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构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
实践证明,“大走访”活动是新时期公安民警继承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近距离接受群众“检阅”的大创举,是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探索专门工作、群众路线与现代警务模式相结合的大实践,是公安机关用实际行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大战略。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必须深刻理解孟建柱部长关于“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不是恻隐之心,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要长期坚持下去,成为一种制度”的讲话精神,必须深刻认识到三月底不是“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结束,而是新一轮“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开始。必须自觉立足“五点”,着力“五化”,科学构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固化和谐警民关系。
一要找准关键点,长设领导机构,创新“大走访”组织化责任机制。交巡警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必须找准关键点,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走访群众、服务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把公安工作自觉地置于党和国家的大局上来研究、来谋划。 二要找准保障点,建立严格制度,创新“大走访”正规化保障机制。交巡警部门要在深入调研、积极摸索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走访制度。要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回告制度。对已破的案件,民警及时进行回访;对未破案件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定期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未办结原因书面回告当事人或其亲属。 三要找准切入点,形成覆盖网络,创新“大走访”多元化服务机制。交巡民警要立足岗位实际,开展多元化走访活动,逐步形成点、线、面结合,覆盖社会面的走访网。 四要找准着力点,采取长效措施,创新“大走访”常态化管理机制。交巡警部门要找准日常“大走访”工作着力点,必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要周总结,每周一召开“大走访”专题会议,总结一周“大走访”活动情况,对民警一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个讲评,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五要找准结合点,搭建互动平台,创新“大走访”社会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首访责任,对因走访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民警责任;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在辖区范围内形成一个多主体的立体监督网络。 走访联系群众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我们永远都做不完的事情。各级公安交巡警部门和广大民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三项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保平安、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我们要把“大走访”变成“常走访”,要确实带着真情去走访,不但要走到老百姓身边,还要走进老百姓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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