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按照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三基”工程建设为中心,以执法执勤规范体系建设为主线,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督考核体系,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服务水平,推进法制工作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力争使我省的公安法制工作走在全*前列。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律素质
1、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围绕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查找差距,认真整改,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结合“五五普法”、“苦练基本功”等活动,加大法律学习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3、严格执行《县级公安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并认真落实典型案件旁听庭审的规定。依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实施办法》,争取年内完成全省执法岗位民警首轮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五级执法责任制
4、紧紧抓住滥用职权、滥用强制措施、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以及接警、受理、立案、调查取证、伤情鉴定、监管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并健全相关制度,坚决遏制立案监督后判处重刑的情况发生,防止和减少执法对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5、按照执法流程,建立健全案件主办人、专(兼)职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的五级执法责任制,明晰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强化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执法责任意识,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6、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及时修改、完善《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和方法,提高其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
7、加强和推动执法监督信息化,完成执法办案平台二期建设,开发建设电子笔录系统,逐步实现行政案件卷宗电子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单位和民警的网上执法档案,逐步推行个案质量评判制度和案件质量网上实名通报制度,开展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流程实行动态化管理,实现实时、全程的执法监督。
8、重点抓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适时针对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三、切实抓好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9、坚持定期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要组建执法业务部门、法制部门的服务队分期分批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一个月以上,同时要适当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成果。
10、组织开展网上执法服务。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要组织法制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办好“法制在线”栏目,为基层执法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11、坚持和完善基层执法联系制度,选择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作为执法联系点,对口加强执法工作联系和执法指导。要推行案例点评制度,注意选取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点评,对执法共性问题,要提出执法指导意见,并定期整理、汇编,供民警学习借鉴。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研究,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
12、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执法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采取刑事和解的做法。
13、针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新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法律执行情况,了解基层执法需求,制定治安处罚的裁量标准,完善办理行政案件的操作规程。
14、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打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以及消防、交通安全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15、配合警务督察部门,加强对预防和处置阻碍民警执行职务问题的调研,依托法律专家咨询委,加强与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做好劳动教养审批和行政复议工作
1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全*公安机关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加大“五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力度,建立完善劳动教养聆询程序、所外执行制度和决定劳动教养期限参考标准,进一步提高劳动教养办案质量。要求2007年决定劳动教养期限1年半以下的达到80%(复吸毒品案除外);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数同比上年要提高2个以上百分点;涉及劳动教养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撤销率不超过5%。
17、探索、建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及和解、调解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质量。针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暴露出的执法问题,研究提高执法能力、提高执法质量的措施,注重将办理案件与执法指导、执法服务、执法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公安法制工作基础建设和法制队伍建设
18、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和《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法制机构设置和职能,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和队伍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劳教审批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机构和队伍建设,解决有关经费保障和福利待遇问题,提高我省公安法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9、深入开展全省法制民警岗位练兵活动,省厅将适时举办执法办案平台的应用培训,各地公安法制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至少举办一期对法制工作民警的法制业务培训。
20、建立本级公安机关法制人才库,将具有法律专长的执法办案能手纳入法制人才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法律专家、学者成立法律专家咨询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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