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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全县综治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0年09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同志们:

        为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下面,我就当前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冬季治安防范工作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基层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全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但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为此,各乡镇都要认真分析思考,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治安防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治安,是广大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要求。至去年国家实行农业*全免、粮食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应当看到,农村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并没有得到明显的加强,基层治安防范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了农村工作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仍然不高,思平安、盼稳定、求发展的愿望十分强烈,做好基层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安定,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要求。第二,要充分认识做好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治安,是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是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和最起码的要求。安定有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标志,是和谐社会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和人与自然协调相处的前提。在社会治安不好、动荡不安、混乱无序的状态下,人民群众不可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特别是我们**县是农村大县,百分之九十的人口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平安就没有全县的平安,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县的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

        (二)以平安创建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一是要动员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开展以联户联防、打更放哨、值班站岗为基本形式的农村群防群治活动。要认真总结军警民联防工作经验,大力推进以治安巡逻防控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治安防范专业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百镇千卡万村”治安防范网络工程建设,确保到明年1月,全县农村治安卡点覆盖率及运行机制全部达到工作要求。二是要重视宣传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加强对平安建设和治安防范的宣传报道,县将在城区显著位置设立大型平安建设永久宣传牌,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喷涂平安建设和治安防范宣传标语口号,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置平安建设永久性标语。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及时宣传平安建设和治安防范先进典型、成功经验以及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斗争的先进事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加强保障措施落实。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障综治工作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的落实,确保基层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多渠道筹措群防群治经费。农村群防群治经费可纳入村民“一事一议”,去年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县的决定》明确指出农村群防群治经费按年人均两元的标准纳入村民“一事一议”解决,但要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实行严格管理,做到乡管村用,严禁截留挪用,千方百计保证治安防范专职人员报酬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基层治安防范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近些年来,我县各级党政组织和信访、综治、维稳等部门十分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些乡镇(街道)借鉴****经验,尝试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了明显加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着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完善、工作不深入等方面的问题。为了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县综治委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各乡镇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现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出几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是建设“平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当前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调度、场地安排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各乡镇工业园区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政府办公地附近利用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或依托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调处中心”,相关部门集中办公,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职责,形成各个机制一个场所办公,各类矛盾一个窗口受理的联合排查调处工作格局。年底前,凡是没有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的乡镇,都要全部成立起来,并达到乡镇调解中心建设标准。已经成立的,要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切实予以完善提高。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加强预警预测,建立灵敏有效的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的指导和督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乡镇工商、土地、民政和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职能,做到既集中受理矛盾纠纷,又要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建立“积极预防、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解决”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及“调处中心”的性质和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 信访渠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四)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调解谁落实”的原则,实行分极负责,归口调处,把受理的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考察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内容,把工作绩效纳入综治、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导致矛盾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到位,造成矛盾激化的,要坚决实行责任查究,该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同志们,现阶段的社会治安综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同志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狠抓落实,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使全县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元旦春节。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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