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警务建设中易出现的几个问题的认识
社区警务工作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也是密切和谐群众关系的纽带,做好社区警务工作责任重大。笔者围绕现行公安警力、派出所工作现状,提出当前社区警务建设中易出现的几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是警力不足问题。以我市市区东关派出所(公安部一级所)为例,现有警力**人,辖社区**个,一区一警应配置**名社区民警,户籍警力*人,余*名警力包括所长*人、指导员*人、内勤*人,剩余警力*人,可以看出这些警力原则上无法保障派出所日常工作。就文峰公安分局总的情况分析,同样存在警力严重不足的现象。其他市区单位情况大致类同。农村派出所警力*人以上,但其辖区村庄均在**~**个不等,警力更是严重不足。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易使社区工作表面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时间稍长就容易出现工作无法落到实处的问题。 二是专职不专问题。第一,社区民警“不专”。社区警务在很大程度上是“良心活”,干多干少,一时间无法反映出来。再者,当前派出所警力不足让社区民警“名专实不专”,大量时间用来做社区以外的工作,社区警务工作成了有名无实的空谈。第二,社区装备“不专”。各社区均按照要求配备了统一的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等社区工作专用装备,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分散,管理难度大,装备易被挪作他用,导致装备难司专职。第三,警务室“不专”。时间一长,警务室用房易产生多用、并用、合用等问题,淡化了社区警务室的作用。 三是理论指导问题。社区警务工作虽然不是新课题,但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如何建设、标准是什么、建设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具体标准,在具体探索实践中易出现工作上的争论、徘徊和意见上的分歧,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科学解决,将极大程度妨碍社区工作整体推进和提高。 四是考评规范问题。社区警务工作不像具体执法办案,指标明确,工作成绩易于评定,社区警务工作基本都是软性工作指标,带有偶然性。能否对其进行全面客观考评评定,直接影响着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问题,易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发生,使社区工作处于消极、被动的局面,阻碍社区工作发挥作用。 五是单警接处警问题。社区民警工作在群众当中,难免遇到诸多案件现场,产生一警处警问题。社区民警直接赶赴案件现场,要比所里民警出警快*分钟以上,但在这*分钟的案件处理上,往往让民警工作上处于被动局面。管,违背了二人处警的规定要求;不管,则违背了警察职责规定。特别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时,社区民警自身利益将面临受到很大伤害的危险。 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社区警务工作。 一是转化一个理念。即由重打击向重防范转化,发挥社区在构筑全社会防控大格局中的主导作用。笔者曾对**起各类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可防性案件达到**%还要多,也就是说,至少有**起案件,如果防范措施得力到位,也许可以避免发生。那么,社会的治安状况可以改善六成以上,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公众的安全感,也可以大大减少办理这些案件所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再进一步说,如果把案件办理所必需的这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全部用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更会大幅度降低案件的发生率。打与防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社区民警要把打击与防范的辩证关系认识到位,深入发动社区群众提高防范的积极性和水平,加强已发案、事件的梳理研究,制订针对性强、实在、管用的防范方案,向防范要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强化一个方法。即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社区民警要加强群众工作方法探讨研究,深入实践安阳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群众工作**种方法,不断加强群众工作。要尽快完善群众工作培训、群众工作考评及奖惩等工作制度,以制度推进群众工作深入,推动群众工作和公安事业科学发展。 三是完善一个体系。即社区警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这是社区警务工作得以发展和发挥作用的根本。社区民警在具体社区工作实践中要善于总结提炼,及时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不断丰富社区理论体系内涵。各级领导机关要加强对社区警务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加速完善这一理论与实践体系,使之保持对实践的指导地位,更好地发挥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作用。 四是建立一个机制。即社区警务工作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创造一个民警爱干、主动干,留得住人、拴得住心、大有作为的环境,激发社区民警安心社区、热爱社区、奉献社区的精神。从走出去学习、请进来指导、经验交流等各种渠道探索社区警务工作的新路子,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确保发挥社区警务室的作用。 五是搞好一个宣传。即发挥宣传的引导监督作用。加强社区警务职能宣传,让群众知晓能为他们做什么;加强各种形式防范常识宣传,让群众知晓防范的方法措施;加强综合性宣传,让群众喜闻乐见愿意接受。同时,社区民警主要应做好群众、社会、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等宣传工作,建立各种如网络、有线、宣传栏等宣传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服务好群众,满足群众各方面需求。六是满足一个需求。即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需求。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公安工作追求的工作目标,是践行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思想上要统一到各级关于“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上来,围绕“群众满意”开展公安工作。各项活动及中心工作都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群众满意了,社会关系就和谐了,治安就稳定了,民生问题就解决了,经济增长就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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