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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如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二)

    时间:2011年08月1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警务活动,每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和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因此,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不仅是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法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核心关键。现结合近年来公安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不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继采取加强执法理念教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格执法培训考核和强化执法指导监督等多种有力举措,执法规范化建设初显成效,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提升和改善。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在公安执法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还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执法观念上存在偏差。少数民警对“为谁执法”这个问题缺乏正确认识,在办案中只讲究严格执法,从严处理,思想上停留在片面追求执法的法律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在具体执法中表现为,奉行教条主义,不能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比较重视从法律层面做好调查取证和打击处理工作,忽略了从当事人层面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导致被处罚人“口服心不服”,以致产生误解,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依然存在。部分民警在执法中只注重实体,不注重程序,致使一些案件在起诉环节一再退查,案件久拖不决,受害人的合法诉求迟迟不能得到满足。有的民警在办案件中,处理案件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存在对当事人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现象,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三是执法素质不高。一些民警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业务知识理解不深、掌握不准,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和警务技能,从文化水平、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等方面都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甚至有的民警连简单的笔录都做不好,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的基层民警工作凭老经验,对一些比较难和棘手的问题,显得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二、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

        各类执法问题的存在,都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主观因素所致。

        (一)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少数民警宗旨观念淡薄,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不牢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热情不高。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上就不能从维护法律、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来处好每一次警、办好每一起案件、调解好每一起纠纷。

        (二)敬业精神普遍缺乏。一些民警把警察这个职业等同于一般的职业,自我要求不高,不注重学习,对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方法还没有全面掌握,不能熟练应用,因而在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表现出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尽管这几年从上到下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执法的政策、法规、制度,尤其对发生执法过错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但由于实践中对执法工作和队伍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责不坚决、不彻底,导致隐患始终没有得到根治,各类执法问题屡禁不止。

        三、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建议及对策

        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这个目标,着力在执法观念、执法思想上实现与时俱进,在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上实现新提高,在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上实现新突破。

        (一)要在端正执法思想上下功夫,以执法促和谐。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执法的宗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归根结底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因此,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要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民本观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时刻饱含“爱民之心”、“为民之意”,把执法对象视为亲人,带着深厚感情去执法,切实办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宽严相济,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等轻微治安案件要用好调解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二)在健全执法制度上下功夫,以规范促公正。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只有把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因此,我们公安机关要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从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重要事项入手,针对易出问题的环节,特别是在接处警、执法告知、采取强制措施、处理涉案财物、办牌办证、行政许可、运用自由裁量权等执法方面,进一步细化、制定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使每个环节、每个流程都有明确具体、易于操作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将民警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纳入制度约束之下,减少民警的执法随意性。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员的作用,坚持做到从案件受理、案件调查到案件初步处理意见等每个环节,必须由法制员审核把关,对不严格执行制度,造成执法问题出现的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切实使从源头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在执法监督制约上下功夫,以监督促规范。执法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执法“大监督”格局,不断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把执法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执法过程的规范化运行。一要健全执法监督部门联动机制。坚持法制、信访、纪检、政工、督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和各执法警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公检法机关外部联席会议和日常执法情况通报备案机制,及时研究整改执法问题,坚决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二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劳教案件公开聆询、行政复议案件、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执法考评工作。注意发现深层次、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问题,每季度认真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力求在每一个执法问题都能及时得到纠正的基础上,给相应的责任人以各种形式的警示和告诫,坚决克服执法问题屡查屡纠屡犯的现象。

        (四)在素质教育上下功夫,以素质促执法。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警民的和谐的建立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因此,我们公安机关要坚持不懈努力推进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取得更大提升。一要加强法律培训。针对民警执法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执法规范性规定,开展贴近执法实际的专题培训、法律辅导,在网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开展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活动,指导民警吸取教训、掌握技巧、提高技能。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检验和增强培训效果,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二要建立健全岗位执法传、帮、带制度。针对执法队伍年轻化、执法经验不足的实际,在执法工作中,明确有经验的领导和民警,结对帮带年轻民警,定人员、定时间、定目标,强化年轻民警在执法岗位上的训练,从执法工作中最基础的练起,从最基础的做起,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落实执法岗位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继续坚持通过考试考核,确定民警的执法资格,以对民警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评判,适时的执法水平测试等形式,促进执法队伍良好学风的形成,对民警执法进行动态管理,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的提高,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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