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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1年03月1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同志们:

        五省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座谈会是根据部党委和周永康部长的指示精神召开的。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规模小,但内容非常要。**个示范公安局特别是*省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个重点指导单位能不能率先实现正规化,创造出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其他地方公安机关提供示范和借鉴,直接关系到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成效,关系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全*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示范点的工作抓紧抓好。

        昨天,*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第二十次全*公安会议(以下简称"二十公")以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号,以下简称《决定》)、"二十公"和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正规化建设的工作思路。与会同志围绕部政治部起草的《****年**个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工作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讨论,发表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部政治部要认真研究吸纳这些意见和建议,抓紧修改后报部党委批准下发。这次会议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认识比较到位,态度比较积极,工作劲头也比较足,对率先实现正规化充满信心。无论是*个重点指导单位还是重点指导单位所在公安厅局的同志都认为,公安部党委确定本地区作为重点指导单位,既是一种信赖,又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纷纷表示,一等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部党委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地搞好正规化建设,决不辜负部党委的期望。二是近年来特别是"二十公"以来,各单位在正规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下一步率先实现正规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推进计划,并将正规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正规化建设与构建现代警务机制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公安局确定了三年、三大块、三步走的工作思路,以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为龙头,狠抓各项工作规范的制定和落实,夯实了正规化建设的根基。*市公安局着力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教育训练、内务管理、目标考核、监督制约五大机制,促进了公安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市公安局从抓服务、抓执法、抓制度、抓管理、抓监督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警务规范化,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市公安局始终把正规化作为队伍建设的系统工程,坚持从具体工作抓起,大力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夯实制度基础,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经过**年的不懈努力,在正规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三是各单位领导和政工部门开动脑筋,已经和正在结合实际谋划下步工作思路,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措施和办法。*省公安厅提出,要在规范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规范人事管理、规范教育训练、规范执法执勤、规范内务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强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市公安局提出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年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努力在教育训练、内务管理等六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力争****年年底前提前达到正规化的基本要求。*市公安局提出,要以纪念江泽民同志为*交警题词**周年为契机,集中精力抓好正规化建设,努力实现从"交警效应"向"公安效应"转变的第二次飞跃。*市公安局提出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构建科学、完善的现代警务机制。*市公安局提出要继续把正规化建设作为"争创全*一流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这些工作思路都很好,符合部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可以说,我们这次会议开得很有成效,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振奋精神的目的。

        下面,结合大家在座谈讨论中提出的问题,我就全面推进**个示范公安局特别是*个重点指导单位的正规化建设,再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率先搞好正规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主线。党中央、国务院和部党委始终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特别是周永康部长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第一次把正规化建设放到了非常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专门研究和部署。可以说,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是几代公安民警的心愿和企盼。一年多来,全*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正规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公安部加紧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内务条令、规范执法执勤、强化教育训练、清理地方公安编制、清理治安员队伍、统一外观标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要求和部党委的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正规化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从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正规化建设的主线地位没有充分凸显出来,与正规化的标准要求相比,公安队伍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为此,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对正规化建设进行了重点研究和专门部署。考虑到正规化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方面,我们还缺少足够的经验和办法,必须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典型引路、重点突破,公安部决定,从全*范围内确定**个示范公安局进行具体指导,重点抓全*三分之一警力的正规化建设,以此推动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整体向前发展。为保证这**个示范公安局如期完成任务,切实取得成效,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遵照周永康部长关于在全*树立正规化建设样板的指示精神,部政治部选择*全省和*、*、*、**个市公安局进行重点指导。

        确定**个示范公安局和*个重点指导单位,是部政治部在综合考虑各单位全面情况,经过反复研究并报部党委批准决定的。一是这些单位所在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具备了支撑公安队伍实现正规化的条件。公安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公安工作和社会各个方面密切相关,广大民警生活在当地社会和人民群众当中,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如何、社会文明程度如何、政府行政是否规范等,都对公安队伍实施正规化建设有着直接影响。**个示范公安局所处的地方都是国家大中城市,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在经济财政条件、社会人文素质、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具备了比较好的条件,能够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经济支撑、思想支撑、文化支撑和环境支撑,理应率先实现公安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二是近年来这些单位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初步具备了实现正规化的基础。多年来,这些单位按照中央和部党委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和依法治警的方针,持之以恒地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战斗力不断增强。同时,大力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特别是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正规化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加强正规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这**个示范公安局所在的城市在一定区域内处于中心位置,能够较好地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确立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可以起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工作。为此,在选择**个示范公安局时,首先考虑选择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和首府城市公安局,这一类公安局共有**个;其次选择在一个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占有重要地位的其他城市公安局,这一类共有**个。在确定*个重点指导单位时,考虑到*具备上述几个方面的优势和基础,有条件率先实现全省公安队伍的正规化,能够为省级公安机关加强正规化建设提供经验,因此选择*省公安机关作为重点指导单位。

