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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市公安局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0年10月1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为振兴**老工业基地,进一步加快自身发展,市委十届六次会议做出了在全市变“快走”为“快跑”、在全省率先振兴、在全*争先进位的战略部署。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虽然不属于直接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的一线部门,却承担着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的职责任务,全市振兴发展每一项目标的实现,公安机关都肩负着重大责任,必须从自身的职能作用出发,自觉服从、服务并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这个工作大局。当前,公安机关应紧紧围绕贯彻市委要求,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观念,在全市经济振兴发展的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促进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变“快走”为“快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求真务实,深入进行寻找自身差距的大反思

        长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谋划公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在全体民警中进行“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等思想教育,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改进和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但是,面对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崭新形势,特别是在市委提出变“快走”为“快跑”、率先振兴、争先进位的目标,全市人民对加快经济发展的愿望更为迫切的形势下,公安机关与服务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有所显现,必须正确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

        (一)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当前,振兴发展是全党全*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已成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其它社会政治历史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不和时宜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尽管坚持不懈地开展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但仍有部分民警甚至是领导干部,对公安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认识不够清楚,理解不够深刻,执行不够坚决。缺乏大局意识,不能把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在大背景下辩证地思考和解决问题。只知埋头工作,对经济建设的大局关注不够,了解不多,缺乏在经济发展中大有作为的思想。有些部门和单位主动服务和创新精神不强,对公安机关服务职能认识不深刻,部门主义严重,参与经济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差,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没有把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特别是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发生变化后,对新的管理对象和管理内容、方法等未作深入调查研究,工作方式方法囿于传统的经验,导致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

        (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由于历史积淀、管理体制和公安工作特殊性等因素的制约,公安机关现有的警务理念、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相对落后,难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内耗,弱化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反应机制不够健全。面对社会矛盾增多,不可预见的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的新形势,公安机关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情报的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高效指挥、快速反应和妥善应对各种复杂局势的工作制度、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中过度依赖“运动式”的方法解决治安问题,各种集中统一行动频繁使用,使基层公安机关疲于应付,无暇顾及防范、管理工作,制约了社会治安的良性发展。忽视建立完善的侦查破案机制,不善于研究各类犯罪的规律性特点,从而形成一套有效的打防控体系,常常针对某一时期高发的犯罪案件做出被动的反应,“重事后打击、轻事前预防”,难以有针对性的解决突出问题。这与经济发展对社会治安环境提出的更高要求不相适应。

        (三)执法活动方面的问题。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习惯按红头文件、内部规定办事,忽视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执法活动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不端、执法质量不高、执法效果不佳、执法犯法等深层次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些民警把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片面强调执法。对于处罚手段的运用比较重视,甚至认为上限处罚或超限处罚就是严格执法。对部分行业领域的管理模式僵化、落后,体现为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等,致使公安机关亲民、爱民形象难以树立。有的对一般违法企业滥用查封帐户、停业整顿、吊扣证照等措施,客观上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长远经营发展。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只关注破案率,不依据法定程序调查取证,甚至侵犯、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申诉等正当诉讼权力。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处罚程序简单粗糙,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随意拒绝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剥夺相对人的合法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面对加快经济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某些部门仍然延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系列管理机制、管理规定、管理理念,大包大揽,不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就管理抓管理,为管理而管理,不能处理好管理与服务、严格管理与创造宽松环境的关系。要么以管理者自居,借口强化管理,对法律政策明确规定可以放宽的事也加以限制。要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茫然失措,导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造成了管理秩序上的混乱,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扼杀了经济发展活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冷、硬、横、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有些业务本应一次办结,却让群众往复多次,甚至刁难,有些业务不能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不高,暗箱操作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治安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发生变化后,相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未能及时修改,造成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被动。部分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对如何加强后续监管的调研不够,相应的管理服务措施不能及时跟进,致使一些治安问题出现反弹。

        (五)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市公安队伍主要由军队转业干部、公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招考公务员三部分人员组成,而这三部分人员又是优势与缺陷并存,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水平,制约着公安机关打击与服务职能的发挥。民警队伍内部知识结构不合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经济、信息产业、绿色经济、网络经济等全新概念大量出现,而我们一些民警不注重学习,不能正确理解和有效运用新的管理措施,工作仅凭经验,容易造成执法的偏差和失误,影响工作效果。此外,社会大环境对公安队伍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实用主义哲学盛行,公安执法权力出现商品化的倾向,一些民警政治素质不高,对权力本质缺乏正确认识,极少数人存在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现象。

