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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公安机关加强作风建设

    时间:2011年05月1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公安机关的作风或者警风,它是民警个体或整体在政治思想意识、纪律道德观念、科学文化水平、精神面貌状况、法律业务素质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和行为方式。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既是影响大局、牵动全局的基础工作和形象工程,也是促进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必要手段,同时又是培植机关过硬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具体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创优发展环境、促进公安工作、提升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实证明,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就能够使公安机关队伍全心全意谋事、团结协作共事、聚精会神干事,切实达到正规队伍管理、培养优良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催化战斗精神、促进效能建设,真正做到“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笔者经过对基层调研和实践思考,认为要提升公安机关效能建设,必须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自身形象为基础和保证。加强作风建设和提升机关效能,要着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充分认清培植过硬作风、纯正队伍风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作为公安民警,既要侦察破案,又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还要服务群众、为百姓破解难题,如果没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专业知识,是难以胜任本职的,更谈不上提升效能和培养出过硬的作风。因此,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学习政治理论明方向。要经常组织全体民警开展“理想信念、宗旨使命、形势任务、优良传统、作风纪律、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指导学习,切实使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使命意识、宗旨意识、职责意识,切实使全体民警充分认清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是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的重要课题和必然要求。二是熟悉法规制度明职责。作为执法部门的公安机关,法规制度和法律知识都属于业务知识范畴,全体民警要下功夫学深学透、学懂弄通,才能在工作中不走弯路、不出差错,才能明白自身的职责,才能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经常组织学习中纪委印发的《廉政准则》和公安部颁发的“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及各级下发的事故通报,使全体民警时刻把上级的规定要求铭记于心、扎要于脑,始终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为,切实使全体民警明确遵纪守法、纯正风气的极端重要性。三是搞好宣传发动鼓士气。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介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扬公安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尤其要把在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进行大力推广颂扬,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的艰辛劳作和公安民警的优良品质,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使公安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成为全社会学习的典范和楷模,形成墙内开花分外香的良好局面,激发民警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干劲和热情。真正扭转那种公安机关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不客观、不公正的被动局面。与此同时,要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认清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模范带头,用自己的皓然正气、示范言行和人格魅力感召和带动全体民警,切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昂扬锐气。

        二、加强制度管束,注重行为规范,切实为提升机关效能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先锋队和主力军,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作保障,那么在应付急难险重任务时可能就会一筹莫展,甚至无法完成任务。因此,只有严以律己、严格执法,才能正规队伍管理、塑造良好形象、圆满完成任务。一是严守制度正规秩序。公安机关要把落实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公安部颁发的《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章制度以及各级制定的规定,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也是落实从严治警方针的要求,落实规章制度要从警容风纪、环境内务卫生、会风会纪、精神面貌、一日生活制度等日常事务抓起,从点滴细微处入手,注重日常养成,并延伸到值班备勤、就餐聚会、节假日休息等8小时以外的管理,见微知著,坚决根治作风疲沓、着装混乱、秩序不轨、醉酒酗酒等有规定不按规定办、有制度不落实制度的现象,使遵章守纪、正规秩序变为全体民警的自觉行动,使警营内外焕发出催人奋进、昂扬向上的精神力量。二是规范行为真抓实干。从调研来看,少数民警中存在作风纪律比较散漫、工作标准不够高、自身形象不够好和人浮于事、夸夸其谈、作表面文章、不干实事、行为不够规范等等一些不良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民警纪律观念不够强、贯彻条令法规不够有力、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等方面造成的,大大降低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坚决纠正上述这些问题,切实用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落实每项工作,切实通过锻造过硬作风和增强工作效能展现公安民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要着力去查找制约企业发展、经济发展、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办法,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人人肩上有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干。三是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严格履职尽责,遵守职业道德,依照法律程序办案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在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以及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绳之以法;对违反上级规定不按程序办事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执法水平低、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差的民警实行下岗培训、戒勉谈话、调整使用等制度措施。决不能容忍一部分民警在流血牺牲,而另一部分害群之马在违法乱纪,败坏人民警察形象,做到“谁砸公安机关的牌子,就砸烂谁的饭碗”。

