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机关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探索
所谓腐败,原意是有机物质的腐烂,变质。在社会生活领域中,腐败通常作为政治概念来使用。一般来说,凡是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腐败。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心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就是廉政的和勤政的,滥用人民赋予权力和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就是腐败。社会主义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出现腐败现象就是某种公共权力的蜕化和变质。其特征:一是权力官僚化;二是权力商品化;三是权力特殊化。归根到底,是把公共权力蜕变为个人手中权力则由“人民公仆”蜕变为“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目前,公安队伍面临比其他部门更为尖锐的腐蚀和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任务繁重和艰巨。因此,研究和探索公安机关新的历史时期腐败问题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及从源头上预防治腐败的对策,也是当前研究探索问题。
一、主要特点
1、小数单位和民警在办案执法中追求经济利益支配盲目“创收”,诱发民警职务违法违纪发生。利益驱动一是办案民警利用执法权力接受案件当事人的钱物,拿人钱财为人消灾。二是在办案过程中,由中间人穿针引线,暗中向办案民警送钱送物,实质充当“二道贩子”角色。三是案犯家属投石问路,拉拢民警为已所用。在基层办案单位经常遇到这样情况,许多案件刚开始侦查,办案民警就会被熟悉的人拉去强请吃喝,或送上香烟、酒、夹带利是,只要收下不退回,下步再谈徇情枉法的事,造成办金钱案,以罚代刑,以案创收,重利忘责。
2、单位民警交友不当,受社会上各种关系网控制。少数基层办案单位与辖区内娱乐场所搞成互相利用,互施恩惠的关系,经营者给你单位“赞助”,在民警身上花点钱,使公安机关组织清查行动收效甚微。另一方面少数民警不分对象滥交朋友,充当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使公安机关做到公正,严明执法就很困难了。
3、执法办案中工作不负责任,马虎了事,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立案,保外就医,取保假审,监视居住等执法环节易出问题。立案时该立的不立,该查的不查,或者将刑事案件立为治安案件。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使用随意化,徇私枉法,不作深入调查取证,颠倒黑白,使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惩处。
4、少数单位和民警执法办案中急功近利用体罚、逼证言。少数民警侦查案件中对百般狡辩、抵赖犯罪嫌疑人,难以控制,出现动手动脚现象,拳出口供,这也是难以杜绝的问题。
5、少数单位和民警把办案中扣押的钱物随意发还,或截留处理。极少数民警把办案中扣押的钱物在个人手中保管,扣押时不开财政扣押清单,用白纸条代替,使被扣押人手中无法律凭据,时间长了占为己有。少数办案单位擅自截留赃款、赃物作单位使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现象。
6、少数单位和民警处理案件不按法定程序处理。缺乏依法办案的意识,表现治安行政罚款,无报法制部门审批,处罚前的告知、听证、告知和诉权等,查出问题或投诉再补办手续,群众意见大。
7、少数单位和民警直接参与走私护私、支持,放纵“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违法犯罪份子保护伞。
二、产生的原因
1、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形势、任务对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要从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总结剖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一是缺乏正确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当作谋取个人利益的“私权”。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淡薄,执法犯法,贪赃枉法,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滥用职权。二是监督制约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视不够,只注重业务工作,放松队伍建设,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三是政治纪律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政治思想工作滞后,未能及时解决民警思想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社会情况发生深刻的变化,政治思想工作也随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干部做民警政治思想工作相对薄弱,工作生活的关心程度不够,民警思想在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帮助,解决什么困难。都不知道。“手硬、手软”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3、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权力失去监督,部份单位没有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办事透明度不高,管理粗放型,不讲效率的管理方式,重长官意志,忽视法治,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违法违纪腐败现象滋生提供了温床。
三、预防和治理对策措施
1、按照公安部关于队伍建设做到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严格公正执法,四项要求,落实从严治警方针,以领导为主体,以解决腐败为重点,围绕权力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严格管理体制的环节,通过深化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使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要立足于教育,着眼防范,牢固筑起抵御预防腐败侵蚀和诱惑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使领导和广大民警明确权力是谁给的,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得起长期执政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切实过好权力关、金钱、美色和配偶子女关。必须遵循党历来提倡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等要求,严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以党员干部从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3、深化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江泽民同志指出“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就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从源头抓起,不仅要从思想道德教育入手,更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强化关键部门的管理,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以减少钱权交易的机会。因此一是要完善选用人才机制,保证用人廉洁和用廉洁的人,按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和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办法,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高素质人才选拔领导岗位上来。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和内部实行工作岗位轮岗制。建立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做到警钟长鸣。教育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三者之间关系。二是提高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的程度,统一报警文书,警务公开三项制度文书,拘留、留置文书,案件业务和行政工作文书,法律文书书写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从源头治理执法不公的问题,实行执法监督和案件的质量检查,狠抓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和警务规范化工作落实。三是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的统一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从根本上堵塞产生腐败的资金源头。四是对领导、民警多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把公安工作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
4、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保障系统。首先,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单位“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各负其责,各单位齐抓共管,实行一级抓一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的追究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纪委作出报告,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使民警“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推进了“关口”前移。二是做好信访举报投诉工作和领导的任职,离任审计工作。三是抓好警务规范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转变工作作风有效途径,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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