        被确定为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是部党委交给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充分体现了部党委对各单位多年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肯定,以及对将来能够率先实现正规化的信任。这项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和取得成效,将直接影响部党委的整体部署和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全局。同时,被确定为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也为加强本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要明确责任,抢抓机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实抓紧抓好正规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积累经验、闯出路子,不辜负部党委的信赖和重托。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关于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等,前不久召开的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已经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具体到**个示范公安局特别是*个重点指导单位,要做到标准更高、进度更快、成效更好。总的要求是,要力争通过两年左右的不懈努力,真正建立起保障公安队伍依法履行职责的组织体系、适应公安工作实战需要的民警职业训练体系、具有公安队伍特点的内务管理体系、完备的公安民警执法执勤规范体系和权威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实现公安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和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全*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提供成功经验和典型范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个重点指导单位要在****年率先实现正规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其他示范公安局要在****年基本实现正规化。当前,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对照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以及《****-****年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率先实现正规化的总体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严格按照率先实现正规化的要求,合理摆布各项工作,明确每年做什么、怎么做,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阶段标准和最终目标。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符合客观实际,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对于正规化建设的每项工作任务,都要确定时限,明确要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检查,确保质量。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年**个示范公安局正规化建设工作标准》的贯彻落实,今年年底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今年年底前,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要全面落实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由派出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的有关规定,切实理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指挥关系。已经落实这项规定的单位,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负起责任。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公安工作的根基和源泉在基层和一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也要放在基层和一线。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推动警力下沉、加强基层和一线的有效办法,研究制定各警种、各部门的警力配置标准,建立有效引导警力下沉的利益倾斜机制,今年年底前,各单位要拿出明确的工作方案。要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大力整顿和规范地方自定公安编制,切实摸清底数,搞好审核认定。要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内设机构普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特别是要按照周永康部长"选好一个所队长"的指示精神,以基层所队为重点,不断扩大竞争上岗的范围,使之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渠道。要结合开展竞争上岗,积极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三)强化教育训练。今年年底前,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所属的公安院校和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或训练基地要率先实现正规化,实行军事化管理。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要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有力的指导,同时要结合实际,努力健全和完善正规化的教育训练机制。一要规范训练标准。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分级分类的公安民警教育训练体系,编写训练大纲和教材,确定各警种、各部门、各岗位、各职级的训练标准。由于制定全*统一的民警训练标准涉及面广、难度大,而统一一个地市公安机关的训练标准则相对比较容易,各示范公安局要不等不靠,结合实际抓紧开展民警训练标准的研究工作,在规范本地民警训练工作的同时,也为公安部制定全*统一的民警训练标准提供参考。明年*月底以前,各示范公安局要制定出所辖警种、部门的民警训练标准。二要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明确"三个必训"的内容、时间、人员和考核标准,全面实行"训战合一"的训练模式,并把上岗和首任必训与民警岗位准入制度有机结合,职务、警衔晋升必训与干部任职资格制度有机结合,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与民警岗位资格制度有机结合。要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能搞"一刀切",防止形式注意。三要建立训练约束机制,实行训考分离和不合格复训等制度,保证训练质量。同时,要严格按照不少于公安经费*%的比例落实训练经费。

        (四)规范执法执勤。一要按照部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执法执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现有的规范性文件,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研究措施,堵塞漏洞,建立起系统、科学、完善、严密的执法规章体系。要健全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全面推行办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二要建立并实施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明确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能参与执法。要继续抓好治安员队伍专项清理工作。去年《公安部关于对公安机关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有些误解,认为在现有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部里没有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就提出了彻底清退治安员的要求。实际上,部党委主要是从纯洁执法主体的角度来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的,核心要求是:治安员必须全部从执法岗位上撤下来;治安员不能与民警混岗,不得穿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并逐步实现治安员向保安员和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力量的转换,由地方政府提供保障。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要正确领会和认真贯彻部党委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此项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文职雇员制度和后勤保障服务社会化等问题,力争创造出可资全*公安机关借鉴的先进经验。三要加强公安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行使指挥权的参谋助手作用。今年年底前,各单位都要完成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分局)***、***、***三台合一工作,实现***报警服务台由指挥中心统一管理。