        二、抢占先机,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理念的大转变

        公安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的某些不适应,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经济发展大局中作用的发挥。公安机关必须在正确分析自身问题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准确理解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内涵,从辩证的角度正确处理好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新的社会历史条件的需求,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以转变观念为先导,明确公安机关在服务振兴发展大局中的职能定位。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全面实施,大开放、大建设、大市场、大流动的格局逐步形成,社会各方面对公安机关工作效能、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实践证明,经济发展除了要有政策的引导、扶持外,还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投资环境。从一定意义上讲,投资环境就是资源,就是财富。哪个地方投资环境好,哪个地方就能抢占先机、率先发展,城市之间的发展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投资环境的竞争。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所肩负的职责是参与社会生活、服务经济建设,并为其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因此,振兴经济发展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不仅可以有所为,而且应该也必须大有所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转变“无所为”的观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振兴、促进发展的理念,在振兴发展大局中找准位置,明确服务既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打击和服务职能,为**实现经济腾飞和争先进位目标创造一个宽松、具有良好投资吸引力,并能为投资者持续发展提供巨大潜力和空间的发展环境。

        (二)以维护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为目标,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理念、执政实践的重大探索和升华。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能否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将影响到其职能作用发挥的成效,关系到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落实。在我市经济振兴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利益的再分配,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出现犯罪高峰和新的治安问题。如果社会管理、控制和防范跟不上,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是不可低估的。东部发展和西部崛起的成功经验也告诉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公安机关是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必须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时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稳定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以改革不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发展实现社会政治大局和治安形势的稳定。

        (三)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导向,做到管理与服务的相得益彰。实现争先进位的战略目标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在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正确而适度的管理能够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激发活力,增强后劲。如果管得过死、过严或放任自流、疏于管理,都将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危害。同时,行政管理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管理只是一种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的。要通过管理,体现出对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态度和宗旨,这也是公安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定位之一。公安机关应把服务作为重要任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观念,使广大民警充分领会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变‘快走’为‘快跑’,率先振兴、争先进位”奋斗目标的实质,摒弃管理至上的特权思想、单纯的业务观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强化服务理念,真正认识到时时、事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职能转变,并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有效的管理,改进和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及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使执法、管理真正融入服务之中,起到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现实工作与长远目标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协调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公安机关为**振兴发展服务,就要坚持用社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审视公安工作。一方面要立足当前。要有紧迫感、机遇感,不能等待观望,犹豫不决。要紧紧抓住公安工作中制约或不利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不利于我市领跑争先的突出问题,从难处、从远处着眼,从易处、近处着手,把改进管理方法、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作为突破口,尽快制定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振兴**起好步、带好头。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要有全局观念,有未来意识。在公安工作体制、运行机制以及户籍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要有前瞻性,进行长远规划和重大改革,使公安工作在服务**经济变“快走”为“快跑”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适应需要。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随时注意研究解决振兴**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由此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保证**经济和**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乘势而上,积极构建服务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加快振兴**经济,在全省率先实现变“快走”为“快跑”,在全*实现争先进位,是我市全局性的中心工作,也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使命。公安机关不仅是振兴经济的坚强保卫者和维护者,更是热情服务的参与者和出色的建设者。全市公安机关必须实现从局外人到局内人的转变,找准位置,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

        (一)着力提高对敌斗争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政治环境。政治稳定是确保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公安机关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社会政治局面的持续稳定。要切实提高对敌斗争水平,紧紧围绕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研究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大破案攻坚、追逃查失和重点控制的力度,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各种邪教组织勾联整合和渗透扩张。加强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和网上情报侦查工作,提高网上斗争水平。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努力增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事件的能力。要强化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健全完善预警工作机制,提高发现控制能力,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维护稳定工作的理念,严格落实情报信息工作制度,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健全完善各部门、各警种情报信息网络,形成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搞好高精尖特情的构建、管理和使用,不断拓展情报信息的深度和广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全市公安机关应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疏导教育和动态监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内部。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紧紧围绕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现场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对那些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

