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过程,是一个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解放思想、推动创新的过程。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大学习大讨论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在大学习大讨论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的改革创新。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也是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保证。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出现了过去没有过的阶段性特征,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就必须在继承和发扬过去的好经验、好传统、好作风的基础上,按照*总书记“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使公安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思想、理念上的陈旧和落后,是改革创新的主要障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抱残守缺、畏缩不前,只能被时代潮流所淹没、所淘汰。要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认真检查在思想上、理念上的不适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努力从各种不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各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各种形成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年代、看起来习以为常、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但已明显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习惯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着力研究解决那些超越于传统经验之外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改革的思维、发展的办法、创新的思路,着力研究破解那些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难题。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新时期我国发展的最突出的标志和特征,也是推进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倡导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勇气,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自己,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要着眼于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殊性,进一步加深对一些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的思考,进一步加深对一些公安现实问题的研究。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的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在条件允许和成熟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对公安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采取改革措施。要充分尊重地方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公安机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允许、鼓励、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大胆改革创新。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在改革完善警务运行机制、警务资源统筹整合机制等方面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努力把这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公安机关的共同财富。
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改革创新的力度,改革创新的力度决定公安工作的成效。面对新形势下在思想观念、执法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队伍素质等诸多方面存在的不适应,我们必须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的一条根本要求,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掌握新特点,把握新规律,解决新问题,推动公安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取得新发展、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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