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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交警如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勤执法

    时间:2011年08月0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近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为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使我们广大一线路面交警的执法形象和素质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管理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决定了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必须要有更新更高的标准,而当前在我们一线路面交警身上仍然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矛盾激化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当前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做到如何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让群众满意,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问题。如何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如何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讲究执法艺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一线高速交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如何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要求,和谐警民关系,本人结合长期一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一、对当前一线路面交警执法环境及执法"难"成因的分析

        (一)、当前执法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制理念也日益增强,路面交警不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在一线交警的执法环境不尽人意,交警在执行公务时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交警的执法权威和自身执法权益受到影响。违法行为人阻碍交警执法、辱骂交警甚至导致恶性袭警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部分群众以撕扯殴打、胡搅蛮缠、侮辱谩骂、强行冲撞等形式,阻碍民警现场执法。二是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聚众、煽动群众集体围攻执法民警。三是一些群众在接受处罚中,为了发泄不满与现场民警发生冲突。四是不少醉酒者情绪亢奋、自制力差、借着醉酒面具对执法民警实施围攻漫骂殴打。五是社会中有部分经济富裕人员他们觉得被交警处罚有损形象,就会动用所谓的关系来施压执法民警给予照顾。不可否认,现在很多路面交警在规范执勤执法、自我防护意识、防范能力等方面尚有不足:一是民警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防范意识能力不强。由于路面交警没有受过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的技能训练培养,一些一线路面交警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应有的警惕和预见。二是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歧视的态度,以管理者自居,大声训斥,等不良行为,而应该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管理为服务的思想去纠违。三是执勤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法方式方法简单,不给群众解释的权利,不听群众的申辩,这些都容易造成群众产生对立和抵触情绪,引发伤害事件的因素。四是民警自身防护装备不足或不按规定携带和使用,日常训练不够,有的一线路面交警在执法中受到人身攻击时,还不会如何依法使用警械。再者还有一些群众对交警管理和服务的认识上也存在偏差。目前的现象是人为地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放到对立面上去。群众看到交通秩序混乱,给自己的出行和安全带来不利时,非常希望交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尽快改善交通环境;但交警一旦严格执法起来,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有些人就会感到不能适应了,所以这种心态的普遍存在对改善执法环境十分不利。

        (二)、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城市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路面的车辆日渐增多,由于交警执法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给交警执法带来了严峻考验。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整体执法环境不适应。由于受当前就业、教育、拆迁、腐败、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的影响,当交警执勤执法触及到这部分人的利益,就可能会直接诱发这些情绪,导致阻碍执法。二是群众法律观念不适应。在阻碍执法、侮辱谩骂交警行为人中,大多数文化程度低,法律素质差,没有将法律内化为潜意识的行为准则,未形成维护法律秩序的自觉性,遇事往往狭隘地从私利出发,只愿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当交警正常执法,不能满足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时,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甚至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形象"。三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适应。目前影响执法环境的因素很多,但交警队伍自身的因素也不容忽视。一些交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艺术、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质欠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理性,或者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或者无原则的迁就妥协,让部分群众认为越闹越有理,反而损害了交警执法的权威和人民警察的尊严;部分交警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现场处置能力不强,办事不严谨,造成执法冲突增多。

        二、如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贯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勤执法要求

        (一)转变民警思想观念,解决好自我认识的问题

        首先,交通执法要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我们交警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任务、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我们的执法活动面对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其目的也是为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严格执法,所有的执法活动必须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线路面交警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一要切实树立群众意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解决执法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的警民关系。二要切实树立法治意识。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要增强交警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将服从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忠于法律的观念入脑入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公平正义。三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从微观上讲,要强化执法过错就会被追究的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和民警身上,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激发广大路面交警的执勤执法热情,强化责任感。使每一位民警都能认识到,不能因为我们的执法不规范、不科学,而引发社会矛盾,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引爆器、导火索,执法民警要做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塑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也是加强我们交警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民警自身修养学习,解决好工作能力的问题

