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正确处理警民关系树“平和某某交警”形象
树“平和**交警’形象,不仅要抓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还要抓民警与群众和谐关系的培养。群众是我们开展警务工作的力量源泉,只有赢得群众的信任与尊重,才能实现警民关系的和谐,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一、充分利用第一印象,它是今后交往的根据。
民警如何给群众一个好的印象,这关系到今后民警与群众关系好坏。人际交往中有一普遍特征,就是“轮晕作用”,即若对某人产生了好的印象,就容易将他的一切个性特点都认识为“好”。为此,民警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特征,注意与群众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谈话,这包括民警的着装、感情及语言,都应给群众一个良好的印象。
二、民警的工作能力、自身修养,是与群众建立良好关系的关键。
民警没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稳定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执法方法简单、粗暴,执法手段落后,怎能与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因此,民经应在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工作手段的同时,对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具备正确的执法理念和岗位履职能力,掌握更多的工作策略、方法和技巧。只有这样才能与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
三、民警在社会角色的扮演问题。
社会心理学认为,“角色是某个人在特定的社会和团体中占有的适当位置,被社会和团体规定了的行为模式。”民警在社会中所担当的角色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这是每一名民警都能意识到的。在执法工作之余,民警应该充当什么角色?这就涉及到角色的转换问题。民警在执法工作之余应该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与他们建立朋友式的深厚感情,让群众即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威严,又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可亲可爱。在执法工作中惩恶扶善,是群众的定心丸,在执法之余亲民爱民是群众的良友。角色的互换既增加了警民感情,又缩短了警民之间的心理距离。这一点是每一位民警都应该注意的。
四、在执法工作中扮演好民警角色,是建立和改善警民关系的重要环节。
首先在执法过程中民警必须树立威信。威信,是一名民警开展执法工作的重要前提,是一名民警执法效果好坏的内在因素之一。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宣传者本身威信高则宣传效果好,威信低宣传效果差。”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树立形象,提高威信,要具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要言行一致,用威信赢得的群众的敬,而不是怕。如何树立威信,正确理解和使用执法权威是建立和谐警民关系不容忽视的问题。每一名民警都应予以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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