警不能按时到岗接待的,应事先报所领导设法调员顶岗,确实无法顶岗的,应及时告示。
(3)社区民警定期接待时间之外,在下社区工作时,应及时开启警务室警民联系箱,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4)凡民警在警务室时,遇到群众的各类报案求助等,都应热情接待,不得以非定期接待时间为由拒绝。
(5)社区民警每月至少向所领导作一次社区工作汇报。
2、社区警务室工作内容
(1)及时受理群众报警。社区民警在警务室接到报警或处警指令后,无特殊情况应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根据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如需派出所警力支援或刑侦部门勘查现场的,须及时向派出所值班民警报告。接处警情况及时记载于警务室《刑事(治安)案件接处警登记薄》上。
(2)受理有关证照申请。社区警务室主要受理治安行政管理方面需要社区民警签署意见的申请。不能当场审核签署意见的,应明确告知取件时间,或在办理后主动通知当事人。对需转报所长或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事项,应说明原因,如当事人没有提出自行报所审核,社区民警应为其承办。社区民警对受理事项及办理情况要认真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的录入或归档工作。
(3)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群众求助事项,社区民警应及时处置解决;对不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求助事项,社区民警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的援助,确实无法帮助解决的,应主动说明情况;对群众的上门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群众通过警民联系箱或电话联系要求提供帮助或办理有关事项的,社区民警应记录在册,妥善予以处理,及时答复群众。
(4)开展其他工作。社区民警应从实际出发,可将社区警务室同时作为治保干部、社区保安等群防组织的工作点,以增加开门接待群众时间。要充分利用警务室开展治安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使之成为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阵地和桥梁。
(5)建立、健全各类警务室工作台帐,详细记载社区民警每日工作情况,及时充实台帐内容。
3、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强化情报信息工作。通过人口调查、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和日常治安管理,获取有关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2)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立足社区,加强对实有人口特别是重点人口、暂住人口和高危人群的管理和控制,及时掌握动态,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功能和资源,组织、指导社区保安队、治安巡防队、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看楼护院队等多方力量,积极开展社区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构筑严密的社区群防群治网络,提高社区的治安防控能力。
(4)抓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对社区内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认真做好接处警工作。立足社区,积极调解治安纠纷,主动参与查处治安案件和查破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积极协助侦查部门排查,提供破案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
(6)热情服务群众。定期接待群众,帮助联系解决群众求助的事宜,为群众代办户口,居民身份证等事宜,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积极开展“安全社区”、“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
(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4、社区民警服务承诺
(1)社区警务室设立警民联系箱或群众意见箱,公布社区民警姓名、传呼、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监督。
(2)社区民警在警务室接到报警,无特殊情况在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处置。
(3)受理暂住人口登记,受理出国、出境人员初审,受理户口的分户、立户申报和特殊投靠迁移户口的核查。
(4)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人,要求代办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手续的,提供上门服务。
(5)社区民警受理、办理的事项,办结后三天内告知当事人,未办结的一个月内告知当事人办理情况及说明原因。
(6)帮助或联系解决群众的求助等其它事宜。
以上四项制度内容应按县局统一设计式样制作牌匾,并在社区警务室内上墙公开。
(三)建立健全社区警务运行和考核机制
社区警务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是提高社区警务工作实效的有力保证。各分局派出所要从抓社区警务规范化运行入手,全面推行社区民警搭档联勤工作制,严格实施社区民警动态绩效考核制度,促进社区警务工作由静态被动型警务向动态主动型警务、由随意性向规范化转变,从根本上改变派出所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
1、规范社区警务工作模式
分局派出所要以社区为单位,实行社区民警搭档联勤的工作模式。城区派出所采取相邻社区间的民警搭档联勤工作制,农村派出所要以地域相对集中、便于互动为原则,将2至3个责任区划分为一个片区,片区内的责任区民警实行搭档联勤工作制。实行搭档联勤工作制的民警要坚持有分有合的工作原则,既要做好本辖区的工作,又要积极主动地和搭档民警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在查处治安(行政)案件、协助侦破刑事案件、外来人口清查、场所特业整治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相互协作,以充分提高整体工作效能。派出所可以在搭档民警中确定一位民警为牵头人,配合所领导安排和协调联勤工作的正常开展。
2、规范社区民警勤务方式
社区民警要按照全日制、弹性制、动态化的要求,以入户调查为主要形式开展工作,将最方便接触群众和最有效防范案件发生的时间作为主要工作时间,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的窗口作用。
3、规范考核机制
对社区民警工作的考核要坚持责任到人,考核到人的原则,严格按照《**县公安局责任区(社区)民警考核细则》进行动态绩效考核。考核形式实行派出所月考核、县局日常抽查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并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社区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挂钩,实现奖优罚劣。此外,考核要真正体现社区警务工作导向,突出社区警务工作重点,注重社区民警工作实绩,使打击破案与基础工作,专业工作与群众工作做到综合运作,均衡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社区警务建议是我局2006年基层基础建设的四大工作目标之一,从局领导到相关所队每名民警都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重要性,做到领导带头,人人参与,上下同心,整体联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扎扎实实按要求做好社区警务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迅速行动,力求实效。各分局派出所要迅速行动起来,力争社区警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要在4月上旬完成社区警务室规划建设准备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社区警务室的建设任务。各分局派出所要将规划建设准备工作情况于4月10日前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将于5月上旬对社区警务室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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