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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深化“大走访”开门评警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1年03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当前,全*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敞开大门访民意,敞开心扉听民声,取得了自身发展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笔者认为,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常抓不懈。

        建立“大走访”开门评警长效机制,必须解决好“谁来访”的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在谋划 “大走访”工作时,尤其是在研究“谁来访”这个问题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分层次、划重点,切不可一拥而上。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和一线所队长要做好表率,必须要深入到群众中间,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并根据民情民意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重心,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窗口单位民警是“大走访”活动的主力军,要将“大走访”贯穿于日常办牌、办证工作中,倾听群众意见,改进自身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建立“大走访”开门评警长效机制,必须解决好“访什么”的问题

        “访什么”是“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核心内容。一是要坚持“日常走访定内容”,要将民警的日常走访与信息收集、化解矛盾纠纷、法制宣传、安全检查、打击犯罪、扶贫济困等工作有机结合,使“大走访”形式更加丰富,含义和内容更加科学。二是要坚持“集中走访定主题”。要在日常走访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时段开展集中走访,明确走访主题,进一步营造声势和效果。如*省宁国市公安局在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确定了“访贫问苦送温暖、集中精力破小案、法制宣传进万家、三述三访征意见、社会治安大整治”五大主题,每月开展一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要坚持“深入走访定举措”。各级公安机关在走访过程中,切不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而是要深入群众、倾听民意、找准症结,针对性地出台具体措施,确保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建立“大走访”开门评警长效机制,必须解决好“怎么访”的问题

        笔者认为,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必须把落实走访工作日常化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老思路与新办法相结合,不断拓展走访渠道,创新走访形式。一是要坚持“传统访”。通过社区民警走访、“警民恳谈”、召开向群众汇报工作会议等传统手段,集中听取百姓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忧。二是要坚持“信息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走访。如宁国市公安局搭建110语音自动回访系统、“警民通”系统,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群众反响较好。三是要坚持“网络访”。利用网络资源给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

        建立“大走访”开门评警长效机制,必须解决好“如何评”的问题

        如何真正将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并确保评判的真实性和广泛性,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一是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和广大群众面对面地交流,当面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深入涉法涉诉信访人员、上访户等特殊群体中,通过搜集各种意见和不同声音,来审视和改进自身工作。三是可实行“背靠背评警”。通过第三方或网络、媒体等平台,最大限度地将评判权交给广大群众,确保评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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