        三、加强监察督导,健全责任机制,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作为经常处在媒体、社会、百姓风口浪尖的公安机关,必须要在任何时候都能经受住考验和监督。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并且随时接受党政机关部门、公众百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强化作风、提升效能。一是内部监督强素质。一方面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督察、法制等职能部门要加大督察力度,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职责要求,增强队伍素质,要把那些敢于较真碰硬、揭露矛盾、能力水平高、责任心事业强的民警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去,要建立纪检监察督察机制,做到“监察全程化、督查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切实使公安机关心齐风正气顺,使歪风邪气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要在上下级之间、单位部门之间、民警相互之间建立督察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交流。既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严肃党纪、政纪、警纪,对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和纪律要求和“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原则,采取“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宽严相济”措施,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发生。二是外部监督树形象。要认真接受党政机关、各级政法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吸纳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警民座谈会、监督员联席会等,重点对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的作风建设进行评判,着力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并及时进行通报,新闻媒体对严重的问题进行曝光。同时,各单位要设立督察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建立接待信访室,及时处置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在此基础上,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并对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要按要求严肃查处。通过形式多样的外部监督,确保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三是奖优罚劣促规范。首先,要严格纪检监察督察等职能部门的奖惩,对严格履行职责、敢于揭短亮丑、自身要求严、群众威性高、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民警要大张旗鼓的表彰,在评功评奖、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当“东廓先生”的要严肃批评,酿成事故、出现差错的要追究责任。其次,对群众反映的以及在督察过程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表现比较差、发生问题要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建立督察奖惩长效机制,督察的结果与目标管理、个人利益直接挂钩,通过严格奖惩,确保公安队伍纯洁稳固。

        四、加强结合渗透,整体提升效能,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

        作风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效性工程,贯穿着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因此要把作风建设与打击犯罪、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工作有机地结合,有效提升机关效能,进而整体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一要在打击整治上提升效能。当前,对人民群众影响最大的治安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黑恶势力独霸一方,扰乱社会秩序,鱼肉人民群众;二是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型犯罪时有发生;三是一些逃犯长期在外流窜,逍遥犯外,逃避打击,伺机作案。上述这些问题严重危害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公安机关一定要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按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严之又严”的要求,在打击犯罪、消除隐患、维护稳定上下真功硬功,要结合目前开展的“春季攻势”行动组织不间断的多种形式的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真正做到保一方平安,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二要在治安防控上增强效能。公安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级级相连、环环相扣、点线面一体化的防控体系,构建打造打防控相结合的管理架式,实行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形成社会治安高压态势,有力地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空间,切实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立足。与此同时,要针对当前流动人口多、特种行业杂、管理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的特点,严格制度、细化标准、强化管理,对流动人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住、控得严,对各种场所尤其是特种行业要建档案、常检查、重整治,要着力强化涉爆涉枪涉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工厂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密度,严格执法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员、单位要责令改正、严肃查处,让犯罪者无处藏身,让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让隐患坚决彻底消除,让人民群众安全和谐。三要在排忧解难上促进效能。公安机关的基础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按照“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求,抓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抓影响人民利益的问题,抓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抓不规范执法的问题。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对基层纠纷的调查处理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防范,加强横向联系、纵向协调,成立上下互动、级级相连的调解小组,做到警力随着工作走,工作随着问题做,着力在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上下功夫,达到大事不出乡所、小事不出村组,努力把问题隐患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在接待来访、办证办卡、办事公开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条件,通过采取制发警民联系卡、服务卡,张贴承诺书、服务须知、案情社情通报,设立投诉意见箱、投诉电话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拓宽警民沟通渠道,同时,要彻底摒弃“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思想观念,切实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要通过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创先争优、发展提升年和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等活动树立亲民爱民形象,真正“沉下去”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人民群众的“冷暖病痛”,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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