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现场执法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所谓非现场执法,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一种执法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一、非现场执法的优势
一是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严格执法。实行非现场执法,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等技术手段,实现了对道路交通的全天候监控,解决了民警不在现场和某些违章难于查处等执法难题,扩大、延伸了交通管理时间和空间,增强了发现、查处交通违法的能力,确保了交通安全法律的严格执行。有效缓解了交通民警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执法效率。
二是非现场执法重事实、重证据,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进一步促进了公正执法。非现场执法针对的是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会因违法对象的身份不同而区别对待,不会出现民警现场执法时违法人讨价还价、阻挠、抗拒等干扰因素;采集的违法数据真实确凿,录入计算机系统后,严格设定管理权限,不能随意更改删除违法数据,有效避免讲情面,走后门等不正之风,最大限度保证了公正执法。
三是对潜在的违法行为人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对自觉约束交通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非现场执法使用电子设备,使想违法的驾驶员都能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迫使其在看不到警察的时候也能对自已的驾驶行为进行约束。特别是当前一些驾驶人的守法自觉性还不高,"遵警不遵法"现象较为普遍,通过应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有利于消除一些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提高守法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从而减少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
四是非现场执法能直接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逃逸案件、刑事治安案件侦破提供有力证据。通过非现场执法记录资料,为及时破获各类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受害人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起到重要作用。
二、非现场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程序稍显粗略,执法告知制度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告知方式比较单一,告知内容不够详细准确。在执法中经常会有交通违法人电话询问或拿着违法告知书来询问如何处理。
二是执法过程缺少监督。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以及处罚通知书送达之后仍然存在讲情的不当行为。
三是因受财力影响非现场执法设备投入不够。我旗非现场执法设备的投入占交通管理总投入的比率明显不足,还不能对驾驶人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四是异地车辆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罚不便。很多外地车辆违章被非现场执法取证后不能及时获知其违法行为,导致很多外地司机不能及时接受处罚。
三、规范非现场执法的对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非现场执法告知制度。除邮寄书面告知书外、还可利用信息短信通知等形式,扩大告知范围,增加知晓度。
二是增强对非现场执法的监管,提高非现场执法影像资料的管理权限,做到公正公平。
三是增加非现场执法的技术投入,发挥技术优势,时刻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四是与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管理系统联网。
综上所述,非现场执法模式将路面秩序管理与宣传管理、车辆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动静结合、点线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系统网络,为交通管理落实“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应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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