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公安文秘网 >> 政工思想 >> 党建群团 >> 浏览公安
  •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中队党内民主建设

    时间:2011年08月2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的第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同时,也着重指出,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消防部队基层中队是公安消防部队中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在其间更是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完成好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要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笔者认为应先从如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推进党内民主,就要充分保证党员的各项权利

        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提出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强调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对于基层党支部而言,加强党内民主,首先就要充分保证党员的各项权利。

        第一是加强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是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知情权。对于党内事务,要坚持“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开诚布公。要积极公开党员关心的事务。围绕“做什么”和“怎么做”两个重点,坚持把一些全局性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工作公开,不回避,不欺瞒。做到公开内容求真求实。坚持有一说一,不夸大事实也不自我诋毁,不敷衍,不糊弄。二是拓宽参与党内事务的范围,维护党员参与权。在参与党内事务的人员范围上,尽可能多地使用普通党员,而不局限于中队干部;在内容布置上,使党员在更广范围内参与党内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在参与方式上,尽可能多地让普通党员参与一些核心工作,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第二是重点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当前,部分单位在战士学车、考学、入党、学技术等方面普遍存在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现象,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权力过分集中,二是权力得不到制约监督。因而在工作中,就存有往往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上述几种现象就导致了部分单位决策失误、单位民主氛围不浓,很多工作开展起来人心不齐。所以要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还要注重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不断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进一步区分选举和委任的范围,尽可能实现多数人向少数人的授权,在监督机制上,建立健全被选举者向党员述职制度,考核不过半者取消资格,以此密切同普通党员群众的联系。

        第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决策权。在基层党组织,建立支部书记向党员述职制度,定期报告工作情况,三名以上党员联名提出的有关问题,书记必须给予答复;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要求更换或者撤换所在党支部领导干部,上级党组织必须予以考虑。

        二、深刻领会“十六字”方针的精神实质,自觉用这一方针指导支部建设

        一是不断强化集体领导观念。所谓集体领导,就是《政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的,凡属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个人不得专断。实践证明,坚持集体领导与首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最科学、最合理的。它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吸收了委员长制和首长制各自的优长,兼有既能广纳集体智慧、按法定程序决定问题,有效防止个人专断,避免因个人能力有限或用人不当而发生决策失误,又能做到责任明确、决断迅速、效率较高等两种功能。

        二是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民主与集中是有机的统一体,不能人为地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在党内,民主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鲜明特征,是每个党员享有的政治权利。民主和集中是支部正副书记和每个委员共同的权利和职责,不能片面地认为民主是对委员而言,集中是对书记而言,自觉不自觉地把二者分割开来。从民主到集中、再民主、再集中,这是一个循环入复、逐步升华的认识和决策过程,不能以为一次民主与集中,决策过程就完结了。为此,必须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的渠道,不断总结创造出一些更有利于党内发表意见、更能反映群众愿望的民主形式。尤其在贯彻上级决策指示、研究新时期部队建设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经费开支、加强党内外监督等方面,更要尽可能地让更多的人参与,广泛吸取大家的智慧。

        三是把个别酝酿作为必经程序。过去,在支部工作中,虽然也讲会前要出“安民告示”,正副书记要加强通气,但没有把它作为必经程序明确焉,执行中随意性较大,影响了决策质量。把个别酝酿作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明确地提出来,是对新时期党的领导新鲜经验的科学总结,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的渠道,有利于保证集体决策的科学正确。

        四是切实提高会议决定的质量。会议决定是集体领导的集中体现。支委成员平时一切想法和意见,只有通过会议决定,形成决议,才能具有全法性和权威性。现在,要进一步重视解决支委会议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讨论不够充分,发言讲不到位;正副书记不在善于归纳小结,有时没有把大家好的意见真正集中起来。必须明确,搞好集体领导是全体委员的共同责任。要有很强的大局观念,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平时要多学习多思考,讨论时拿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尤其要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敢于发表不同意见,不搞随声附和;正副书记要善于广纳群言,把大家的意见集中归纳起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施正确集中,真正在重大问题上形成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意志、统一的行动。

     

  • 关 键 词: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网友推荐和网络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抄袭、发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 上一篇:浅析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与发展
  • 下一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基层党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 相关文章

    我有话说