        (二)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社会治安环境是吸引投资和发展经济的先决条件,城市治安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我市提出引进外资、内资要增长40%以上的目标,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尖刀”职能,进一步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吸引投资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严打方针,严格落实打黑除恶责任制,重点围绕商品流通领域、行业娱乐场所,加强线索排查深挖,及时予以铲除,防止发展坐大。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及时侦破扬言以爆炸、投毒等恐怖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案件,坚决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制造社会恐慌的犯罪分子。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的思想,把侦破命案作为龙头和主线,贯穿严打斗争始终。加大对多发性、锋芒性犯罪的打击力度,紧紧抓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盗抢机动车、街头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适时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整治行动。加强对系列性、锋芒性犯罪规律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多发性、锋芒性犯罪的动向,抓好串并案件和专案攻坚工作,完善打击机制,提高打击效能和质量。探索建立打防工作长效机制。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最大的需要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预防各类刑事犯罪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建设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指挥调度网络,以秘密力量为主的情报信息网络,以巡警、交警、派出所民警为主的巡逻控制网络,以治安卡点为主的堵截网络,以派出所为主、以城乡治保等群防组织为依托、物防技防为辅助的社区防范网络,以防火、防盗抢、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单位防控网络,以重点人口管理为主的犯罪主体控制网络,坚定不移的按照“确保、巩固、封锁、带动”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定有序。

        (三)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利用市场加以引导,才能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公安机关应充分履行职能,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经济的健康发展。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为企业创造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打击涉及金融、证券、财*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金融、证券、*、财政、外汇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尤其要狠狠打击制贩假冒伪劣产品、偷漏*、侵犯知识产权和金融犯罪、证券犯罪、涉*犯罪等,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要注重执法的方式方法,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侦破涉及企业的经济案件时,不能轻易使用限制企业负责人人身自由、停止企业生产、冻结企业帐户等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的常规性检查,杜绝执法工作中随意抓人、关人、放人,随意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随意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等不合理的钢性执法。强化柔性执法,正确区分企业不规范经营的原因及目的。严禁随意扩大检查、审查范围,严厉干预企业、行业内部事务,真正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对于因政策法规滞后,法律法规空白引起的要灵活对待,给予正确的引导;对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要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安机关要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加强对企业周边的巡逻控制,及时解决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化企业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在企业周边构筑起防控网络,建立治安防范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市场经济时代,竞争成败很大程度已取决于以服务水平高低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软环境的优劣。当前,公安机关要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主动参与其中,积极发挥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新形象,以制定便民利民措施为主线,实现简便、快捷、高效的工作目标,创造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首先,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以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环境为导向,以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公正性、透明度,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软环境和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为原则,转变行政职能,改进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警务规范化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新机制。切实将公安行政管理的重点从事前审批转移到提供服务、跟踪指导和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上来。其次,要注意政策倾斜,努力为我市支柱产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公安机关要主动了解本地区支柱产业的形成发展状况,准确掌握其对治安管理方面的迫切需要,制定为其提供服务的总体规划,帮助企业经营者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防、行业管理等部门要努力做到主动、优质、高效热情服务,为企业开发市场、创造名牌、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创造条件。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平等地位,增强为其服务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帮助其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加强以防火、防盗、防诈骗为重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深入企业分析安全方面的问题,找出症结,提出对策。加强对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教育,使其自觉树立法律观念,规范经营行为,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再次,要适应形势需要,不断推出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便捷措施。户籍部门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科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宽户籍限制,放松户口迁移及投靠,为优秀人才进入城市敞开大门,加快人才流动,为吸引人才、加大人才资源储备、加快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治安部门要对调整取消的审批事项,认真研究后续管理办法,提高管理质量,突出治安管理的动态控制,处理好保护软环境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关系,以打击赌博专项行动为主线,做好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交通管理办法,为企业车辆登记管理和年审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加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避免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畅通工程”缓解城市交通堵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畅**市“发展大动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公民出入境审批手续,落实按需申领护照和中国“绿卡”制度,逐步扩大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范围,要加强对企业的支持,为企业提供通畅、便捷的通关服务。

        (五)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也是服务经济发展、维护振兴的体现。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通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现公安队伍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整体执法水平有新提高,各项工作有新进展。要建立健全执法培训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民警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广泛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认清权力本质,纯洁执法动机,筑牢思想防线。要以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完善培训制度,活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执法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广大民警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管理治安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行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真正解决好执法主体的素质和本领问题。要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公安机关必须树立法律观念,并体现在具体的执法行动中。通过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执法真正起到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继续抓好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针对刑事、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工作规则,重点解决有警不接、推诿扯皮等不作为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等乱作为的问题。要围绕拘留、教养、逮捕、起诉、取保、保外就医、所外执行等执法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要落实“错案双纠责任制”,出了问题必须倒查追究,形成严肃的执法工作氛围。要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应眼睛向内,完善各项监督,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软环境。在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定期深入企业,了解公安机关在为企业服务中是否存在侵害企业利益的问题,禁绝涉软案件的发生。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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