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当前,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与社会各界的关注,对于如何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始终是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重大课题。公安机关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又承担着为政府排忧解难,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的责任。近年来,**市公安局牢记使命,恪守职责,不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夯实"三项建设",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根本方针,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积极发挥公安职能,为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不断努力。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而公安工作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笔者认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过程中还有以下几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净化,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以及黑恶势力团伙的存在严重威胁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二是公安机关重管理、弱服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在进行强有力的社会管理的同时,也要加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正常顺利的享受到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各项服务措施。三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过程中应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理性平和执法。四是公安工作透明度不够,在不违反公安工作秘密的原则下,应尽量实现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深入开展。 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强化公仆意识。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在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把人民当成自己的亲人,怀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从一点一滴、一时一事中践行宗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赖。 二、加强教育训练工作,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主体是公安民警与人民,只有公安民警各项素质的不断提高,才能使警民关系建设进一步和谐,获得人民更大的认同。因此,要通过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法律知识水平,警务技能等,从而实现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和谐警民关系的目的。 三、加强公安宣传工作,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公安机关肩负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很多工作涉及到民生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此,公安机关应通过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汇报他们所关心的公安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公安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可以体现公安机关的社会责任感,树立起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考核工作名目繁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加强和完善公安工作,考核的成果应以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是否满意为最终落脚点。笔者认为,考核奖惩机制应当更加注重关注民生与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项内容,使考核工作更加务实开放。考核工作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以倾听群众呼声,尽量达成群众意愿为目标,不断探索考核工作方法,强化现行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强化考核,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使公安工作更好的发挥职能,体现社会价值,做真正使人民群众满意的坚强公安。 五、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近一段时间,公安机关陆续开展了“创先争优”"爱民帮扶、三创十佳"、经侦三个专项行动、打击“三车”犯罪专项行动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逐步实现了公安机关由管理向服务、公安工作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支持度和理解度。今后要结合活动成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巩固成果,探索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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