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服务群众,创造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警察的重要任务,是打造服务型社会的主要内容。公安民警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同时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公安机关如何更好履行自己的职责,构建起和谐的警民关系,必须从长远着想,大处着想,小处着手,为老百姓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现就如何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打造和谐的警民关系,谈一些拙见。
一、提高民警自身素质是融洽警民关系的基础。
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中,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创优发展环境,彻底解决警民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就要从每一名民警自身抓起,狠抓公安队伍建设,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逐步改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形成“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良好局面。一是要在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上下功夫。一方面加强法律理论知识、本职业务要求的培训,另一方面积极鼓励民警干中学,学中干,使民警能正确、灵活运用法律进行日常工作。二是要从更新民警的思想观念和思想作风转变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对民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把“爱民为民”作为公安民警的最高价值取向,把“人民满意”作为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和出发点,使党的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的公安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教育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把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党的忠诚卫士、做人民的贴心人”。要切实纠正当前公安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让正气压倒邪气,使整体工作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上向前发展。
二、做好群众工作是改善警民关系的关键。
首先要放下架子,摆正民警与百姓的位置。做群众工作时,要摆正心态,来个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把群众与自己放在同等的位置来开展工作,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警察就高高在上。老百姓有一种朴素的观念,“你距我一尺,我离你一丈”,惹不起咱躲得起,故意一问三不知,你什么办法也没有。其次要热情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要因地制宜,有句俗话叫“到什么山唱什么歌”,遇到群众求助热心,平常多上门讲解法律知识,群众自然把你当成知心朋友,知道什么就会向你反映什么,从而拉近了警民距离。辖区群众成千上万,各行各业的都有,但是只要你把握住“贴近生活”这一条,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再次要公正执法,罚教结合。随着司法制度进一步完备,群众的法制意识显著增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警办案一定要公正,否则会影响警民关系。处罚与教育要结合进行,不能为了处罚而处罚,这样必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且当事人已悔恨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教育可能比处罚的效果更好。
三、做好本职工作是和谐警民关系的中心。
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干好本职工作的标准,真正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承诺。首先,要坚持“服务在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文明执法,秉公办事,采取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措施,特别要注意选择突破口,从涉及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入手,真抓实干,竭诚为民服务,使群众真正信服,从而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其次要摆正位置,定位在公仆和勤务员的角色上,一切为了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群众身上进行感情投资,做他们的知心人、贴心人,让群众既感受到人民警察的威严,又感受到警察的可爱可亲。再次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要深入社区和农村,认真组织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切实做好解民忧、消民愁、化民怨、除民害、保民安的工作,努力形成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良好局面。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以实际行动赢得民心、取信于民。
正像歌曲《**》所唱道的那样:“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老百姓是山,老百姓是海,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字里行间,无不说明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这就要求我们警察为老百姓做事,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摆好为老百姓服务的位置,树立好为老百姓服务的观念,弄清楚警察和老百姓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服务老百姓,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回馈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一切为了老百姓;为了一切老百姓;为了老百姓的一切。这是新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石,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要自觉地把和谐理念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平时工作中,要善于用和谐思维观察问题,用和谐理念处理矛盾,用和谐态度对待群众。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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