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和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也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传统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不断显现。作为社会管理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的公安机关,如何以全新的思考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需破解的实践课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
今年以来,我局面对新形势的挑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破解长期制约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创造积累了一些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贴近辖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机制,并取得了一定实效。全县无群体性事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主要做法有:
(一)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确保组织管理、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督查考核、宣传发动“五到位”,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流管工作合力;二是通过民警采集录入、信息员收集报送、出租屋房主、聘(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主动申报、网络平台收集、成员单位报送“五渠道”,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三是通过访查、互查、清查、倒查、查处,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控;四是采取以房管人、旅店式管理、分层次管理、以服务促管理、加强流出人口管理,灵活管理方式,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效能。由分工联系村的镇干部、司法所干部、责任区民警、村治保主任联勤联动,充分发挥乡镇、司法干部的专业技能和治保主任人员熟、群众基础好的优势,互动配合,多力合一,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复杂疑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三)以情报信息主导打防管控。以各派出所为单位,在全区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中广泛物建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多层次、多渠道获取各类基础信息和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开展“区域大巡防”,广泛参与治安防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组织开展公、检、法、司“警灯闪烁”社会大巡防活动和城区社会治安防范巡逻活动,于晚上20时至次日凌晨0时,对城区繁华地段、主要街道、居民区、要害部位等违法犯罪高发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和盘查。通过“大巡防”,全区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 二、社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管理理念僵化守旧。求稳怕乱,对上级决策部署生搬硬套、照抄照转,习惯用老思路老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意识;不注重学习和调查研究,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面对矛盾问题束手无策;管理方法简单陈旧、管理程序繁琐,重管理轻服务、重打击轻保护、重护航轻导航;习惯使用大清理、大整治等粗放式的管理,“头痛治头,脚痛医脚”,鲜有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措施。 二是社会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犯罪的流动性、智能型、职业化特征日趋明显,静态、被动、粗放的管控措施已经难以奏效;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收费和特种行业审批后,靠行政约束和经济制裁管理流动人口和特种行业的方式已经弱化;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大量涌入,但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现象比较突出;互联网迅猛发展,单靠“封、删、堵”方式控制舆情、管理虚拟社会已经不适应形势需要。 三是社会管理机制运行不畅。从外部看,由于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没有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结果往往导致公安机关一家东奔西走、孤军奋战、管不胜管。从内部看,公安机关自身的组织结构、警力配置、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合理,警种之间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导致办事效率和质量不高,执法公信力下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一是要增强“民本”意识。社会管理创新涉及到重大的民生问题,公安机关要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放松,在关注民生、惠及民利、维护民权、保障民安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理顺社会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地舒缓社会紧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期待。 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要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实现由防范型管理向平等型、服务型、无偿型管理的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统一,切实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受到快捷、便利、文明、和谐和实惠。 三是要增强“互动”意识。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依托新的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等管理主体,尊重社会自治,助推社会自律,利用社会资源管理社会事务,充分挖掘和利用蕴藏在广大民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实现从单一行政型社会管理向互动综合型社会管理转变。 四是要增强“成本”意识。要强化警务成本意识,让有限的警务资源用在刀刃上,努力实现警务资源效能的最大化。要改变大清理、大整治等粗放式的社会管理习惯,摒弃注重轰动效应的短期行为,切实考虑“投入产出”问题,尽可能减少低效警务、无效警务、负效警务,做到精耕细作,务求社会管理质效。 (二)改进社会管理手段。 一是把握实有人口管理。要以“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车管人”为有效抓手和平台,加强对“人”这一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核心的管理,对实有人口按居住地实施管理,做到既要依法加强管理,又要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既要加强流入地的管理,又要加强流出地的管理,防止形成管理盲点。对重点人员的管理,要建立以动制动管理机制,在提高发现率、在控率和处置率上下功夫,严防漏管失控。 二是把握行业场所管理。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重点场所,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物流、快递等新兴行业,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加强日常监管,在防范管理中确定打击重点,在打击整治中发现防控漏洞。真正做到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地增大社会治安的安全系数。 三是把握矛盾纠纷化解。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掌握情报信息上,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新动向,深入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服务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群众提供多元有序的诉求表达渠道,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要突出初信初访办理,加大解决疑难信访力度,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避免矛盾激化。 四是把握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服务管理不仅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要抓隐患排查整治,抓制度落实执行,抓业务监督指导,抓责任倒查追究,加强危爆物品等安全监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群众损失和社会影响。要健全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危机应急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三)提升社会管理质效。 一是建立“社会化”管理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公安机关是社会管理的“中坚力量”,但绝非包打天下的“唯一力量”,要充分借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齐抓共管、联合整治、联合行动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格局,实现由“社会管理国家化”到“社会管理社会化”的管理本位转换。 二是建立“规范化”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要按照公安机关简政放权、强化监督、依法监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社会成员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我管理的职能,科学界定和划分各自职责,共同履行社会管理主体的义务,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使管理主体不再定位模糊。 三是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要充分依托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当前重点是要加快“大情报”系统建设,加大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和纠错力度,确保各类社会信息资源高度共享、联动使用。要强化信息科技手段的综合应用和风络平台的服务应用,在打击、防范、管理、服务等警务活动中发挥信息化的核心战斗力作用。 四是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提供队伍保障。创新社会管理,根本在队伍。要通过实施“育警、励警、强警、律警、惠警”五项工程,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队伍和素质保证。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和典型引路的激励导向作用,将创新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考核之中,科学设置评价项目和评价指标,同时注意发掘培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亮点,运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品牌,引领全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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