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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看法

    时间:2010年09月1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年*月*日,**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了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别是14周岁和15周岁的未成年人,均是独生子女,均是小学文化,家住**镇郊农村,二人长期在**镇内游戏厅娱乐、在旅店居住,有家不回,父母管教不了,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没钱去吃喝玩乐就去偷,有时还偷拿家里的钱,还曾计划抢夺一次,结果瞄准目标后,由于害怕未实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形势非常严峻,从已侦破的刑事案件中,**年就抓获未成年人犯罪的78人,其中14岁以下的21人,大部分是农村的孩子,多以盗窃案、抢劫案、寻衅滋事案、故意伤害案为主。特别是低龄化表现尤为突出,在**年第三季度共查获未成年人32人,最小的年龄仅在12岁,而且连续多次反复作案。笔者认为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教育,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迫在眉睫,现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简要分析,并结合实际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目的是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吃喝玩乐,肆意挥霍。犯罪的未成年人,他们没有消费资本,但是又贪图享乐,便去盗窃,尽而来满足个人的需求。主要是盗窃现金、吃的、玩的、用的物品或盗窃现金后用于去饭店或购买吃的或用于玩乐方面。 2、从作案轨迹看,是从劣到恶,由小偷到屡盗的规律。从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看出,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学校都是差等生,被同学们看不起,以至厌学、逃学,四处游荡,无所事从,容易沾染一些不良习气,好逸恶劳,开始小偷小摸,时间久了胆子大了,屡教不改,盗窃成性。 3、情绪易冲动,手段残忍,不计后果。未成年人由于性格无定型,喜怒无常,遇事易冲动,自我抑制差,做起事来不计后果。 4、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结伙作案显著。未成年人犯罪多是结伙作案,有的是与同龄人,有的是与成年人,甚至父子共同作案,更有甚者是家庭式作案,在盗窃过程中让未成年人看管所盗赃物。 5、未成年人多次反复作案明显。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角度出发,抓获的未成年人大部分都进行教育,惩罚的较小,被公安机关释放后,他们并不是真正改正,而是片面的以为公安机关处理不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作案。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1、家庭和学校的管教不力,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原因。 家庭对每一个未成年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当前,离异家庭逐年上升,一个畸形的家庭往往会对孩子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疏于管理或教育方式不当也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还有留守儿童由于缺失父母的爱和关心及教育管理,也易失足。2004年5月末,**镇内居民住宅连续被撬盗,经查该人才12岁,未上过学,由于父母离异,跟父亲一起生活,父亲基本上对其不进行管教,游手好闲,到**镇进行盗窃后进行吃喝玩乐。由于其未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曾在2004年2月份盗窃后就被免予处罚过,如果家长再不严加管教就有可能发展成为惯盗,成为第二个武志刚(免予处罚→劳教→判刑→再判刑的成长路程),走上武志刚类型的成长之路。 许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差等生疏于管理和教育,更有甚者采取“放任化”教学,导致部分学生厌学、逃学,以致辍学,流入社会后,由于自制力不强、加上交友不慎,就走向了犯罪,特别对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抓得不够,甚至不开展,形成教育管理的空白和盲区,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当前发生大中学生自杀事件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么? 2、文化垃圾是诱发未成年犯罪的原因之一。 文化垃圾包括精神毒品、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其中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视、特别一些黄色网站尤其对未成年人具有极大的腐蚀作用,促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有一些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如网吧,这些业主为了追求利润而违规经营,任其未成年人随便出入。一方面未成年人的思想会被腐蚀,另一方面为不断满足其欲望,就会铤而走险,去盗去抢,从而为其提供资金保障。 3、道德伦丧,自私贪婪,争强好斗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思想根源。 从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看出,他们最初都是有些劣迹的未成年人,在学校不好好学习、逃学、旷课、欺凌弱小,后来步入社会,由于文化水平低,不易就业,游手好闲,形成了一种与道德相抵触的潜意识,有了这种思想根源的人就会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现在家庭大多都是一孩制,由于教育不当,从小就被宠着,养成以自己为中心的自私自利和争强好斗的性格,为犯罪埋下了隐患。如:2003年7月23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男、18岁)在**县**镇世纪广场与**镇居民**(男,14岁)相遇并与其发生口角,**用尖刀将张扬捅伤后逃离现场,张扬到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有些群众的不良行为及打击力不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的气焰,刺激反复作案。部分群众由于家里被盗的只是少量财物,怕麻烦而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甚至有的群众目睹了犯罪分子作案,胆小怕事,正义感差,不敢指证,还有一大部分案件不能及时侦破,在一定程度上让未成年人一次作案成功后心存侥幸,助长了犯罪的气焰,后又连续或多次作案。

