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书记在全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讲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自今年7月我县全面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政法各部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暴露出部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组织工作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到位、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已经出现走过场的现象。为切实扭转这种被动的工作局面,实实在在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真正取得实效,政法委决定搞这一次法治理念教育讲座。这既是教育活动的一种方式,也是这次教育活动要学习的内容,同时借这一次机会对我县的教育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刚才亢校长从党的历史的深刻讲解,深入浅出地分析和介绍了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在建立、建设中经受的坎坷曲折,阐述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事业各个领域发展、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通过国情的认识有利于帮助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本清源,清理好我们思想认识,确保成效。下面我就法治理念教育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规律、对执政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历史背景,出现法治西化苗头,“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盲目模仿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已经影响到政法工作正常开展,再加上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危险性,压力大,工作条件有限,导致诸多影响,部分甚至违法中央决定。我们应当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政法队伍思想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和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从而务必把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通过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做到用正确的理念指导我们的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公安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为我县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内涵,切实做到用先进的理念指导政法工作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法治理念从产生到确立,并成法治实践活动的正确思想指南,应当与其存在的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经济观相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先进的社会制度,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内容博大精深,其实质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必须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六个本质要求。即:必须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必须反映和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反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必须反映和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和要求;必须反映和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这六个本质要求相互关联、不可割裂。按照这些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其要求是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目的是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人民心情舒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其本质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基本内涵的深刻认识,使我们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牢牢占领政法队伍的思想阵地,坚决抵制“三权分立”、司法工作“非党化”、非政治化“政治中立”等错误思潮,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使我们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等重大问题,始终不渝地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消除粗暴执法、侵犯人权的现象,防止执法不严不公,扰民害民的行为,在执法办案、审判、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切实做到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多办、办好人民关心的实事。同时进一步增强民主法治意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树立司法公信力,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决防止和克服“法律虚无主义”、权大于法、以情代表法等错误认识和做法,充分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得不偿失有机统一。
三、牢固树立五个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属于思想政治建设范畴。法治理念作为执法活动的思想保障,只有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才有现实意义。为实现教育的总体要求,完成教育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我们就要在学懂弄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理念,并用之于指导实践,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
(一)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坚持执法者与守法者相统一,执行好依法治国方略。
政法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专门机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力量,在全社会具有直接而重要的榜样模范作用。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和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但是,在我们当中,有少数干警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制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甚至知法犯法、违法犯罪等与依法治国理念要求不相符合甚至相悖的问题,必须在教育活动中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做到既坚持严格执法,又带头遵守法律,既履行好执法者的职责,又当好守法的模范,实现执法者与守法者的统一,执行好依法治国方略。
(二)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切实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做到与热情服务相统一,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切实尊重和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坚决克服和纠正刑询逼供、超期押、体罚虐待被押人等与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必须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望。我们只有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秉公执法、不偏不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统一,实现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四)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坚持服从和服务大局相统一,做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政法工作的最大政治责任,也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结合岗位职责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既不能离开法定职能与“服务”大局,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政治工作;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决不能为了局部利益而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统一而不顾,搞执法特殊化,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妨碍和影响大局;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服从和服务大局相统一,做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三步走的目标、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五)必须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坚持干警职责与党员义务相统一,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各项政法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不断改进领导方式,不插手、不干预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不代替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不指派政法机关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直各政法部门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活动,各乡镇分管政法的领导要切实领导好、组织好本本乡镇政法部门的教育活动。
(二)把理清思想与对照检查结合起来,抓好突出问题的查找整改。
这是最关键、最重要的工作,学习教育能否取得成效,关键是懂得怎样启发思想,要对照检查,深刻查找问题(共性个性),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三)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抓好思想建设。
二者本质一致,以“遵经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人荣人耻”重要内容,而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执法不规范种种表现,既与社会要求格格不入,又与荣辱观要求背道而驰,要把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掀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新高潮。
(四)要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结合起来,抓好教育活动宣传工作。
以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抓先进、树典型,发挥榜样和旗帜的力量,共同努力做好政法工作,抓问题整改,利用身边反面典型的违纪违法事例,切实开展好警示教育,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抓两头,对违纪违法的只作个案处理,不搞人人过关,但人人要有能动,人人要有启发,人人要有进步。
同志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一定要认真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我县的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到一新的水平,推动我县政法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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