        (五)强化内务管理。各单位要以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为重点,以"擦亮窗口、改善形象"为目标,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和"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大力规范案件受理、接处警民警和基层窗口单位的警容风纪、言行举止、执法程序。要坚持从民警最基本的行为抓起,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各项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作为民警初任、晋职、晋衔以及日常岗位练兵的重要学习、训练内容。要按照纪律部队的要求,加强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规范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切实纠正基层内务管理"稀拉松"的问题,促使广大民警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伤害群众感情、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问题,大力整治"冷硬横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提高广大民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同时,要认真做好统一派出所和警用车辆外观标识的工作,今年年底前,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的派出所和警用车辆都要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外观标识。

        (六)完善考评机制。今年年底前,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要建立并实施公安机关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和公安民警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市公安局对县(区)公安局(分局)、县(区)公安局(分局)对所队、所队对民警的三级考评体系。要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积极开展网上考核,提高队伍管理的科技含量。要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抓两头、促中间,大力宣传表彰好的典型,严肃批评教育差的典型,有的予以分离培训,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特别是对考核不合格、排名靠后的单位和民警,要由领导分工负责,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领导班子要予以调整,民警个人要离岗培训或予以辞退。

        (七)强化警务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开展民警因积劳成疾和交通事故造成伤亡问题的对策研究,组织力量认真检查警车保养、使用和民警驾驶情况,以及民警年休假和体检制度落实的情况。今年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民警健康档案,落实每年一次的全员体检制度,保证基层和一线实战部门的民警执行年休假制度。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基层和一线实战部门民警的防护标准,保证基层和一线民警在执行任务时有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杜绝和减少民警因防护不力造成的无谓伤亡。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制定并落实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分局)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保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正常工作的需要。

        以上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是就总体工作而言的,各地要根据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区分情况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对过去已经做得比较好的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巩固和完善;对相对薄弱的环节,以及工作差距较大的部门、警种和地方,要由领导同志负责,加大力气督促改进。

        三、加强组织领导,讲求工作方法,确保正规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正规化建设涉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并且受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需要一个长期的不断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要坚决克服急躁情绪和畏难思想,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抓下去,确保公安队伍朝着正规化纪律部队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组织、有目的地搞好正规化建设,部政治部成立了正规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工作。各示范公安局、重点指导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正规化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充分调动各警种、各部门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抓正规化建设,形成整体合力。示范公安局所在的省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予以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警种、部门要在认真搞好本警种、本部门正规化建设的同时,坚决服从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积极配合政工部门开展工作,不得在规范机构编制、推动警力下沉、深化警务改革、实施综合考评等方面乱下指标,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各级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领导机构在制定方案、出台标准前,要注意听取各警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协调联动和政策、意见的统一,避免出现各行其是、多头指挥、标准要求不一致的问题。

        (二)要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主要依靠公安机关的自身努力,同时也离不开外界的支持。一方面,各示范公安局、重点指导单位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主动地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正规化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密切联系群众,把正规化建设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人民满意是检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正规化建设如果脱离了群众,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使各项工作陷于被动。各单位在推进正规化建设的进程中,出台的每一项标准,采取的每一个措施,都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议。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新闻媒体和公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努力营造有利于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要讲求科学的工作方法。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必须在继承、发展队伍正规化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凡是符合形势任务发展要求、不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安队伍长远发展与进步的新方法、新思路,都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从宏观上把握和运用好以下原则:一要突出公安特色。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警察是公务员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必须符合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体现鲜明的公安特色。二要循序渐进,分类指导。一个地区不同区域的社情、民情、警情不同,不同警种、部门、岗位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难度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必须实事求是,量情施策,区分轻重缓急,抓住突出问题,先易后难,先城区后郊县,先窗口后机关,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要正确处理软、硬件建设的关系。加强正规化建设没有必要的硬件是不行的,但更重要的是软件建设。必须看到,人与物相比,人是最根本的因素,硬件最终还是要通过软件才能起作用。我们不能因为硬件建设的相对薄弱就消极对待正规化建设,而是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软件建设上,以软件质量的提高来弥补硬件方面的不足。同时,还要立足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力所能及地搞好硬件建设,保证各项硬件规范、统一、实用,勤俭办事,切实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使之发挥最大作用。四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抓队伍建设不能为了正规化而搞正规化,最终目的是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保障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完成。这个方向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坚持"两手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正规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两者同部署、同检查,同促进、同发展。政工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特别要注意找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从业务工作中发现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从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中分析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围绕结合点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取得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双丰收。

        (四)要加强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加强正规化建设,首先要在"立规矩"上做文章,抓紧建立健全正规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进一步系统完善,切实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更要在"守规矩"上下功夫,对已经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特别要充分发挥督察等部门的作用,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属于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营造出正规化建设的严肃氛围。要建立抓落实的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在公安机关树立起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不断推进正规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希望各示范公安局和重点指导单位以这次座谈会为新的起点,以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为指导,按照部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年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为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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