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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找准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时间:2010年09月3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2010年政法机关三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包括公安交警工作在内的政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安交警部门肩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当前道路交通里程迅速扩展、各种机动车辆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车流进一步扩大,公安交警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管理任务不仅十分繁重,而且遇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因此,化解道路交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是公安交警部门一项重大的课题。本人根据自己长期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实践,结合旬阳城区交通管理实际。就化解社会矛盾谈点个人浅见。

        一、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

        社会,在矛盾中生存,社会,在矛盾化解中发展。落后的生产力和日益繁荣的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使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交通事业飞速发展,出行方便了,一刻也离不开公安交通管理。有了交通安全管理,人们又不习惯法治交通的束缚,就引发了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与违法,管理与反管理的矛盾。公安交通民警始终工作在第一线,天天同南来北往、成千上万的车辆和司乘人员打交道,由于交通民警处在道路交通管理的位置上,就直接面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对矛盾。就旬阳城区来说矛盾产生有这样几个表象:一是来自被管理者,二是来自管理者。

        (一)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因被管理者的因素引发的各种矛盾。公安交通民警在公路执勤,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要进行纠正,甚至要依法作出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扣车、扣证,直至行政拘留。有些司乘人员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不服从公安交通民警的管理,特别是违章者为逃避处罚有的强调客观原因,强词夺理,对交通民警纠缠不休;有的拒不接受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罚,对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拒不执行;有的对交通民警进行围攻、谩骂,甚至采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交通民警执法。而乘车者为图自己方便也常常加入围攻行列。

        (二)公安交通民警执法执勤中的不当引发的各种矛盾。由于公安交通民警素质参差不齐,少数交通民警在执法执勤中方法不当,甚至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而引发了各种矛盾。一是处事不公。公安交通民警每天都要处理不少的道路交通违法的人和事,如果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畸重奇轻,甚至索、拿、卡、要,则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而引发各种矛盾;二是态度欠佳。公安交通民警每天都要面对群众,如果对待群众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也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而引发的各种矛盾;三是效率低下。公安交通部门民警每天都要接待许多前来办事的群众,如果解释不清,让办事群众多次往返,也会造成群众的不满情绪。

        二、产生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

        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引发的社会各种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司乘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尽管《道路交通安交通安全法》颁布和实施多年,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了解得甚少,,低估了道路交通事故给社会、给他人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存在侥幸心理。只强调自身利益,而忽视了他人的利益。因此,当公安交通民警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时,这些人认为是损害了他们的即得利益,采取各种手段阻绕交通民警行使职责,进而引发社会矛盾。

        (二)少数交通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缺乏群众观念,就不注意群众情绪,不善于从民众的角度“阅读民生”,以致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上存在乱作为问题;在接待群众上存在“冷、硬、横、推”等问题,进而引发社会矛盾。

        (三)部分民警法制意识不强。执法民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当中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处罚不合理,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整洁、随意变更,甚至发生错误,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法定效力,进而影响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从而产生社会矛盾。

        (四)社会各种消极因素的影晌。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因素。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老实人吃亏,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一旦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不是寻求法律手段,而是采取上访闹事的手段来解决。同时,社会上的说情风也很盛行,一遇到一有交通违法行为,便通过各种关系说情开脱,长此下去,就会带来群众的不满情绪。

        另外,就目前而言,长期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使民警长期处于身心疲惫状态,影响工作积极性。一线民警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整时间,执法装备,经费得不到保障,工作任务又是非常艰巨,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加上民警的维权机制又不确立,从而使部分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保持一种平和心态,甚至少数民警产生消极、厌战情绪,也为原因之一。

        三、化解道路交通管理矛盾的几点对策

        道路交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化解道路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对创造良好交通秩序、构建和谐交通乃至促进整个社会的大和谐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公安交通民警应善于洞察道路交通管理中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将发现、预知、掌握、疏导、化解、调处社会矛盾作为交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把握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创造和谐交通,促进整个社会的大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教育,让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交通管理中矛盾的存在是交通发展的必然。对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出现各种矛盾,用和谐理念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世界上万事万物都存在着矛盾,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存,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道路交通管理也不例外。公安交通民警要正确认识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坚持用和谐的理念,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应对道路交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为化解道路交通中的矛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个大量的宣传,通过宣传,一方面扩大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另一方面让广大群众懂得不交通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的危害以及不文明交通行为对人民生活环境改善的影响,再者通过宣传让社会充分了解交警工作的重要性和艰辛程度,减少对立面。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公安交警工作。

        (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确保公安交警管理道路交通的公平和正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勤执法是道路交通管理中避免发生矛盾重中之重。公安交通民警要牢固执法为民的思想,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在路面执勤中,从细节严格做起,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以良好的形象展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在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中,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填写规范。即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礼貌,注意讲究语言艺术,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使人民群众通过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公安交警的温暖。当然,当执勤民警与违法者发生矛盾时,要学会沉着冷静,果断应对,妥善处理。一是转移处理空间,把违法者带离现场到办公室处理;二是转移处理时间,可约定另外一个时间来处理;三是将违法转交其他同事或上级领导来处理。路面执勤民警要打牢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的新期待,通过一件件小事的办理、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真正使交通民警走进群众心中。

        (四)办实事,出实招,便民措施要实实在在。交通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改变作风,立足本职,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时刻把自己放在老百姓的角度上去审视我们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推行一系列的便民、为民措施,,做到察实情,不弄虚作假、出实招,不敷衍塞责、办实事,不急功近利,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了解人民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不搞花拳绣脚,不隔鞋挠痒。让那点点滴滴的爱民措施让广大人民群众随时能感受到每个交警的真情。那样人民群众一定会支持、欢迎、拥护的。

        作为矛盾的一个方面,又是矛盾化解者的一项交通警察,各级要给与充分的关心和爱护,确实要做到一切倾斜一线,从优待警政策不要停留在,兑现工资、按时晋升警衔、一年作一次体检。要象要求公安民警要走如老百姓内心世界一样,一线民警也需要走进内心,了解他们的痛楚,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然后对应的采取关护措施。让一线民警时刻以一种昂扬的斗志投入到社会矛盾化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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