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警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方法初探
基层化解的各种矛盾纠纷,包括土地、宅基地纠纷、医患纠纷、邻里矛盾、家庭矛盾、治安纠纷等,看似“小事”,但是,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就有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以及信访问题的发生,情况严重的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社区民警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人,要抱着积极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讲究方法,主动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立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下面,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多种渠道及时发现矛盾纠纷 及时发现和排查矛盾纠纷的渠道很多。一是结合入户走访,通过谈心、“拉家常”等方式侧面了解有无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查看《接处警登记薄》和《案事件登记薄》直接掌握已经发生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通过社区干部、治安耳目、信息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间接反映出矛盾纠纷;四是社区民警要把“警民联系卡”发放到每户居民手中,确保信息“上传”及时,一步到位。 二、多种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围绕矛盾焦点开展工作。社区民警在赶到现场后,首先要控制场面防止事态扩大,然后耐心询问当事人纠纷产生的起因,访问并听取围观群众的看法,弄清事情的真相,做到心中有数,调解中要紧紧围绕矛盾的焦点做工作,有的放矢。否则,调解就会变得漫无边际,说不到点子上,费时费力且效果不佳。 [事例]*年*月*日*时,*市*医院一名住院精神病人*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与*医院负责人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从而引发医患纠纷。次日,死者家属组织*余人,用白布制作横幅悬挂并围堵*医院大门,致使车辆及行人无法通行,要求院方对*的死亡负责并提出*万元的经济赔偿条件。 调解过程:一是迅速赶到现场,尽量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疏导人群、维持秩序并及时逐级报告;二是分别与双方接触,详细调查情况,弄清双方引发矛盾的原因,经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的死亡是否为院方造成?三是组织*至*名死者家属与医院主要领导进行协商;四与死者家属讲明鉴定死因的渠道,敦促*市医学会尽快介入,组织鉴定、划分责任。 调解结果:1、经医学会鉴定,死者入院前就有严重的心脏病,导致*死亡的原因为心性促死;2、院方减免死者部份医疗费并支付死者家属*元现金作为“赔偿”;3、死者家属自知理亏,接受调解,不再追究医院的任何责任。 最终效果:由于抓住了矛盾的焦点,此纠纷从院方报警到双方达成调解仅用了*个小时,一起棘手的医患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从而消除了可能引发的诸多不稳定因素。 (二)发动依靠群众参与调解。社区民警单独面对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有时难免吃力。因此,我们要积极调动社区干部、有威信的群众、喜欢管事的热心人等参与到矛盾的调解过程中,在你两言、他三语的劝说下,有些看似复杂的纠纷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注重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我们调解一起矛盾纠纷,不能一味地抱着速战速决的态度,息事宁人后便草草收兵,这样做一方面容易导致矛盾出现反弹,另一方面容易伤害当事人的感情,降底群众对公安民警的信任感。因此,要把矛盾纠纷处理的是否公正,问题解决的是否彻底,当事人是否满意,社会效果怎么样,作为衡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注重追求效果。 [事例]*年*月,我管辖的*店村*组村民*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声称:要与*一命换一命。获悉这一情况后,我迅速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调查:两家因宅基地纠纷,几年来矛盾越积越深,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多年来乡里村里的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没有一任能彻底解决好这个难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极可能演变成一起典型的“民转刑”案件,因为*又在他认为应是自己家宅基地的道路上盖了一个厕所,而且厕所位置正对着*家大门,*感到既“晦气”又不得不绕道出行,因此气红了眼,扬言要闹出“动静”。 调解过程:一是稳定*的情绪,结合真实案例告知其一旦采取过激行为后所要成担的法律后果,讲清历害关系,促使*逐渐冷静下来;二是调查走访村干部及知情群众,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三是不耐其烦地找*做思想工作促使其做出让步;四是与村干部一起协商处理并反复争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取得当事人理解。 调解结果:1、双方争议的宅基地部份归双方共同出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搭建建筑物;2、*赔偿*建厕所费用共计:*元,由*负责将厕所拆毁并平整道路;3、双方保证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及过激行为。 最终效果: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一起长达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事后为派出所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此事在村民中反响很大,社会效果很好。 (四)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组织当事人签定调解协议时,有条件当场履行协议的要尽量当场履行,尤其是涉及到的经济赔偿部份。不能当场履行协议的,要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协议的真实履行情况。对未履行调解协议的要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对有可能反弹甚至激化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予以制止,直到把矛盾纠纷彻底处理好为止,不留“后遗症”。 三、社区民警应当提高的三种能力 (一)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社区干部、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只有这样在化解矛盾纠纷时群众才能理解、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别外,社区民警要善于换位思考看问题,多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在做说服教育工作时,切忌夸夸其谈、不切实际,要把大道理讲实、小道理讲活,要学会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 (二)提高应对事态变化的能力。调解矛盾纠纷时,社区民警要准确把握动向,增强预见性,不要把问题简单化、理想化,确有难度的要及时报告,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有些事情不是一个人就能解决的,要学会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解决问题。方法上要灵活机动,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环境,能现场化解的就“趁热打铁”,该“冷一冷”的,就讲究一下策略。态度上要随机应变,宜“刚”时则刚,宜“柔”时则柔,刚柔并济。 (三)及时固定证据的能力。社区民警要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从介入纠纷初期就要有所准备,录音笔、照相机是随身携带的必备品。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类型,尤其是治安纠纷调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这样做,不但有利于说服当事人,而且也可以为将来一旦调解不成需要做出处罚决定时提供坚实的证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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