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频发的交通事故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引起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随之而来的是,基层交警应接不暇地一波接一波的整治浪潮。疲劳战术、人海战术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总体来说还是不尽人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因素很多,综合起来,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素质不高。机动车驾驶人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源头,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少。但是近年来随着驾驶人队伍的日益壮大,其成员文化素质低下,职业道德缺失,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这就是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而引发的原因所在。
二是群众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意识淡薄。由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尚未达到全社会普及,部分交通参与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导致随意行车走路。这些人缺乏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能正确理解自觉遵守交通法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是故意刁难,从而不支持、不配合交通管理工作。另外,还有一些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认为交警纠正交通违法是小题大作,于是就出现了逃避和抗拒交警执法的现象。要知道,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参与者违法所致。
三是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善。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带来了人流、物流、车流和驾驶人数量的高速增长,道路交通压力骤增,导致人、车、路发展不协调,从而影响到交通安全。
四是交警队伍力量薄弱。公安交管部门编制少,警力不足,经费、装备、科技投入等方面都有诸多困难,这些都直接影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水平。警力的严重不足,导致日常交通管理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尤其是乡村道路长期处于漏管、失控状态。
有了这些因素的存在,不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能的,而且这些因素还将长时间存在。因此我们既要循序渐渐,又要竭尽全力解决这些问题:
一、要在提高驾驶人素质上下工夫。驾驶人的素质提高决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安全意识的养成是重中之重。因此,首先要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他们防范交通事故的意识。其次要严把驾驶人“进门关”,强化驾驶证考领工作,把好考试、发证关,以确保考试质量。三是要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提高交通违法的成本,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生命权。此外,要求有车单位、社会团体坚持召开安全例会制度,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观看警示片、通报安全形势、剖析典型事故,使驾驶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灵魂深处得到高度认识,从而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当务之急,但仅仅依靠交警一家是远远不够的。交通安全宣传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依靠整个社会的力量进行共同努力。首先,从学生抓起,在中、小学校设置交通安全课,编制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教材,使孩子从小就受到了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其次,宣传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开展文艺演出、征文比赛、摄影比赛等活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办好宣传教育栏目,扩大社会影响。
三、要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首先要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整改,该改造的改造,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的完善,把道路危险性降低到最小限度。其次要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设施的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约束、管理、服务、诱导的功能。在弯道、交叉路口、穿越村镇路段及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点段,科学渠化交通,完善警告警示等交通设施设置,确保交通安全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政府要提高整体管理交通水平,充实警力,保障经费。面对当前繁重的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只有充实警力才能保证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各级政府还应想方设法保障交警经费,通过改善车辆、通讯等基础装备,增加高科技管理设备等来减轻交警工作压力,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伴随着汽车问世至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一直没有停息过。因此,公安交管部门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竭尽全力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惟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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