         三、未成年人管理现状

         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来看,除了未成年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家庭、学校、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方面都有一定的断档、空档、不能形成一体化、系统管理格局。 首先,部分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呈弱化趋势,致使部分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目前,由于家长忙于工作,忙于做生意,把孩子寄宿在老师家或放在爷爷奶奶家,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几年对孩子的学习、思想不闻不问,把父母自己的责任完全寄托在老师身上或爷爷奶奶身上,放弃了管理或疏于管理。特别是农村,由于教育水平不如城里,大量农村孩子从小学就寄宿在城里老师家,来到城里的孩子无论小学或是初高中生,自身控制能力较差,很容易迷恋于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误入迷途中一发不可挽救。既使有的父母去看望寄宿的孩子,多是送些吃的和零用钱,简单问问学习情况,不可能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和发现一些小毛病,不能及时纠正错误和有针对性的施教。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是问题家庭下的产物,父母离异后均对孩子不管不问,失于管教,关心、教育不够所致。 其次,学校教育仍存在误区。一方面,很多学校,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依然重文化课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却忽视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学时发的关于思想道德教育的课本至学期结束了还崭新如故,法制教育课一学年也未毕能上一课,可见素质教育还不能得到全面落实。另一方面,学校一旦发现“问题”学生经常以开除、劝退或放任不管为手段,而不是针对学生具体情况开展教育来挽救和改造学生,而是把“问题”学生推向社会,任其发展,加速了步入违法犯罪的进程。这个情况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再次,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存在盲区。由于现在孩子上学早,九年义务教育后,才15岁、16岁,很少一部分能读高中,其余全部流入社会,由于年龄小、务工早、务农不干,都在社会上闲逛,过早地步入社会,本身自制力又差,免疫力又低,易受拜金和享乐思想的腐蚀,一旦有坏人诱导,后果更不堪设想。这个情况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最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未形成网络化、一体化,未形成长效机制。200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十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可是实践中落实并不到位。未成年人的管理涉及很多部门,部门之间沟通联系的少,配合的少。未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一定的高度来抓,达不到部门协调一致,政府、公安、家庭、教育、妇联、团委、工商、文化未形成管理有效机制,达不到管理的一体化和网络化。就拿网吧来说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可是在实际中有很多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网吧,网络游戏中有黄色、有暴力性……,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极其有害,可是又屡禁不止。

         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未成年人是我国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是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我国虽然陆续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纲领性文件,但是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及预防犯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和盲区及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创新。 (一)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以德治国进程。 1、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领导。狠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检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作用。 2、建立和完善镇、派出所、家庭、学校,“四位一体”的帮教监控网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档案管理,加强其思想道德及法制教育,做好防控工作。找准未成年人犯罪的切入点,因人施教,不断进行思想矫正,减少重新犯罪率。对每个未成年犯罪的情况进行调查,查清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对其步入犯罪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和事件的详细情况;犯罪人的生活环境、社会关系的一些情况;个人性格、爱好、兴趣等及其生理、心理是否有畸形变态的情况等等,从而根据个体情况不同采取不同教育方式,达到感化、挽救,弃恶从善的目的,从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同时要针对当前未成年人步入社会较早的现状,创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体系,防止由于无事可做、游手好闲而误入歧途。 3、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社会面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的整治工作,以及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扫除一切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健康的丑恶现象。如学校门前的小商小贩,一方面影响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另一方面让部分学生养成好吃爱吃零食和花钱大手大脚、浪费的不良习惯,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不利。 4、团委、妇联等单位也要切实发挥作用,积极与学校、家庭、社区互相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尤其对后进未成年人、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益的活动,让其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注意发现犯罪先兆,及时教育、防止转化成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都是有一个蜕变的过程的。开始行为上表现在经常说谎、无故逃学旷课,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频繁、不计个人经济状况,崇尚拜金主义,羡慕别人吃穿用玩、虚荣心日益滋长,经常出入录像厅、舞厅、网吧等场所。这些人就有可能渐渐走向犯罪。如果对这些不良的表现及时施教,就可以将可能变成不可能,就会防止其转化成犯罪。同时要对家长开展一些责任教育,使父母真正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管好自己的孩子。 5、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让所有教师都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真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同时加大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力度,提高中小学生的整体素质。 6、注意加强对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各单位、村镇等要关心职工,居民的思想道德问题,教育成年人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有利于推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同时,父母加强对子女的管教,特别是那些辍学的游手好闲的未成年人更要加强家庭教育。 (二)加大依法治国进程,预防未成年犯罪 1、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要做到责任明确,狠抓落实。 我国已经在1991年、1999年分别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定了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是有些部分可操作性不强,应将该方针和原则具体化,形成具体的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和任务,便于相关单位操作和落实,也避免互相推卸责任。进一步强化《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落实。还有由于未成年人犯罪基本上是呈现多次、反复和低龄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大多数年龄是在16周岁以下,甚至是14周岁以下,犯罪类型又是盗窃案,根据目前的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需要,公安机关处于两难和尴尬的境界,抓了放,放了抓,而那些多次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挑衅公安机关和法律的尊严,应在立法上引起高度重视。 2、把法制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必备教育。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的多发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目前,部分学校还未真正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只注重文化课的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却忽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要力争将法制教育列为常规教育的重点内容,同时要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不断挽救、教育、感化更多的具有。 3、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公检法司、宣传部门、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采取如讲座、以案说法、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扎实、生动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强遵法、守法观念。 4、提高打击的工作力度,增强刑罚特殊预防的效果。 公检法等执法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犯罪,从而震慑犯罪,起到特殊预防的效果,特别是公安机关要本着大小案同破的思想,加大对一些侵财类案件的侦破,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来看,多是盗窃案和两抢案件,及时侦破能起到有力的震慑和特殊预防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作案后不能侦破,让未成年人产生侥幸心理,进行多次或连续作案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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