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思考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四项目标要求之一。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工作如何抓好,这是县一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所在乡镇党委的共同任务。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体会,提出几点思考。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的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建设是公安机关党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第一线、做到基层。要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支部一班人的指挥、协调能力,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切实解决“为谁从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思想认识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警观和权力观,以带动全体民警推动公安业务的开展,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乡镇党委要增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只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各地党委、政府应该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因此,乡镇党委必须从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各项党建工作入手,来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要克服过去那种对公安队伍只重使用,而忽视教育管理的做法。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派出所党支部的领导,通过派出所党支部把地方党委关于解决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决策贯彻落实、付诸实现,确保一方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三、基层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当好党委参谋。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会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利益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在具体工作中,要自觉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主动”。一是坚持将本辖区治安形势和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二是坚持将公安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向党委、政府请示;三是坚持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党委、政府反映。“三个主动”:一是对涉及全局性工作主动提建议;二是对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主动排查反映情况;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忠实履行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促进所在乡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要增强齐抓共管意识,共抓党建促进稳定。要增强齐抓共管意识,经常性地相互协调交流情况,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对于基层派出所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以认真分析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找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衔接点,防止出现相互脱节、“两张皮”的现象。保证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正常运转,共同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这支队伍的整体功能,使之成为一支在党委领导下的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