        打铁先要自身硬,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评判执法质量的标准,影响党群、警民关系和社会对交警的理解程度。因此,作为交警特别是一线的路面交警,要具有良好的修养,扎实的基本功。首先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善于着眼政治,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洞察社会现象,分析处理问题。其次,要有娴熟的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条款要能够背熟和运用。这是讲究执法艺术的前提。再次是知识面要宽,除了精通有关法律外,还要博览群书,有目的学习社会学、管理学、行为学、心理学等科学原理,拓宽知识面,增添执法艺术的细胞。四是要具有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掌握执法的主动权。五是要练就能言善辩的口才,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明规范的用语,使受罚者无把柄可抓。六是要有稳定心理素质,遇变不惊,处乱不慌,临危不乱,保持在复杂的场合里的冷静状态。做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辱不冲动,修身养性,内正其心,外正其容,热情但不失威严,灵活但不失庄重,耐心则不失果断,坚定中不失柔韧,干练中不失细腻,言谈举止得体有风度。

        (三)坚持人性执法,解决好理念的问题

        路面交警在路面值勤执法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树立正面标兵,坚决克服违规现象,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舆论环境,使每个民警时时处处为群众谋利益,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的工作理念,把服务意识贯穿到执法、管理的每个环节,体现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理解群众、体谅群众、考虑群众、关心群众。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三个问题必须掌握好。一是罚得对不对,二是罚得当不当,三是罚得严不严。一线路面交警在值勤执法中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了解违法人的心态:第一,执法者与受罚者都是"人"。绝大多数人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第二,交通参与人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处罚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要"宽严相济",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量,不能轻违重罚,或者重违轻罚。所谓"量情",就是作处罚决定时,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要超出他们的承受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的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警告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使得广大交通民警以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当好人民的公仆。

        (四)讲究艺术,解决好执法方法的问题

        路面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管理者,受处罚者是被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一对矛盾体,交警执法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矛盾运动的转化过程,管理也是服务,如果处理得好,矛盾可以化解或缓解。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有可能激化。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取得被纠处者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平稳有序,富有实效,是每个基层交通民警每天都要面临并回答的颇具难度的现实问题。

        一做到理性就是要着眼于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识大体、顾大局,客观、冷静、正确地应对执法中的各种复杂问题。要做到理性,还要加强服务意识教育,努力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对待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冷、硬、横、推、烦"的问题。作为一线路面交警经常在路面执勤执法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时,我们要时刻想到我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用实际行动去感动群众,让群众既感受到路面交警的威严,又感受到路面交警的可爱可亲,从而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群众的支持和爱护将对我们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做到平和就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引导民警用和谐的方法、和谐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处理问题。在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准确把握自己的心态,有礼有节、不卑不亢,冷静沉着,注意调控好自己的情绪,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还要加强学习和自我修养,做到品德高尚、豁达开朗,引导民警树立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理念,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心态,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精神;要着力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满足民警的精神文化需求,用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陶冶他们的情操、调节他们的情感和心理,消除忧郁感、孤独感、失落感,让民警保持精神上愉快、心境平和。

        三做到执法文明就是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执法质量。要狠抓文明执勤规范执法,努力提高形象,从而使理性平和文明和谐执法成为每个民警的自觉行动。总之,只有路面交警心里装着人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考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在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时,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伤害群众感情,我们的工作才会得到群众支持,和谐交通环境将会实现。

        综上所述,路面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实施,把握以上几个原则,执法态度要谦和。"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善待他人,善待自己,"在执法中多用平和话语、少用刺激语言,多用关怀口吻、少用训斥语气,做到待人有阳光笑脸、办事有阳光操作、助人有阳光温暖、问题用"微笑"解决,让违法驾驶员有所震捍,让自己的人生价值有所体现,让路面交警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让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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